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与法律的关系
政治与法律的关系如下:
法律与政治有着最直接的关系,可以概括为:
(1)政治支配法律。法律的性质整体上取决于政治的性质;法律的内容首先包含政治要求;法律的变化一般是由政治变化直接引起的;政治支配法律,法律最终为政治服务。法律可以作为一种政治措施和手段,以自己特殊的方式实现掌握国家政权的阶级的政治要求。
(2)法律调节政治。法律受政治支配,但也规范和制约政治。法律可以确认一切阶级、阶层、政党、社会团体和个人的社会地位;法律调节政治关系,解决社会矛盾和冲突,从而稳定社会政治秩序;作为当代政党政治,法律可以规范和限制政党及其成员包括领导人的活动,以实践其阶级和政党的宗旨,完成其任务,实现其历史使命。
差异:
第一,法律责任必须由法律明确规定,而政治责任是比较笼统的,不可能完全准确地由法律规定。
第二,政治责任的实现优先于法律责任尤其是刑事法律责任的实现。
第三,法律责任有自己的专门评价机关,而政治责任不需要也不可能只由专门机关来评价。
第四,政治责任不同于法律责任。政治责任的基本方式是降低政治信任度,具体方式因信任丧失程度而异。最严重的形式是丧失行使政权的资格。第五,法律责任不是连带,政治责任是可以连带的。政治责任的连带性在于,政治责任主体不仅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政治责任,还可能对其下属机构和人员的行为承担政治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