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海区建制的演变

夏商周时期,澄海地区属百位。

揭阳县在秦汉时期属于南海郡。

金显和六年(331),南海郡划归东莞郡,澄海属东莞郡海阳郡(后改为依安郡)。

隋唐属海阳地区。

宋宣和三年(1121),因海阳县永宁、崇义、盐德三乡划分,成立揭阳县,澄海县彭州、鳄鱼浦、沱江归揭阳县管辖。商、中、夏外蒲、四都仍属海阳县管辖。

明成化十三年(1477)分析,海阳县太平乡的宣化、新宁,广德乡的连州、清远、仙阁,怀德乡的秋溪、龙岩市、苏皖都是饶平县新设的,苏皖当时属饶平县管辖。此时的澄海地区属于海阳、揭阳、饶平三县。明嘉靖四十二年(1563),正月二十八日,海阳县怀德乡的外埔、中外普普、下外普普三都,揭阳县盐德乡的鳌江、鳄埔、彭州三都,饶平县的苏皖七都,设在澄海县,属潮州府,县治设在下外。

清康熙五年(1666),澄海因靖边海禁迁界而废,这是澄海历史上第一次撤县。直到康熙八年三月,澄海才恢复建制。恢复建县后,边界一直保持不变。清咸丰八年(1858),澄海县托普公司所属的沙汕头辟为通商口岸,称汕头港。

民国元年(1912),澄海县设立澄海县政府,隶属广东省巡抚公署。民国三年,澄海县属潮墩路。民国九年,隶属潮海复兴署。民国十年,汕头成为独立城市,与澄海分治。民国14年隶属东江行政复兴署,后改为东江管委会办公室;民国17年,隶属东江复兴委员会办公室。2001年,隶属于东区绥靖委员会办公室。25年,隶属广东省第五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民国二十八年七月,侵华日军在澄城设立伪澄海县治安委员会,民国二十九年一月,改为伪澄海县政府。民国三十六年,广东省第五区行政督察署会同汕头市政府、澄海县政府划定大郊以南地区,韩江东岸的花坞、龙岩、长沙、新湖、凌海等村归汕头市所有。日本投降后,第五区行政督察署改为第六区。民国三十八年四月,广东全省扩为15行政区,潮汕各县分为第七、第八行政区,澄海为第八区行政督察署。

10月25日1949,10成立澄海县人民政府,隶属潮汕临时专员公署。自2月1950,属潮汕地区行政督察办,自2月10,属潮汕专员办。65438年至0952年,澄海县属广东粤东行政公署管辖。1955 3月14、澄海人民政府改为澄海县人民委员会。1956,澄海县隶属汕头专员公署。9月1958,12,澄海县人民公社成立,政社合一体制。1959 65438+10月24日澄海县撤销,县并入汕头郊区。同年165438+10月13,澄海县恢复建制,改称澄海县人民委员会。“文革”期间,1967年3月25日成立澄海县军控委员会,1968年4月5日成立澄海县革命委员会,先后隶属汕头军控委员会和革命委员会。从0980年的65438+65438+10月的1,归汕头地区行政公署管辖。同年65438+2月21,撤销澄海县革命委员会,恢复澄海县人民政府。1983至12,市管县,澄海县归汕头市管辖。1994,18年4月澄海县建制撤销,成立澄海市(县级),由汕头市代管。澄海县人民政府更名为澄海市人民政府。2003年6月29日,撤销县级澄海市,设立汕头市澄海区,隶属汕头市。原行政区域分为新溪和外砂两个镇,隶属汕头市龙湖区市。澄海市人民政府更名为汕头市澄海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