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漫画史的质疑与争议

译林出版社的《美国漫画史》已经出版好几年了,最近才读到第二版。本来美国漫画的发展还挺值得一书的,但是这本书给人一种很遗憾的感觉,因为虽然厚如巨砖,但是误译和抄袭也不少。

书中有很多偏离原意的翻译。当读者第一次读到《绿兰顿/绿箭》(379页)时,你知道它说的是什么吗?原来是绿灯侠/绿箭。应该音译的名字,比如“蝙蝠鞭”,其实翻译过来就是“蝙蝠鞭”。而且,作者似乎更喜欢“领袖”这个词。每当遇到captain这个词,就会被翻译成leader——别人只会称美国队长为美国的领袖。这将把美国总统置于何地?

问题大多源于不了解原文,在文中寻找意义。比如《蝙蝠侠是复仇义警的一员》(381页),作者好像不知道义警这个词(义警,多为贬义,指不顾法律自行执法),就随便在字典里查了个意思就开始写了。复仇义警到底是什么,蝙蝠侠是什么时候加入的?这样的错误很多,让人怀疑作者到底看过多少漫画。至于著名的英国国剧《DoctorWho》,被翻译成《胡博士》,更是凸显了作者对流行文化的陌生。

就目前而言,在一本自称“历史”的书中大量使用二手资料并不合适。遇到这些问题,笔者总要做一些努力去求证。毕竟现在网络这么发达,查证起来也不难。这本书确实使用了网络,但不是用来求证的,而是用来复制网络文章的。

这本书介绍了蝙蝠侠和正义联盟,第四部分“后转折时期”。它大量使用了作者2003年以来在网上发表的许多原创文章的内容,只是调整了一些文字,把原文中的英文名字翻译成了中文,不提出处。具有讽刺意味的是,由于作者这些文章的出发点是为了介绍漫画故事,所以他用的是故事中的时间设定,而不是真实的历史,而该书作者实际上是作为正史抄袭的,没有分辨能力。例如:

警察局长戈登出现在蝙蝠侠出道的第一期。刚开始,戈登只是一个代表“警察”的象征性符号,随着时间的推移,他的角色逐渐丰富。我们可以看到他当警察几十年的牺牲,他与权力的斗争,他私生活中的矛盾,他对家人的关怀,对蝙蝠侠的保护和关心,他们的争执和默契,一个正直的人如何赢得尊重。他很可能一开始就发现了蝙蝠侠的真实身份,但他不想深究,宁愿让自己处于劣势。他们十几年默默的友谊也成为蝙蝠侠故事中最感人的地方之一。(作者《蝙蝠!》)

警察局长詹姆斯·戈登早在蝙蝠侠出道时就出现了。在早期,戈登只是警察的象征。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个角色的形象逐渐丰富起来。在过去的几十年里,作为一名警察,他做出了许多牺牲。他与权力的斗争,对家庭的关怀,尤其是对蝙蝠侠的照顾和保护,表现出了他的正直,赢得了人们的尊重。从一开始,他就发现了蝙蝠侠的真实身份,但他从不深究,宁愿自己处于劣势。他们之间几十年默默的友谊也成为蝙蝠侠故事中最感人的因素之一。(美国漫画史:381)

消息一出,举国哗然,连《今日美国》和《华尔街日报》都对此进行了报道,这是策划此事的编辑DennyO'Neil始料未及的。这些媒体的受众大多是成年人,有些人从未看过漫画,但60年代的电视剧让罗宾家喻户晓。他们认为被谋杀的罗宾是迪克——和他们一起长大的人——所以他们把怒火转向编辑,好像他杀了一个真正的少年而不是一个卡通人物。(作者《回望黑暗时代》)

罗宾去世后,举国哗然,连《今日美国》和《华尔街日报》等颇具影响力的媒体都进行了报道,这让策划编辑丹尼·奥尼尔始料未及。有些美国人从来不看漫画书,但上世纪60年代的电视剧《蝙蝠侠》让罗宾家喻户晓。他们认为被谋杀的罗宾是和他们一起长大的迪克,所以他们把怒火对准了编辑,就好像他杀了一个真正的少年而不是漫画人物一样。(《美国漫画史》,第977页)

相似的地方很多,就不一一列举了。不知作者在后记中宣称“这本超过百万字的书使用的是第一手翻译材料”时,是否宁愿自己是无辜的?相关文章《质疑“美国漫画几十年”》发表于上海东方早报B15版201117。全文如下:

自从江于2012年3月发表《美国漫画几十年》(上海书评,2012)后,网上出现了大量文章,声称我的专著《美国漫画连环画史》对她的网上文章进行了“明目张胆的抄袭”,一时间出现了大量不堪入目的文字,对我造成了极大的精神伤害。

《美国连环画史》是一本关于美国连环画100多年历史的专著,我花了十七年的时间才写完。它有一百多万字,一千一百多页。27年前,我在江苏人民出版社做编辑时,受到《杂皮漫画》和《父子漫画》编辑工作取得巨大成功的启发,决心写这部专著。

