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化事业的历史发展
(1)文艺创作日益繁荣。各级文化部门不断加强对艺术创作的支持和引导,组织开展中国艺术节、中国戏剧节等活动,开展文华奖、群星奖等评奖,实施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工程和国家重大题材艺术创作工程,为艺术创作搭建舞台,营造良好环境。广大艺术家积极参与艺术创作活动,各种文艺门类涌现出一批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俱佳的艺术精品,努力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其中,自1991设立文华奖以来,已有96部剧获得文华奖,329部剧获得新剧奖。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工程共推出精品剧目50部,优秀剧目100余部。国家重大主题艺术创作项目产生了104件优秀艺术作品,即将在中国美术馆展出。昆曲、京剧等艺术振兴专项规划相继实施,传统艺术面貌焕然一新。“文化下乡”、“高雅艺术进校园”等活动持续开展,活跃了基层群众的文化生活,提高了青少年的艺术素养。2002年至2008年,全国各级艺术团体在农村演出202万场,观众超过32.5亿人次。文学理论研究不断开拓新领域,创造新成果。1983以来,国家社科基金和文化部资助艺术学科研究项目850余项。《中国艺术通史》等理论研究成果,完善了艺术学科体系。
(2)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初具规模。随着工作理念的深化,社会文化工作逐渐从“歌舞升平”的一般活动组织转变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随着国家对公共文化事业投入的不断加大,各级文化设施建设不断推进,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网络逐步建立。新中国成立之初,我国公共文化服务设施极其薄弱。1949年,全国只有各类图书馆55个,文化馆(含艺术团体)896个,博物馆21个。经过60年的建设,特别是改革开放30年来的快速发展,截至2008年底,全国共有公共图书馆2820个,文化馆(含艺术团体)3218个,博物馆1893个,分别是1949个的5128倍和3.59倍。到“十五”末,基本实现县有图书馆、县有文化馆的目标。乡镇文化站和村文化室从无到有。截至2008年底,全国共有乡镇文化站465438个,村(社区)文化室247332个,初步形成了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同时,国家重点文化设施建设规模不断扩大,服务功能逐步完善。新中国成立后不久,中国修建了一批重要的文化设施,包括中国历史博物馆、中国革命博物馆和中国美术馆。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十五”以来,我国文化设施建设规模不断扩大,投入不断增加,建成了一批大型文化设施。国家大剧院占地面积11.8万平方米,建筑面积21.7万平方米,座位6002个。2008年9月国家图书馆二期和国家数字图书馆工程竣工后,国家图书馆总建筑面积达到25万平方米,成为世界第三大图书馆。在建的国家博物馆改扩建工程计划于2010年竣工,总建筑面积191900平方米,居世界第一。
开展了文化先进县创建活动、全国万里边疆文化走廊建设工程、知识工程、儿童文化蒲公英计划等。特别是近年来,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图书下乡工程、流动舞台车工程等一批惠民文化工程相继实施,扩大了公共文化服务覆盖面,进一步提升了我国公共文化服务能力。从2004年开始,我国各级各类国有博物馆、纪念馆、美术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逐步实行优惠或免费开放。截至2008年底,全国共有1007个博物馆和纪念馆免费向公众开放,参观人数超过15.4亿人次。城乡群众文化活动丰富多彩。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和农民工等特殊群体的文化需求受到关注。大力支持少数民族文化建设,积极开展对口支援,产生了良好效果。
(3)文化市场和文化产业蓬勃发展。目前,我国已基本形成了由娱乐市场、演出市场、音像市场、电影市场、网络文化市场、艺术市场组成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文化市场体系。初步建立了以综合行政执法、社会监督、行业自律和技术监测为主要内容的文化市场监管体系,文化市场法规不断完善。近年来,全国文化产业增速在17%以上,比同期GDP增速高出6-8个百分点,文化产业对国民经济增长的贡献越来越大。国有文化单位的整体实力和竞争力不断增强,民营文化企业不断壮大。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文化产业格局初步形成。据初步统计,截至2007年底,仅文化系统行业管理的经营性文化产业机构就有32万家,形成了由娱乐业、演出业、音像业、网络文化业、文化旅游业、文物艺术品业等组成的文化产业体系。传统文化产业重新焕发生机,动漫、网络游戏等新兴文化产业快速发展。文化部命名了三批137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文化部、中国美术家协会联合命名三批10“文化(美术)产业示范基地”。2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选择了429个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文化产业政策体系逐步完善,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了文化产业振兴规划,为促进文化产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4)文化遗产保护取得显著成绩。