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者勋章的历史
这一勋章设立后,许多尚未成为骑士的女性都获得了这一勋章。亨利七世在将这枚勋章授予他的母亲玛格丽特·博福特·嘉德(Margaret beaufort Guardian)后,就不再将这枚勋章授予女性。到了1901,除了少数女王,只有男性获得了这块奖牌。除了20世纪的外国女王,没有女性获得过这个奖牌。直到1987,伊丽莎白二世才改变了这种做法。守护者勋章的佩戴者非常少,仅限于英国君主、威尔士亲王和最多24名在世成员,以及少数特殊成员。只有君主授予守护勋章。
在过去,如果一个佩戴者死亡,剩下的佩戴者可以每人提名九个候选人(其中三个必须有伯爵或更高的头衔,三个必须有男爵或更高的头衔,三个必须有骑士或更高的头衔)。君主可以选择必要数量的提名授予守护者勋章,但君主不一定需要选择提名最多的候选人。1862年,维多利亚女王放弃了这种提名形式,只有君主本人选择了受勋者。
从18世纪开始,政府就在咨询由谁授予守护者勋章。但在1946,乔治六世觉得守护者勋章和蓟勋章的获得者受政治关系影响太大。他与当时的首相和反对派领袖商量后,将这两枚勋章换成了君主的个人礼物。因此,君主在授予这两枚勋章时不必与政府协商。
此外,还有一些守护者勋章的特殊佩戴者,他们不在上述24名佩戴者之列。这些特殊包的佩戴者包括皇室成员。1786年,乔治三世建立了这一特例,使他的许多儿子摆脱了这一限制。1805年,他把这个特例推广到了乔治二世的后代。1831的特例再次扩展到乔治一世的所有后代。
外国君主也可能是佩戴守护勋章者的特例。以前每次颁发这种特殊勋章都需要有专门的法律,但是自从1954之后,英国君主就可以在没有专门法律的情况下给外国君主颁发守护勋章了。第一位获得守护勋章的外国君主是俄罗斯帝国的沙皇亚历山大一世1813。
如果佩戴者犯了大罪,比如叛国罪,那么英国君主有权剥夺他的守护勋章。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有几位帝国君主被剥夺了守护勋章,包括德国皇帝威廉二世和奥匈帝国皇帝弗朗茨·约瑟夫一世。裕仁在二战日本参战后也被剥夺了守护勋章,但伊丽莎白二世在战后再次将守护勋章授予裕仁,因此裕仁成为两次获得守护勋章的外国君主。所有佩戴守护者勋章的人组成一个骑士团,该团有六名军官:团长、法官、秘书、首席纹章官、先锋官和秘书。元首、秘书和先锋官是在设立守护勋章时产生的,首席纹章官和法官是在15世纪设立的,秘书是在20世纪设立的。
传统上,代表团团长是英格兰教会的最高主教温彻斯特主教。法官以前是温莎城堡所在教区的主教,但后来这个职位也对其他人开放。
秘书通常是温莎城堡的院长。首席纹章官是纹章学院的负责人,这个纹章官有义务保管骑士团成员的纹章和头盔。这位秘书是一名全职的传令官。先锋军官是英国上议院的保镖,也是黑棍保镖。当守护勋章设立时,爱德华三世还任命了26名“贫穷骑士”来管理该教团的教堂。这个数字并不稳定。17世纪,穷骑士只有13。1660年查理二世加冕后,其数量增加到18。在19世纪,这些骑士不想被称为“穷骑士”,于是威廉四世将他们改名为军事骑士。
起初,这些可怜的骑士都是些可怜的老兵,他们通过每天在骑士团的教堂里祈祷,获得了一定的薪水和住在温莎城堡的权利。今天这些骑士不再贫穷,但他们仍然是老兵。在正式场合,他们为骑士团成员担任警卫,在骑士团的教堂里做神迹,但他们不是骑士团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