这部专著的原始资料来源主要有两部分:一是莫里斯·霍恩、库尔顿·沃等美国漫画理论权威的数十部专著;另一个是美国DC漫画公司提供的几十个文件版本。前者的翻译人员不少于30人,主要是1987-1996期间南京大学外语系的部分师生和出版社的部分外文编辑,而后者的几十名翻译人员都是有职称的专业翻译人员,其中不乏著名翻译。

姜多次“抄袭”的证据,至今只看到四篇文章,几百字。都快两年了,还没见她有打官司的打算。因此,下面就姜女士列举的“抄袭”四段提出质疑如下:

第一,姜女士列举的四段文字,都是网络上对美国漫画公司介绍的翻译,绝不是她创作的漫画剧本。既然两个译本的内容都出自同一个地方,你怎么能武断地说你翻译的东西都被别人“抄袭”了呢?既然指控他人侵权是确凿的,为什么不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呢?

第二,姜女士列出了这四个段落,到目前为止,我还没有看到她具体说明它们是在何时何地发表的。虽然《美国漫画史》是2007年3月出版的,但有据可查的是,实际定稿日期是2003年。姜女士不止一次在网上声称,她自2004年以来一直在网上发表此类文章。所以,她说的是真的没有经过法律鉴定?

第三,姜女士列举的四段话,充其量也就几百字。退一步说,仅凭这几百字就能得出抄袭的结论吗?如果真的像她说的那样,为什么不去法院解决呢?

很多人都知道,我从事世界漫画的研究和出版工作近30年,在国内这个领域领先一步。中国读者耳熟能详的《父与子》、《皮德漫画》、《吉诺漫画》,是我第一次完整的介绍到中国,并且获得了很多重要的国家级奖项。比如2008年的《美国漫画史序言》。

虽然江女士在《一追》中指责《美国漫画史》的“误译”与她提出的“侵权”无关,但是,如果不分清是非,就会被她无限展开,从而得出“这本书虽厚如巨砖,但误译、抄袭不少”的结论。

不难看出,江指出的这些“误译”都是翻译问题,在美国漫画史上数万个译名中所占的比例非常有限。众所周知,翻译问题一直有两种:“音译”和“意译”。不同的观点往往导致不同的翻译方法,孰是孰非,孰优孰劣,往往没有定论。约定俗成是普遍现象。显然,姜女士并没有给出任何像样的“误译”的例子。因此,针对她指出的“误译”,逐条分析如下:

1.姜女士指责道:“当读者第一次读到‘绿兰顿’/‘绿箭’(379页)时,他们知道它说的是什么吗?原来是绿灯侠和绿箭。”

——这个翻译在美国漫画史上既有音译,也有意译。只是顺序问题,不是翻译问题,这里不需要解释。

二、姜女士指责:“应当音译的人名,如‘蝙蝠鞭’,却被翻译成了‘蝙蝠鞭’。”

请问这里的“应该”是谁规定的?是权威的语法书和著名的翻译家?还是“美颜女王”还是“中国最资深的欧美漫画研究者”?

第三,姜女士指责:“大部分问题源于不了解原文,在文中找意思。”在这顶大帽子下,她列举了两件证据:

A.“我不知道蝙蝠侠”

除了钻进那些莫名其妙的角落,我还能戴这顶大帽子吗?从2002年开始,我开始大规模引进出版美国漫画书,已经编辑出版了近60种这样的绘本,其中美国超级英雄漫画书有20多种,蝙蝠侠代表作的单行本只有6种。所以,指责我对蝙蝠侠最起码的特征一无所知是否成立?至于姜女士所说的“作者好像不知道义警这个词(义警,多为贬义,指不顾法律自行执法),所以只是在字典里查了一个意思就开始写了……”这纯属无中生有。这些话出自一个业余翻译之口,不怕给人一种自大狂的感觉吗?

B.“至于著名的英国国剧《神秘博士》,就翻译成了《胡博士》。”

我没有出版《胡博士》,所以我不得不花很多时间和麻烦去找《胡博士》的原译者。这位现已考取研究生的翻译听说后回答说:“...荷马史诗《奥德赛》的翻译和胡博士的差不多。奥德赛意为奥德修斯的流浪,但国内的翻译前辈都采用了音译。如果按照这个女土的逻辑,中国这些著名的翻译前辈们不应该戴上‘不知原文却望意’吗?一百多万字的书,鸡蛋挑骨头,其他问题挑不出来。在标题翻译上做文章,显然是别有用心的。这和她的侵权有什么关系?"

讽刺的是,当江嘲笑别人把“神秘博士”翻译成“胡博士”时,他却忘了自己也把“神秘博士”翻译成了“诺博士”!

四。《美国队长》和《美国领袖》的翻译。

在姜女士列举的四个“翻译错误”中,这个问题值得推敲。“队长”有“领导”和“队长”的意思。这里是概念大小的问题。哪个好,见仁见智。我不需要做任何解释。然而,真正的问题不在这里。美国漫画史上有上万种译名。在成千上万的译名中,这个有争议的问题能说明什么?如果说靠这种手段可以成为“漫画之王”、“漫画女王”、“中国漫画第一人”、“欧美漫画最伟大的粉丝、最资深的研究者”,那么毫无疑问,姜女士不仅可以称霸连环画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