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现代化出现在宋代?
一个社会从中世纪进入现代,总会有一些相似的趋势和特点。让我们试着把它们列举如下:
1,商业化。商业逐渐繁荣,商品经济逐渐取代自然经济。
2.市场化。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市场取代了行政命令,成为配置资源的重要机制。
3.货币化。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货币不仅成为市场交易的结算工具,而且可以用来结算公民的税收和劳动以及国家的行政动员,从而实现了黄仁宇先生所说的“数量管理”。
4.城市化。越来越多的人离开农村和土地到城市谋生,成为城市居民。城市人口在总人口中的比例越来越大。
5.工业化。手工业发达,出现了以市场交换为生产目的,以手工业作坊为生产形式的手工业。
6.合同。英国历史学家梅因说:“进步社会的所有运动,到目前为止,都是一场从认同到契约的运动。”从中世纪开始现代化的核心标志之一就是从“人身依附”到“契约关系”的转变。
7.流态化。由于人身依附的弱化甚至消失,一个现代社会必然会有越来越明显的流动,包括地区之间、阶层之间的流动。
8.文明。作为特权阶层,世袭贵族逐渐衰落,平民阶层的影响力日益增加,世俗的公民文化蓬勃发展,最终形成平民社会。
9.均衡化。贵族衰落、平民崛起的结果,是基于不同出身的人之间地位的悬殊被抹平,阶级之间严格的壁垒被打破。
10,功利主义。由于商品经济的渗透和社会风气的世俗化演变,一个现代社会总会产生明显的功利思想。
11,福利。现代欧洲的经验表明,当一个社会开始商业化、城市化、流动化的转型时,必然会诞生一个庞大的贫困阶层。原本由宗教团体提供的救济制度已经不能满足社会的需求,强大的国家财政必须承担救济的责任。
12,扩展。这里的扩张是指国家经济职能的扩张。一些自由主义者认为,自由放任的市场经济机制可以自发地推动现代经济体系的建设。但这从来都不是假设,不是事实。事实是,现代化的启动总是以国家的重商主义为导向,政府设立的经济部门明显扩大,从而为市场的扩大奠定基础。
13,集权。国家的权力结构由贵族封建制向王权转变。有学者指出:“无论是晚期还是早期,几乎所有国家都要经过君主专制阶段,才能进入现代世界的大门。未能完成从封建国家向专制制度的转变,意味着未能进入现代政治的起点,意味着国家在现代化的第一阶段彻底失败。”这里的“专制”一词如果换成“王权”会更准确。
14,平民(理性)。随着君主制的建立,贵族的政治权力逐渐被官僚文官制度所取代。在韦伯看来,公务员制度和合理化几乎是同义词。文官制度的建立标志着国家治理的合理化,政治权力的分配和行使受到明确的程序和制度的规范,从而摆脱了私人意志和情感的干扰。
15,法治。现代化的逐步发展造就了复杂的陌生人社会和复杂的治理体系。熟人关系、习俗、道德都不足以应对这种复杂性。所以国家需要创造更复杂的法律来适应时代的演变。
那么问题来了:这些涉及经济变革、社会转型、政治建设的现代化指标,是不是在宋代一起出现的?是的,他们一起出现了。
宋代商业革命
宋朝是继汉初之后的又一个商业繁荣时期,商业化浪潮席卷了宋朝的整个疆域。“货殖的事更急,商人的事更重要。”一位宋人看到,“人有钱了,多半就不崩了,解决问题了。舟舟来来往往卖货。他们愿意掏钱买黄金放在家里吗?”到了宋代,人们有了闲钱,就去投资。一些汉学家甚至提出,宋代出现了名副其实的商业革命。
既然叫“商业革命”,当然需要革命性的经济表现。宋朝的经济确实发生了革命性的变化:
——“地制不立”,即国家承认完全的私有产权(中唐以前实行均田制,限制产权自由交易)。
——农业生产力得到了革命性的提高,特别是早熟水稻品种的引进和康复技术的普及,让同样面积的土地养活了更多的人。如果是这样,更多的剩余人口和农产品可以脱离土地,流入城市和工商业。
——原本限制商业自由的广场市场体系在宋代彻底瓦解,市场体系初具规模。“从大街到小巷,都有门,就是没有空房子。每天早上,两个街巷的门口都有上百个市场,生意热闹。”在宋朝以前,这是不可想象的。
