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能查一下拘留通知书吗?
法律解析:家属刑事拘留通知书,没有公开查询的,只能在办案单位查询。
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零六条拘留犯罪嫌疑人,应当填写《拘留申请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发给拘留证明。实施拘留时,必须出示拘留证,责令被拘留人在拘留证上签名(盖章),拒绝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的,侦查人员应当注明。有本规定第一百零五条所列情形之一,因情况紧急来不及办理拘留手续的,犯罪嫌疑人被带到公安机关后,应当立即办理合法手续。
第一百零八条拘留后,应当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写出拘留通知书,送达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所在单位。但是,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不发通知书: (一)同案犯罪嫌疑人可能逃匿、隐匿、毁灭、伪造证据的;(二)不讲真实姓名和住址,身份不明的;(三)其他阻碍调查或者无法通知的。上述情况消除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其所在单位。如果在二十四小时内没有通知,应当在拘留通知书上注明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