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是公认的英国历史法学的创始人?

梅因因《古代法律》一书被西方学者公认为英国历史法学的奠基人。

梅因1822年8月5日出生于英国,1840年进入剑桥大学彭布罗克学院,很快成为当时最有天赋的学生。从65438年到0847年,梅因成为剑桥大学的罗马法教授,任职7年。当时,剑桥大学法律史教授的职位并不为人们所注意,但梅因却在这个职位上一举成名。1852年,TheInns of Court联合设立了5个讲师职位,Main成为第一个罗马法和法理学讲师[1]。到1861,Main出版了《古法》,这是一部划时代的著作。当年年底,Main被任命为印度顾问委员会法律委员,1862上任,在印度工作了七年。回国后,梅因进行理论法学的讲座,并根据他的讲稿出版了《村落共同体》、《早期制度史》和《早期法律与习俗》。1877,Main当选剑桥法学院院长。1887年冬,缅因因健康原因移居法国戛纳,于1888年2月3日在异乡辞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