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百年史料

1841年65438+10月26日,第一次鸦片战争后,英国占领香港岛,事后清政府试图武力收复。道光为此发布了许多命令,但清朝永远无法捍卫其领土完整。

1842年8月29日,清政府与英国签订不平等的《南京条约》(原名《江宁条约》),割让香港岛给英国。1860,10年10月24日,中英签订不平等的《北京条约》,将九龙半岛界限街以南地区割让给英国。

1898年6月9日,英国强迫清政府签订《扩大香港边界特许状》(俗称“新界租让”),强行租借九龙半岛界限街以北、深圳河以南地区,以及200多个大小岛屿,租期99年(截止于1997年6月30日)。

通过三个条约,英国占领了总面积为65,438+0,092平方公里的中国领土,包括香港岛、九龙和新界,也就是现在的香港全境。

1941年65438+2月25日(被香港人称为“黑色圣诞节”),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日军入侵香港,驻港英军无力抵抗。当时的港督杨别无选择,只好宣布投降。香港被日本占领,开始了为期三年零八个月的“日治时期”。

1945 9月15日,日本战败后,在香港签署投降书,退出香港,香港由英国重新统治。二战后,香港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成为仅次于纽约和伦敦的世界第三大金融中心。它不仅成为“亚洲四小龙”之一,也是亚洲的金融、服务和航运中心。

从1982到1984,中英就香港前途实施问题进行谈判。2月9日,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政府联合声明》,决定1997、1。中国承诺在香港实行“一国两制”。

1997年7月1日,中国政府恢复对香港行使主权,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基本法实施。香港进入了“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新的历史时期。

扩展数据:

香港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领土。1842-1997期间,香港曾是英国殖民地。二战后,香港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它不仅被称为“亚洲四小龙”之一,而且成为世界上最富裕、最发达和生活水平最高的地区之一。

7月6日,中国政府恢复对香港行使主权,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中央政府对香港实行全面管治,香港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除外交和国防外,一切事务享有高度自治。“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是中国政府的基本国策。

香港是一个中西文化交融的地方,结合了中国人的智慧和西方社会制度的优点。它以清廉的政府、良好的治安、自由的经济体制和完善的法制而闻名,有“东方之珠”、“美食天堂”、“购物天堂”的美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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