——海外贸易高度繁荣。当时整个宋朝的海岸线对外开放,北至胶州湾,经杭州湾和福州、漳州、泉州金三角,南至广州湾,再到琼州海峡,与西方和东南亚各国发展商贸。市舶司(海关)每年从海上贸易中征收税款近200万元(明朝“隆庆开关”后,海关每年仅征收数万两白银),进出口贸易总额超过2000万元。
——商业信用非常发达。从北宋到南宋,方便钱(类似于银行汇票)、现金公证(类似于现金支票)、茶票、盐票、香药票、矾票(类似于有价证券)、交子会(法币)等商业信用相继出现。没有发达的商业信用,大规模或跨区域的市场交易是不可能的。
——商品化程度加深表现在国家财税结构上,即农业税比重下降,而商业税比重上升。南宋惜春-邵熙时期,非农业税财政收入接近85%,农业税变得无足轻重。这在中国历史上是绝无仅有的。直到19世纪的清末,经过洋务运动,清政府的田赋比例才下降到48%。
宋代的商业化也是市场化深化的过程。市场化不仅仅表现在人们的衣食住行都可以通过市场来解决。到了宋代,很多江南的农民基本都不种地了,“谋生之物,皆是贩夫走卒所羡”;而且国家已经放弃了行政命令的方式,采用市场机制来获取政府消费品,分配公共产品,甚至使用经济制裁的威慑力来维持与周边国家的和平。
货币化的趋势在宋代也非常明显。每年,宋政府都会铸造大量的货币来满足私人交易。北宋铸币量最高为570万枚,正常年份维持在1万至300万枚之间。明朝过去三百年铸造的钱币总量,是宋人两年铸造的。
为什么宋人一定要赚大钱?因为它需要满足货币化时代的需求。不仅市场交易以货币结算(自然经济时代,物物交换也可以);官员和雇员的报酬也应该用货币支付。宋朝以前工资主要是实物,钱只占其中的一小部分。到了宋代,国家的税收也从实物变成了货币。北宋第二年(1065),宋政府的货币收入比例超过50%。王安石变法也将强迫劳动转为货币结算,可见货币化已是大势所趋。
宋代的城市化也是革命性的:城市人口比例达到历代最高峰。北宋城市人口占20.1%,南宋达到22.4%。据斯波克·宜信预测,南宋鼎盛时期的城市化率可能达到30%。清朝中期(嘉庆年间)城市化率7%左右,民国时期才上升到10%左右,到1957年城市化率只有15.4%。因此,有研究者提出宋代发生了“城市革命”。
一些历史学家认为,宋代出现了“原始工业化”。宋代“原始工业化”最好的例子之一就是铁的产量:由于煤矿的大规模开采和炼铁的应用,北宋时期铁的产量呈现出跨越式发展的势头,而英国直到16世纪工业化初期才产生类似的“煤铁革命”。大量的科学技术也应用于手工业生产。英国剑桥大学的李约瑟博士说:“中国的科学技术在宋代达到了顶峰,在许多方面实际上已经超过了18世纪中叶工业革命以前的英国或欧洲的水平。”
宋代社会转型
上面我们从经济变革的角度描述了宋朝的现代化表现,然后我们从社会转型的角度观察宋朝——
唐宋时期,中国社会发生了一个非常深刻的变化:唐朝有一个宋,是一个世代为世家大族耕种,没有独立户籍的农奴;唐代的奴婢没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也不是独立户,而是依附于主人家的卑微户。进入宋朝后,随着世家的解体,卜曲和箭扣都成了自由民。宋代的佃户和地主不再是人身依附关系,而只是形成一种经济租佃关系,这种经济租佃关系是以双方自愿结合为基础,以契约为凭证的。宋代奴婢与主人的关系不是人身依附关系,而是经济雇佣关系,也是建立在双方自愿的契约基础上。这种结构性社会变迁的核心含义是“契约化”——从“人身依附”到“契约关系”的转变。
这个缔约的过程也是一个平等的过程。三部曲和奴婢在宋代以前都属于贱民,而这些贱民在宋代基本上消失了,或者说以前的贱民现在获得了自由民的地位,他们都成为了国家的“编户和全体人民”,拥有平等的法律主体资格:“齐等。”没有高尚,那叫人民。"
