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民法典是什么?

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民法典是《中华民国民法典》。

《中华民国民法典》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颁布实施的民法典。南京国民政府时期,以宪法、民法、刑法、民事诉讼法和法制编纂法为主要内容的六法体系的形成,标志着中国在当时西方先进法律文化、法律资源的移植和本土化方面取得了显著成就,标志着中国近代法学理论指导下具有近代特色的法律体系的成长和确立。始于清末的中国法制现代化进程初步完成。

中华民国民法非常重视对社会福利的保护。它以社会本位主义作为民法典的立法原则,将社会福利保护贯彻到法典的每一个角落。

(1)以维护公序良俗为原则。(2)限制所有权;(3)限制契约自由;(4)引入无过错责任;(五)酌情减轻或者免除债务人的责任。5.强调平等原则在《民法典》中的应用。

《民国民法》所规定和体现的平等,不仅包括男女平等,还包括雇主与雇员平等、债务人与债权人平等、承租人与出租人平等、所有人与承租人平等,范围非常广泛。同时,在重视形式平等的基础上,更致力于追求实质平等,特别是在为弱者提供特殊帮助方面,使他们在社会中与强者处于平等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