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三两道历史题(讲解用)
国务院通常称之为中央政府,是所有部长和副部长的总称。国务会议主要由大臣、不分部委的大臣、政务次官、王室若干官员、下院执政党监事组成。通常有100多人。根据1937《国王大臣法》,国务会议中的大臣可分为内阁大臣和非内阁大臣。内阁部长由首相从国务部长中挑选。按惯例外交、国防、财政、内政等大臣,以及首席大法官、政务大臣、封臣、苏格兰事务大臣、威尔士事务大臣等。,他们通常是内阁成员。还有的根据主管部门的重要程度或者大臣本人的政治地位和威望来决定谁能入阁。非内阁部长一般不出席内阁会议,只有在内阁会议讨论的某个问题涉及非内阁部长管辖的工作时才出席。他们必须执行会议决议,与内阁共进退。内阁变动时,所有国家官员也辞职。
按照英国的惯例,英国内阁的组成首先由在下议院拥有多数席位的政党领袖任命国王为首相。如果选举后没有政党在下院占有半数以上席位,首相将由英王任命。首相确定后,首相选定的国王和内阁成员名单将提交英国国王任命。当然,英国国王的任命只是一种形式。一般来说,英国国王总是不加批判地同意。
首相在选择国王和内阁成员名单时,不仅要与其他党派领导人协商,还要考虑许多其他因素。国王和内阁成员必须是国会议员,其中大部分必须来自下议院议员,少数来自上议院议员。如果首相要任命不是议员的国王或内阁成员,必须事先取得议员资格。通常,有两种方法可以解决这个问题。一种是英国国王授予他贵族头衔,成为上议院议员。另一种方式是执政党在胜券在握的选区辞去原议员,然后通过补选选出部长为下议院议员。1957 65438+10月麦克米伦组织新政府中的电力部长米尔斯成为议员,然后通过第一种方式进入内阁。此外,总理还要考虑党内团结、与总理在政策上观点接近、社会、宗教、经济团体的影响、地区分布等因素。
因为英国是两党制。大多数情况下,议会中总是有一个政党占绝对多数,所以一般实行一党内阁,两党联合组阁的情况并不多见。只是在自由党和工党势力交替的阶段,工党和自由党联合执政1923。在第一次和第二次世界大战中,为了团结一致对外作战,还组织了联合内阁。19世纪,保守党和自由党轮流组阁。20世纪,工党取代自由党,工党和保守党轮流组阁。在历届内阁中,保守党组阁人数最多。
宪法中没有规定内阁成员的人数。除了战时,为了集中权力,快速决策,内阁成员人数很少,一般为5-9人。一般来说,采用中型内阁,内阁成员数通常在16-24之间。1983年撒切尔夫人组织的内阁人数在21-22之间。
传统上,内阁的任期与下议院相同,为5年。但由于英国的责任内阁制度,内阁对议会负有连带责任。如果议会投票对内阁表示不信任,内阁总会辞职。同时,首相也有权在他认为有利的时候,主动建议英王解散议会,举行大选,所以内阁的任期实际上是不固定的,历届内阁的平均任期在4年左右。
柜内还有一个小柜或内柜。首相在国内外发生重大事故或要做出重要决定时,往往会在内阁会议前召集几位重要大臣或亲信开会商议对策。
内阁的职权主要包括:1制定各部政策,起草各种重要法案并提交议会讨论通过;2.领导和监督各行政部门实施法律;3是行政工作的总指挥,行使我国最高管辖权;4是行政和立法之间的联系。内阁成员应听取议会成员的意见和批评,对提出的法案进行解释和辩论,并尽力执行。
所以必须解散内阁,而不是议会。
答案(2)是d。
1.现代议会制度的建立
英国现代议会制度的形成始于17世纪资产阶级革命之后。17世纪革命之初英国资产阶级以议会下院为阵地与国王斗争,议会与国王的权力斗争成为这场革命爆发的直接原因之一。1628年,英国通过了《权利请愿书》,主要内容包括:未经议会同意,国王不得收税;在没有出示具体犯罪证据的情况下,不得任意逮捕任何人;军法在和平时期不能随意实施;不要随意在居民家中驻军;等一下。1629年3月,查理一世解散议会,导致英国资产阶级革命爆发。“长期议会”(1640 11—1653四月)一度成为资产阶级革命的领导中心。1649年6月,查理一世被送上断头台。同时,议会通过决议:“在上帝之下,人民是一切合法权力的源泉;英国下议院在议会开会,由人民选举产生,代表人民,拥有国家最高权力……”1649年5月19日,英国议会通过了一项决议:“本届议会以其职责宣布并规定,英国人民和所有属于其领土和地区的人民,都是和所有形成、创造、建立和团结成为一个共和国和一个自由的国家。它将由这个民族的最高权力机构,即议会中的人民代表和他们任命的为人民谋福利的官员来统治,而没有任何国王或贵族家族。”这两项决议体现了现代议会制度——主权在民的理念,标志着英国现代议会制度开始出现。1689年,英国议会通过了颇具影响力的《权利法案》,规定“未经议会同意,以国王的权威停止法律或停止法律的实施是非法的”,“以国王特权为借口为国王收钱或未经议会允许供国王使用是非法的”。就这样,《权利法案》以成文法的形式宣布了现代英国议会制度的建立。在17世纪的英国资产阶级革命中,形成了现代议会制度,具体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在与国王的斗争中,议会的权力不断扩大,最终超过国王,成为国家的最高权力机构;第二,在议会中,下院的权力正在扩大。英国的议会制度被称为“议会之母”,它所建立的制度和形式成为其他国家效仿的典范。同时,一方面,现代议会制度的形成和发展是近代英国社会发展变化的结果;另一方面,现代议会制度的建立进一步推动了近代英国的社会变革。
这一切都发生在17世纪,权利法案就发生在这种政党斗争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