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省级行政区域界线是怎么来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国家层面的地方行政单位一度是大行政区,历经多次变动,基本稳定在1965;天津成立于1967,海南成立于1988,重庆成立于1997,同年收回香港,澳门收回于1999。目前,中国有34个省级行政区,包括23个省。
中国的省份大多是历史上形成的。古代有川、中原、河北之分。新中国成立后,各省是在原有历史的基础上划分的,所以很不规范。
现在的分省是元朝以来不断发展的结果。如何划分省界:
一.与自然环境的关系。元朝以前,我国行政区划的划分主要遵循“山川便利”的原则,行政区划与自然区域的重叠有利于农业生产、抵御自然灾害、交通运输、经济交流和文化认同。从山川的形状来看,一般是秦汉的重合,魏晋的偏离,隋唐的重合,宋元的偏离,明清的逐渐重合。
第二,与政治的关系。行政区划的变化与中央和地方的矛盾密切相关。历史上两次大的行政区划变动,恰逢政权交替的两个混乱时期。元朝以前的山河分割,很容易在各个地区形成割据势力。因此,元朝实行“锯齿状”划分,形成了横跨湖广省、江西省、江北省等几个地理单元的一级行政区。
第三,与经济的关系。设立一级行政区主要是为了方便中央政府收税。比如宋代,道路原本是为转运而设,以监管转运税款,其管理区域就变成了道路。
第四,与文化的关系。在行政区划上,除了考虑自然环境、政治经济因素外,文化认同也很重要。比如汉代的冀州是赵岩的故里,并州是三晋故里,益州是巴蜀故里,禹州是中州故里。在唐代,山南东路是荆楚故里,山南西路是巴国故里,建南路是蜀国故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