贵族的消亡是平民社会到来的推论。宋朝以前,政治几乎被贵族垄断。唐朝虽然有科举制度,但是通过科举提升自己的文官官僚却很少。到了宋朝时局变了,选士不分家。“升到政治上层的,都被白丁文人连根拔起,没有古代封建贵族和家族传统的遗迹”(钱穆的话)。据学者对南宋宝祐四年(1256)邓柯的记载统计,601名宋进士中,平民417人,官员子弟184人,寒门士人占绝大多数。
作为平民社会的标志,宋代的教育、文化、艺术也表现出明显的平民色彩。在宋代之前,贵族掌握着得天独厚的教育资源,而宋代的学校是对全民开放的,包括“工商杂”的子弟可以进入州县学校。宋代以前,文学、音乐、美术也是上流社会玩的高雅产品。进入宋代后,出现了完全属于平民(市民)的文学和音乐形式,如评书、滑稽戏等。在宋代以前的艺术作品中,我们几乎找不到平民的影子。只有当《走歌》《清明上河图》等宋人画作展开,那种平民味、市井味才会扑面而来。
同时,随着人身依附关系的解除,宋社会出现了广泛而持续的流动,这种流动既包括地理意义上的横向流动,即从一地到另一地的自由迁徙;还包括阶层意义上的垂直流动,即固化的等级结构被打破,任何人都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获得上升的机会。
宋人发现“古人居同井,人皆迁他处,流远,无所施,终身困辱。”现代人轻装下乡,走向四面八方,这不是问题。”这里的“近代”当然是指宋朝。用现代的话来说,宋人有“迁徙自由”的权利。
宋人还发现“先王之制,贵人始富,贱不富。”贫富贵贱,一分为四,始于后世。”这里的“后人”也指宋朝。“贫富贵贱,一分为四”的意思是说,从宋代开始,这四者可以自由组合,穷人可以富可贵;便宜的人可以贵,可以富;富人可能贵,也可能贱;贵族可能是富人,也可能是穷人;富人和穷人是不断变化的。按照现代社会学的概念,社会阶层并没有“硬化”。因此,社会充满活力。
整个社会的结构转型和商品经济的深入发展,也使宋代的社会风气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人们不怕谈利。“至于农民、商人和数百名工人的家园,他们不得不昼夜兼程,以获取利润。”追求财富成了理所当然的事。拜金主义、消费主义、享乐主义大行其道,这个功利的世界是资本主义时代初期的普遍社会景象,无论是宋代、明末还是近代西欧城市。
宋代国家职能的变化
现在,让我们从国家治理功能的构建角度来观察宋朝的现代化表现——
研究人员发现,在16世纪的欧洲,当经济结构从封建制度向资本主义制度转变时,出现了一个特点,即由于经济失衡而产生了大量的城市贫民,近代欧洲国家逐渐发展起来的福利政策正是为了应对这种结构性的经济转型。英国也在现代化开始的16世纪下半叶颁布了一系列的“济贫法”,政府承担了扶贫的责任。中国的国家福利制度在宋代刚刚达到顶峰。这种“福利”国家职能的出现不是巧合,而是现代化压力的结果。
宋代的济贫主要由两个体系构成。一个是宋神宗熙宁十年(1077)实施的《托钵僧法》:每年十月入冬后,各州政府“派官员巡察国内外病弱而不能自救者”,每人“赐米豆一升半子”。宋代对“乞丐”的定义与今天不同。所有的穷人都被纳入乞讨者的范围。一、宋哲宗傅园元年颁布的《住宅照顾法》(1098):各州设立住宅照顾院。“那些孤寡、贫困、不能自理的人,住的是官房,每个月都给米豆,生病了还送药。”简单来说,“乞丐供养法”就是政府给穷人米钱;“居家养老法”指的是国家福利机构收留无处居住的穷人。
为了迎接现代化的挑战,国家不仅要发展福利职能,而且要深入干预经济活动,包括税收、借贷、投资、市场开发、市场监管、制定商业规则和维护市场秩序。这是重商主义下国家经济职能的扩张。宋朝无疑是历代王朝中最重商主义的朝代。政府设立了许多经济部门来参与市场经济,包括城市的贸易部门、盐井的监督、建筑和商店服务(房地产公司)、酿酒服务(酿酒厂)、曲院(制造酒曲的车间)、造船、纺织研究所、印染研究所、磨坊(粮食加工厂)、茶厂(茶叶加工厂)等等。
可以说,宋朝的国家扮演了一个“超级商人”的角色,自由主义者可能对此嗤之以鼻,但从历史上看,没有国家的力量就无法启动现代化的商业引擎。一个对商业发展漠不关心、碌碌无为的政府,比如朱元璋建立的明政府,真的更有利于现代化的扩张吗?
