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制度的演变

中国教育制度的演变如下:

1.仁阴学制。

仁隐学制又称国子监章程,颁布于仁隐年间,即1902年。在戊戌变法期间,维新派进行了许多变革,包括教育领域。改革后,慈禧太后怕改革思想影响学校的发展,于是任命张百熙制定《仁音学制》,即钦定学堂章程。

张百熙以日本学制为蓝本制定了学制。然而,由于历史的局限性和自身的缺陷,非银学制未能得以实施。这是中国颁布的第一部现代学术制度,但并未付诸实践。

2.《癸卯学制》。

癸卯学制又称学校章程,颁布于癸卯年,即1904。在仁荫学制存在诸多弊端的背景下,张柏芝和荣庆邀请湖广总督张之洞起草了新的学制章程。

这种教育制度以“中学为体,西学为用”为指导思想,主要借鉴日本的教育制度,具有浓厚的封建性质。在这一思想的指导下,癸卯学制认为教育的目的是:忠君、尊孔、尊公、尚武、实用。癸卯学制第一次明确提出了“义务教育”、“义务教育”等术语。

是现代义务教育的正式开始;将教育分为师范教育和实业教育两个体系;规定的修业年限为26年,是中国最长的学制。桂茂学制也有缺陷,规定男女不得同校,轻视女子教育。

总的来说,癸卯学制是中国从封建教育走向现代教育的第一步,是中国实行的第一个现代学制,标志着学制建设的开始。

3.“壬子癸丑”的学术体系。

“壬子癸丑”学制为1912-1913,由南京临时政府主持,是中国第一个资本主义学制。

这种学制以日本学制为蓝本,具有一定的进步意义。在指导思想上,主张发展健全人格,发展创造精神;在教育对象上,扩大教育范围:首次规定男女同校(中学以上建立小学和女校的男女同校);在教育内容上,主张废除读经,丰富自然科学内容;在学校名称上,学校改为学校。并且法律首次明确“实行”义务教育,规定“小学四年为义务教育”。

4.任旭学制。

任旭学制又称1992学制、633学制或新学制。由北洋政府主办,颁布于1922,又称1922学制。学制规定学制为小学六年,初中三年,高中三年,所以也叫633学制。

学校系统是基于美国的学校系统。首次提出以儿童身心发展规律作为划分教育阶段的依据;并且第一次将“幼儿园”纳入学制体系,确定了学前教育在学制体系中的基础地位。

国民党统治时期,虽然“任旭学制”有所修改,但并没有发生剧烈的变化。这种学制一直延续到新中国解放初期,是历史最长、影响最大的现代学校制度。

新中国成立后,政务院于1951颁布了《关于学制改革的决定》,这是我国第一个社会主义学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