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亲爱的!!历史老师说我要写一篇关于“什么是奴隶制?”的文章(什么是奴隶制)作文..谁能帮我?

奴隶制,奴隶主拥有奴隶的制度。奴隶不得不为奴隶主工作,没有报酬和人身自由。在一个人类社会中,如果物质生产领域的大部分劳动者都是奴隶,这样的社会就叫做奴隶社会。

奴隶一般来自战俘、占领区原住民、欠债者和罪犯,以及从非洲等地贩卖到奴隶市场的人。奴隶制一般出现在农业社会。

古代最典型的奴隶制是罗马帝国。此外,古希腊、古埃及、巴比伦、周朝以前的中国、南北战争前的美国南部以及一些前英法俄殖民地都属于奴隶制。然而,奴隶社会是任何地区任何民族的必经阶段吗?这个观点还是有争议的。

奴隶制来源于在能够生产剩余产品的社会经济条件下,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合法所有权和控制制度。在一个典型的奴隶社会,法律承认奴隶是奴隶主的私有财产,奴隶主有杀、夺的权力,可以任意奴役、买卖、杀害。奴隶没有独立的人格,没有自由和权利,他们的后代世世代代都是奴隶。早期的奴隶主要来自外国战俘。习惯上禁止这个部落的成员奴役其他成员。后来建立了部落外的人可以当奴隶的制度后,有时部落内的一些成员也当奴隶,但往往是作为一种惩罚,比如无力还债的欠债人,认罪的人。英国社会学家霍布豪斯认为,在文化进化的初级阶段不存在奴隶制,比如在较低级的狩猎部落。只有当技术发展到一个劳动者能够生产出比他所需要的更多的剩余财富时,他才能有效地使用奴隶,所以奴隶制的出现往往仅限于相当发达的农业社会。

奴隶制的起源

奴隶一般来自战俘、占领区原住民、欠债者和罪犯,以及从非洲等地贩卖到奴隶市场的人。奴隶制一般出现在农业社会。

中国

中国历史上没有西方历史上的奴隶。中国的奴隶对主人有人身依附关系,但也有法律人格。虽然奴隶的法律人格不能和情人或主人相提并论,但情人和主人杀了奴隶还是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不像西方只被视为侵犯财产。

在中国古代,农业和工业生产以农民和自由职业者为主,奴隶在经济生活中并不广泛使用。因此,有人认为中国不存在所谓的奴隶社会,如黄先帆、张广智等。1979黄先帆教授发表了《中国民族史上无奴隶社会的探讨》一文。文章指出:“我坚持认为,我国历史上没有奴隶社会,汉族没有,绝大多数少数民族也没有”。欧洲的希腊罗马从氏族社会转变为奴隶社会,这不是人类社会发展的规律,也不是世界的普遍规律,而是一个特殊的历史案例。文章发表后,得到了、胡、、等人的支持。而且支持者越来越多。"...(1)正如青海师范大学原校长张广智教授明确指出:“...改革开放新时期宽松的学术环境促使一些学者重新认识和审视中国古代史的分期,即中国历史上是否存在奴隶社会发展阶段?如果根本不存在,那么争论中国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的分期和分界岂不荒谬?新时期以来,主张中国无奴社会发展阶段的学者有黄先帆、、胡、、等。”(张广智:中国古代史分阶段讨论七十年,正如赵光宪教授在《文史知识》第五期1986指出:…。现在人们又开始关注了,支持者似乎越来越多,这是一种泛滥的现象。相反,“中国奴隶社会论”同情者少,缺乏新意,受到否定者的强烈挑战。”

中国的奴隶种类繁多,产生的原因也千差万别。总的趋势是,奴隶的人身依附性从周朝开始就在不断弱化,但直到民国的建立才从法律上消除了奴隶的存在。

夏商周秦时期,奴隶多是在战争中产生的,被敌人俘虏的平民成为奴隶,也有因犯罪被贬为奴隶的,包括官奴和私奴。汉代奴隶主要来源于土地兼并形成的私有制。此外,东汉末年,人们为了逃避战争,转向大庄园主,成为私有制。汉唐时期,法律上有明显的好坏之分。比如曲子(一种奴隶)打死了爱人,爱人打死了自己的曲子。不管曲子是否有罪,只判了徒刑,可以用钱赎回。犯了叛国罪,全家乃至整个民族都不是官奴。宋朝以前,长期受雇的人,不如恋人,也是奴隶。从宋代开始,雇佣关系形成的主仆关系不再被视为好坏关系。但实际上私奴现象大量存在,只是法律上禁止私奴,不允许把恋人当奴隶卖。元朝因为蒙古人自己实行奴隶制,官奴盛行。清朝在雍正年间废除了奴隶制。

中国古代的贱民制度不同于奴隶制度。宋代的音乐家、工匠、遗腹子、牙医、妓女甚至士兵,在法律上都是碰不得的,但他们不是奴隶。可以说,奴隶只是贱民的一种。

1959年以前,西藏实行农奴制和奴隶制。占西藏人口95%的农奴和奴隶分为三个阶级:贫、贫、富。查巴和堆欢属于农奴,没有人身自由,不能随意脱离领主。郎生是奴隶,他完全无偿地为农奴主工作,这是农奴主的私有财产。

从65438年到095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在西藏进行了民主改革,废除了农奴制。

朝鲜的公务员制度

在朝鲜王朝,如果一个官员被判叛国罪,他的家人将被用作官方的仆人。这些官员和仆人的地位很低,可以说相当于国家的贱民。但是,另一方面,国家也给这些官员、宫女提供了翻身的机会:如果有幸考上内院成为医生或医女,就可以被取消贱民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