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名称的提出和确定
1949 6月15日,新一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筹备委员会会议在中南海秦征厅召开,毛泽东发表讲话。最后他喊了三个口号。其中之一就是中国人民的民主和国家万岁。在新CPPCC筹备委员会的组织章程中,提到了建立中华人民民主共和国的计划。在为期五天的会议中,没有人对国名提出不同意见。直到最后一天讨论最后一份文件时,张奚若先生还在质疑它。从新CPPCC筹委会的小组名单可以看出,第四小组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法》。会议主席张志让先生正在组织讨论。清华大学教授张奚若先生说,一些老先生认为中国人民民主的名称太长,他们说应该删除民主这个词。我觉得应该叫中国人民民主。如果有人民,民主二字可以省去。没有民主怎么会有人民?而民主这个词来源于希腊语,和人民的本义一样。从下面的解释也很容易理解,民主是和谐而不是专制,民主而不是君主制,人民而不是资产阶级国家。黄炎培先生、张志让先生的意见编成了书面报告,印发三十份,抄送新CPPCC筹委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看来我国的国名可以由原来的人民民主共和国改为人民民主共和国,或简称民主共和国了。将来进入社会主义阶段,就改名为中国的社会主义民主国家。在他们看来,民主和* * *并没有并列的必要。中文中使用的* * *和郭两个字,纯粹是对西方文字Leopolik的翻译,与中国典籍中* * *和郭的本义无关。作为一个民主国家,西班牙语并不是不可翻译的。因为西方语言中的Demo Clasey和Leopolik的字面意思没有根本区别。但是,前者指的是民主政治制度,后者指的是民主国家。这个观点和张奚若先生的相似。第四组将关于国名的意见归纳为三种名称,并提出了自己的看法。董作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起草过程和基本内容的报告。董总结第四小组工作时说,第一小组会议广泛交换了意见。因为没有准备,没有参考资料,有点东拉西扯。于是推荐张志让等7人先准备一份讨论提纲,以便在全体会议分组讨论时,能得到一些基本意见。第二小组将讨论大纲起草委员会提出的“政府组织法中的基本问题”,基本意见趋于一致。有些意见还是留给起草委员会考虑。接着,等人被推荐起草了《政府组织法》的初稿。在第三次小组会议上通过,经过文字修改后,提交新CPPCC筹备会议原则通过,准备提交CPPCC大会讨论。关于组织法草案的总纲,董说,过去,许多人在写文章或发表演讲时,使用中国人民民主共和国。黄炎培先生和张志让先生曾写过一个节略,主张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在第四组第二次全体会议的讨论中,张奚若先生认为用“中华人民民主共和国”比“中华人民共和国”好。我们现在采用了最后一个名字,因为* * *和中国解释了我们的国家制度。在今天的新民主主义中国,“人民”一词是指工人、农民、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四个阶级的人民。它已经有了明确的解释,已经表达了人民民主专政的含义,就不必再重复“民主”二字了。第四项代表建议由马叙伦、陈叔同、郭沫若、沙、、谭平山、梁、、吴耀宗提出。为提议统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名称,废除《中华人民共和国纲领和组织法》中的“中华民国”简称,由政府以法令规定。该提案被提交给大会进行全民公决。他们的理由是这样的:新CPPCC筹备委员会采用的国名,中华人民共和国,确实能够代表中国人民革命伟大胜利后实行新民主主义的国家和人民。中国历史上这一划时代的大变革,必须取消旧民主时代遗留下来的“中华民国”二字,这个二字本质不同,被汉奸卖国贼所用,在中国人民中毫无好感。否则,当我们即将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即中央人民政府成立时,我们是否要喊口号呢?高呼已经走上死亡之路的旧共和国万岁?年代能不能改成公元1949,民国还能缩写成38年?