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已经迁出了。档案能在原户口所在地查到吗?

可以发现公安系统有详细的户籍迁移记录。户口迁出后,当事人原户口注销,但户口信息保留在公安机关户籍联网系统和当地派出所档案中备查。如有需要,可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原户籍所在地的户口簿到当地派出所查询。户口是户口和人口的统称,以户为户,以人为人口。

查户籍档案原件,一般需要去户籍所在地派出所。

符合档案查询条件的申请人,应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到当地派出所查询本人户籍信息。户主可以查询本人及室内成员的户籍信息。公民需要出具关系证明、历史迁移证明的,可以核实定期表底本,根据底本内容出具相关证明并加盖户口专用章。《常住人口登记表》为内部册,不得对外提供。派出所(办证中心)对符合条件、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理。

户籍是指由负责户籍管理的行政机关作出的记录和保留户籍人口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它也是我们每个公民的身份证明。

户口本是以户为单位对自然人进行登记并颁发证书的公共证书簿。记录的项目包括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亲属、婚姻状况等。它是确定自然人作为民事主体法律地位的基本法律文件。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户口所在地辖区的,应当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领取迁移证,注销户口。

公民从农村迁入城市,必须持城市劳动部门的就业证明、学校的入学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证明,向常住户口登记机关申请迁出。

公民移居边境地区,必须经居住地的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