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房改?房改是什么时候开始的?
广义的房改是指中国的住房制度改革;狭义的房改是指从“福利房”到商品房的改革。
我国的住房制度,新中国成立后,长期实行“统一管理、统一分配以租养房”的公房实物分配制度。城镇居民住房主要由单位解决,90%的住房建设资金由政府拨付,少量由职工单位筹集。住房由单位低价分配给职工,住房成为一种福利。
1978“三中全会”后,我国住房制度改革开始。
1978-1993住房分配制度改革阶段。
这可以分为两个小阶段。从1978到1985,是福利分房制度改革的探索阶段。在这一阶段,中国政府进行了出售公房和补贴房的试点,并为住房制度改革进行了各种尝试和创新,积累了有益的经验。1986-1993是福利分房制度改革的深化阶段。在前期试点的基础上,经过1986,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取得重大突破,掀起了第一轮房改热潮。1991年6月,国务院发布《关于积极稳妥推进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通知》,提出了逐步提高租金、缴纳租赁保证金、新住房制度、集资合作建房、出售公有住房等多种形式推进房改的思路。
1994 —1998:实物分房向房改过渡阶段。
在此期间,城市居民以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了已建成的公有住房。其实这是国家不把住房消费资金纳入职工工资的一种补偿,是住房制度向住房商品化过渡的一种形式。其价格不是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的,而是由政府根据实现简单住房再生产和建立有社会保障的住房供应体系的原则决定的,按标准价或成本价出售。
1998年,国务院发布23号文件,即《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提出从1998下半年起,停止住房实物分配,逐步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
1999-2004住房市场化阶段。
2003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中国彻底结束了福利分房制度,“福利分房”退出历史舞台。从那时起,城市住房的建设和使用已经完全商业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