我们提议国家的统一名称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的所有文件中应删除中华民国的简称。9月25日深夜,1949,司徒美堂收到和林共同邀请的午餐会。上面写着:“请于9月26日凌晨0: 30在东交民巷六国饭店参加午宴165438+讨论重要问题。”二三十位70多岁的老人收到了同样的邀请。作为主人的周恩来开门见山地说,今天请吃饭的人,除了三个人,都是辛亥革命时期的长辈。我国有句老话,叫问长辈。今天的会议是专门来听长老们发言的。在讨论三大文件的时候,你们都在同一个节目里看到了国家的标题,中国人民,国家下面有一个中华民国的括号。关于这个缩写有两种不同的意见,有的说好,有的说没必要。常委们专门找我咨询老前辈,看我有什么要说的。老前辈们对民国这个词可能还是有些旧情的。第一个发言的是中国民主建国会的黄炎培。参加湖南乡试,加入中国同盟会,参加辛亥革命和反对袁世凯窃国的斗争。他认为,因为中国人落后,习惯在感情上用中华民国,一旦摆脱就会引起不必要的反感。留下一个简短的名字是非常必要的。稍作停顿后,他补充说,CPPCC会议每三年举行一次。三年后,我们没有必要再摆脱它了。接着,廖的妻子何香凝说,中华民国是孙中山先生革命的结果,是用许多烈士的鲜血换来的。关于改国名的问题,我个人认为如果能保持不变就用好了。如果大家都不同意,我也不会坚持我的意见。辛亥革命的老人委婉地结束了她的意见。第三个发言人是周志祥,前清人,辛亥革命后隐居38年,不写民国国号。他说,我反对中华民国这个简称,这是一个给国家和人民带来灾难的名字,人民对它没有什么好感。20多年来,蒋介石已经把它弄得无法形容了。我主张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来说明两次革命的性质不同。这时候,司徒美堂站起来说,我没有什么知识。我是一个参加过辛亥革命的人。我尊敬孙中山先生,但我对中华民国这个词绝对没有好感。原因是中华民国与人民无关,22年蒋介石CC派大发雷霆,实在令人痛心。我们问,这次* * *产党领导的革命和辛亥革命有区别吗?如果大家都觉得不一样,那我们的国名就应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去掉中华民国这个又臭又烂的招牌。一个国家的名字是一件极其庄严的事情。一旦改变,就必须改变。为什么三年后要改?俗话说,名不正则言不顺,名不正则言不顺。还叫中华民国呢,干嘛告诉全世界人民?我们似乎在偷偷摸摸。革命胜利后,我们不敢改国名。我坚决反对任何简称,我坚持光明正大的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学家马寅初立即表示支持司徒美堂的意见,他补充说,简称真的不伦不类。教育家车从教育群众的角度阐述了司徒美堂的观点。至于人们一时接受不了的问题,只是宣传教育的问题。慢慢教育人民了解我们革命政权的性质,千万不要因噎废食。人民反对使用新的国名吗?我认为不是,民盟主席张澜和清末当过院士、留过日本的陈叔同也发表了去掉“中华民国”的看法。法学家沈钧儒从法律角度对简称进行了解释。有些人还在写民国,那是他们暂时的方便,我们没必要明令禁止。至于在CPPCC公开会议的三大文件中加上括号,这实在是法律上的一大漏洞,绝对不可以这样。纵观世界,只有字母的缩写,而没有其他的缩写包含在创始文件中。如果一定要写下来,以后就不方便以国家的名义和其他国家签约了。所以我也主张不用那个缩写。周恩来最后说,我想把这些意见送给主席团常务委员会参考,由主席团常务委员会作出最后决定。9月27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第六天的记录是这样的:“中华民国”这个简称一旦被去掉,并不意味着中华民国过去革命的历史意义被彻底抹去。比如辛亥革命,国与国之间的大合作,都有它的历史意义。这一点在毛泽东的开幕词中也提到了。同时,“中华民国”这个名称目前不会被禁止,因为它已经被人民使用了。这样的称谓在民间还是被允许的,就像我们现在使用的阳历,并没有禁止人们使用阴历。其次,我们提倡使用公元年,也不禁止使用38年。要逐步引导民众在公文中使用统一的国名和统一的年号,最好不要在公文中有这样的法律规定。此后,“中华民国”一词已从CPPCC第一届会议通过的会议文件中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