随着时代的发展和观念的进步,文化遗产保护的领域逐渐拓宽。以《文物保护法》和《文物鉴定管理暂行办法》为基础,保护体系日臻完善,国家从2006年开始设立“文化遗产日”。普查建档工作深入开展。10中国民族民间文学艺术综合编年史编纂收集6543.8+00亿字,第三次文物普查共调查登记不可移动文物40多万件。国家、省、地(市)、县级遗产保护名录体系逐步形成。国务院先后公布了六批2351个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两批1028个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两批1328个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和109个历史名城。布达拉宫等历史建筑保护修缮成效显著,三峡水库等国家重点工程考古工作深入开展。长城等大遗址保护稳步实施,工业遗产和地方建筑保护逐步提上工作日程。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命名活动广泛开展。世界文化遗产申报和保护取得突破性进展。中国拥有38处世界遗产,居世界第三,4个项目被列入“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名录。
(5)对外文化交流影响深远。中国与世界上160多个国家和地区保持着良好的文化交流关系,与145个国家签署了政府间文化合作协议和近800个年度文化交流实施计划,逐步形成了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多渠道的对外文化交流新格局。“中法文化年”、“中俄国家年”、“中日文化体育交流年”等大型交流活动影响深远,文化外交优势不断凸显。各地与120个国家建立了1500对友好省市,与148个国家的458个民间团体和组织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近年来,对外文化交流项目年均总数和人次都超过了改革开放前30年的总和。海外文化阵地建设不断加强。目前,已在82个国家的使领馆设立96个文化处(组),建成7个海外中国文化中心。经国务院批准,有9个海外中国文化中心正在建设和营业。
与港澳台文化交流活跃,“艺海流金”、“情系长安”等文化活动增进了港澳台同胞对中华文化的了解和认同。
(六)文化体制改革不断深化。根据中央提出的改革目标和任务,改革一直在深化。一批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完成了企业改制,建立了现代企业制度。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已有40个省级、147个地市级、240个县级演出公司、展览公司、电影公司、音像公司、剧院等文化单位完成改制。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内部改革不断深化,国有院团改革步伐加快。2009年,《关于深化国有文艺院团改革的若干意见》出台。目前,已有77家国有文艺院团完成转企改制,到今年年底,将有59家省级及省会直属院团进行转企改制试点。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成效显著。截至2009年3月,首批9个试点地区已基本完成综合执法改革试点工作,89个新增试点地区中有19个设立了综合执法机构,文化市场管理中长期存在的职能交叉、多头执法问题得到初步解决。
(7)文化建设保障体系得到完善。一是各级国家财政逐步加大对文化的投入,为文化的繁荣发展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新中国成立后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全国文化事业投入为4.97亿元,1978年增加到22.04亿元,2008年达到248.05亿元,分别为49.91倍和1978倍。中央和省级政府设立专项扶持资金,加大对农村文化建设,特别是老区、欠发达地区、边疆贫困地区文化建设的支持力度。二是不断完善文化政策。出台了一系列促进文化发展、鼓励社会力量办文化的财税优惠政策。三是加强文化法制建设。文化法律的框架体系已经形成。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大幅度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文化部的行政审批事项仅从2002年的66项保留到2008年的9项。四是实施“人才兴文”战略,培养了一支以党政人才、专业人才、业务人才为核心的老中青相结合的文化人才队伍,为我国文化建设提供了人力资源和智力支持。
同时,由于我国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没有改变,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社会主要矛盾没有改变,文化建设还存在总体发展水平不高、发展体制机制不健全、活力不够、文化软实力亟待提高等问题。
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将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努力提高文化产品和服务质量,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文化需求,深入推进文化体制改革,进一步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进一步增强软实力,增强中华文化凝聚力、影响力和感召力,加强人才队伍和法制建设, 转变政府职能,为文化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制度保障,努力推动文化发展繁荣,兴起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新高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