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对绑架罪有哪些规定?

1.刑法对绑架罪有哪些规定?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或者绑架他人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犯前款罪,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司法机关在适用本条规定的刑罚时,应当注意以下问题:1,“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是指在绑架过程中对被绑架人使用暴力或者虐待手段,并在绑架过程中自杀的行为。“杀害被绑架人”是指绑架后,因勒索财物或者其他目的等原因,故意杀害被绑架人的行为。2、由于绑架罪法律规定造成被害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立法绝对是确定的法定刑,而且是死刑,因此,司法机关在适用时应当采取非常慎重的态度,严格把握适用条件。绑架他人后故意伤害或者强奸的,应当数罪并罚。第二,绑架罪能否从轻处罚?司法实践中,行为人具有下列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1。绑架后主动放人,不勒索财物。绑架罪是行为犯,绑架后没有勒索财物而主动放人的,也成立绑架罪。但如果行为人因悔罪或畏惧法律威严而绑架他人并自愿无赎金释放,则社会危害性和人身危险性较小。如果这种危害性较小的行为也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则罪刑明显不相适应,可以列为情节较轻的情形之一。2、因正当要求、利益得不到满足、保护而实施绑架人质的过激行为构成犯罪。比如在城市拆迁过程中,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农民工为了引起社会和政府的关注和重视,挟持人质。3.被害人有严重过错,行为人出于愤怒或者报复而实施绑架罪。比如因婚姻、感情问题产生纠纷,受骗一方以泄愤、报复、索赔为目的实施绑架。由于这类犯罪具有一定的起因,被害人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且通常发生在特定人之间,对公共秩序和人民社会安全的损害较小,相比较而言危害较小,因此可以认定为情节轻微。4.亲属间的绑架犯罪。对于亲属之间的绑架犯罪,如果受害方事后对被告人表示谅解,则认为情节较轻,有利于发挥惩罚教育感化功能,增加社会和谐因素,符合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5.绑架债务人真实债务,索要过多财物。行为人索要财物数额过大,应当以绑架罪追究刑事责任的,可以结合具体案件认定是否属于轻微案件。当然,仅以索要债务为名,以不存在的债务为借口绑架勒索财物的,应当以绑架罪追究刑事责任,一般不应认定为未成年人。6.行为人索要的财物数额确实很小。行为人因生活等原因实施绑架,只勒索少量财物,已构成犯罪的,也可以认定为轻微案件。绑架是非常严重的。即使是轻微犯罪,根据刑法规定,在5-10年有期徒刑之间追究刑事责任。相对于其他暴力犯罪,不得不说这样的处罚其实是很严重的。绑架后如果有一些特殊的感情,比如绑架后主动放人没有勒索财物,这个时候往往可以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