或许有一个例子可以说明国家重商主义政策对资本主义崛起的重要性:宋代河北路和JD.COM路实行食盐自由贸易制度,其他地方实行食盐引进(间接国家专卖)制度。按理说,禁止食盐专卖应该是阻碍私人商品经济的发展,延缓资本主义的产生。但学者研究发现,在宋代的食盐自由贸易区,“生产技术没有进步和创新,生产规模没有扩大。盐商的资本增殖速度似乎并不快,看不到超级富豪大盐商。”相反,在实行引盐制度的无专卖区,“可以发现生产技术和工艺的明显改进和创新,井盐生产中似乎出现了新的生产关系的萌芽,在实行钞引制度的东南盐区也可以看到发了财的大盐商。”
正是由于现代化的启动和发展离不开国家权力的支持,一个国家只有在完成了国家的中央集权之后才能顺利实现现代化,欧洲大陆和率先现代化的英国以及第二个现代化的日本都表现了这一点。相比之下,中国的中央集权很早就完成了,秦朝郡县制的建立宣告了王权制度的到来。过早的中央集权未必符合历史潮流,于是魏晋时期中国出现了贵族制度的回潮,南北朝时期形成了贵族世家——隋唐。唐宋之变后,“君主专制”政治彻底确立。
需要提醒的是,我们这里所说的“君主专制”只是指与贵族政治相对立的政权,即政府机构置于天子的直接指挥之下;并不是说君主不受约束,可以任意行事。相反,宋朝形成了“以虚君之治”的制度,君主“以制命为己任”,但“万事由君定”,即宰相掌管具体的国家治理权力;法令“不当”则“台谏非法养”,即台谏握有监察审查权,以制衡宰制之权;治国、谏政、君临天下,三权相对独立,“各有所占,互不侵犯。”
中国的文官制度也建立的比较早,与郡县制的建立是同步的,但直到宋代,文官制度才得到充分的理顺。合理化是公务员制度的核心含义,即公务员的分类、职能、考试、考核、奖惩、培训、晋升、调动、免职,权力命令的发起、传递、审核、执行、反馈、问责都有完整的制度和程序可循,最大限度地隔绝私人因素的影响。那些不想被束缚的皇帝,会有冲破文官体系的冲动。比如西汉武帝发动了一个由宦官、侍从、外戚、大臣(皇帝的私人秘书)等亲信、亲信组成的“内朝”,抛开三公为首的“外朝”;明朝干脆取消宰相,设立“内阁”,实际上就是皇帝的秘书团队。只有宋朝三百多年,没有出现破坏文官制度的“内朝”,文官制度运行非常稳定。
现代治理秩序还有一个特征:法治。现在很多人认为“法治”是西方的特产,中国的治理传统是“人治”,但宋人并不这么认为,他们自称“尊法规”。南宋思想家陈亮、叶适总结说:“韩,可以为所欲为;唐朝,人和法也是行者;本朝者,奉法者也”;“我的祖先统治世界,无论大小,都听从法律。”所谓“让法”、“听法”,用现代的话来说就是“依法治国”。
宋代法律制度的复杂程度可能超出很多人的想象。宋代诗人叶适是这样描述的:“再小的事,再小的罪,都是有法在先处理的。思考了一辈子的人,突然获得了一种智慧,认为自己很奇怪,法律已经准备好了,这就是法律的秘密。”一个聪明人,用了一生的时间试图想出一条立法,他认为这条立法很新颖,但在查阅了法律集后,他发现类似的法律早已制定。
这些繁杂的法律包括民商立法,宋代民商立法非常完备。这些复杂的法律包括宋代的民商立法,民间的租赁、抵押、典当、买卖、借贷、财产继承等都有综合性的法律加以规范。宋人自己说,“官制规章,不过是交易最细致的准备,盖欲与杜争。”发达的民商立法使一些研究者确信宋代已经产生了“法律现代化”的迹象。
如果我们认同前面对现代化特征的总结和对现代化在宋代表现的描述,那么我们就应该承认,宋代的中国确实进入了近代的门槛。
(摘自《宋:现代黎明》序言。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65438+2005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