存货历史成本法
低估期末存货价值,摊销已售商品的成本必然高得多,当期利润也会减少。
期末存货=期初存货余额+本期采购-本期请购,期末存货计价是指企业在会计期末(通常是年末)编制资产负债表时,存货的价值。期末存货的计价方法一般有三种,即成本法、市价法和成本与市价孰低法。
存货价值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国际会计标准规定,存货价值应按成本和可变现净值中较低者计量。存货计价主要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原因如下:首先,存货的历史成本计价具有局限性。历史成本原则是会计计量中最重要和最基本的属性。由于历史成本的可靠性,长期以来在财务会计中被广泛推崇和应用。但是历史成本属性有一定的局限性。在价格发生明显变化的情况下,基于历史成本的报表将失去价值。第二,以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为基础的存货计价符合稳健性原则。当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说明该存货给企业带来的未来经济利益低于其账面价值,因此将这部分损失从资产价值中扣除,在一定程度上防止会计信息失真。
存货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为销售而持有的产成品或商品、在产品、生产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或物料等。,包括各种材料、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或库存商品、包装材料、低值易耗品、委托加工材料等。
一般来说,企业的存货包括以下三类有形资产:(1)在正常经营过程中为销售而储存的存货。这是指企业在正常过程中处于待售状态的各种商品,如工业企业库存的产成品和商品流通企业库存的商品。(2)为了最终出售正在生产的存货。这是指为最终销售而正在生产加工过程中的各种货物,如工业企业的在产品、自制半成品和委托加工物料等。(三)为销售而生产商品或者为消费而提供劳务的存货。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或提供劳务而储备的各种原材料、燃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