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年王安石——官场变战场——从青苗案看王安石变法
2021是王安石的1000岁生日。一千年来,围绕王安石的争议似乎从未停止。他是“天下伟人”还是“靖康之祸”的元凶?他给后人留下了什么样的政治遗产,又在多大程度上影响了宋以后中国历史的进程?为了厘清上述问题,论文《私史》特别推出“千年王安石”专题,邀请众多宋史学者从政治、文学、哲学等维度展现王的真面目,以飨读者。
革命不是请客吃饭,政治改革也不是。
宋代王安石变法运动中,大案接连发生,屡禁不止。祖武铉、赵世居、夏征、张若骥、陈仕茹、潘凯、国子监、五台诗、吕佳问案...一个又一个的案件,大臣们被投入监狱受审,枝藤遍布,可见政治斗争的激烈,权力斗争的残酷。
在宗申统治时期的大案要案中,亳州苗幼狱发生在新法实施之初,起因与新法有直接关系。“首犯”是三朝元老富弼,被称为新法第一大案。知道了案件的始末,就可以知道变法所遇到的阻力以及如何消除,进而可以一窥当时的政治氛围和历史走向。
沉默的首相
富弼是北宋历史上的风云人物。作为一个男孩,他是辉煌和杰出的。范仲淹在王佐称赞他的才华,并把他的文章送给宰相晏殊欣赏。后来,富弼成了晏殊的女婿。
初出,富弼投奔辽。当时宋军在宋夏战争中战败,辽人趁人之危,夺取了宋朝的土地。富弼在关键时刻接到命令。他以非凡的勇气和智慧,严词拒绝辽国割地的要求,与辽国达成和平协议,成为闻名天下的外交英雄。李青三年,富弼拜谒枢密副使,与范仲淹、韩琦、欧阳修等一起推行庆历新政,是改革的先驱。何志、嘉佑年间,被仁宗拜为宰相,被誉为当时的“真宰相”,与另一位名将韩琦并称“富可敌国”。
王安石,富弼市长,17岁,他非常欣赏王安石。他曾推荐王安石为翰林学士,韩琦不同意。富弼问:“以王安石的学识、文章、才能,还有什么做不到的?”王安石在给富弼的信中说:“入门不易,欲速则不达。”尊敬之情溢于言表。
熙宁二年(1069),66岁的富弼在王安石宣誓就任侍郎的前一天,被野心勃勃的宋神宗拜为宰相。宗申的目的很明显。他希望这位四方崇高的老臣能出来为王安石站台,为变法铺路,结果事与愿违。
宗申任命王安石,希望通过改革使强兵成为一个富国,然后扩大其领土。他问富弼国家大事,富弼直言:“希望皇上二十年不谈战争!”
王安石是“唯物主义者”,他认为“天不怕地不怕”,灾难和分歧是由天而非人事得失造成的。听到这里,富弼说:“一个人害怕天堂。如果你不怕天,你能做什么?”
两个人的想法可以说是截然相反,水火不容。对于王安石的政纲,富弼做不到,但又不好意思直接拆除。他说自己有脚病,经常请假下班,感谢客人留在家里。
富弼没有去上班,宗申很失望。这年十月,富弼被贬为武宁军节度使,被判为亳州刺史,即以使节身份担任亳州地方长官,仍享受宰相待遇。富弼前后与王安石共事了九个月,这对他来说是非常痛苦的。实际上班的天数加起来不超过一个月。
在罢工的时候,富弼和宗申有一个意味深长的场景:
宗申问富弼:“你走后,谁能接替你的位置?”富弼推荐了文彦博。宗申沉默了很久,说:“王安石呢?”富弼沉默了。
富弼对这个他曾经非常看重的年轻人有着复杂的感情。报道称,罢课前,富弼有《论王安石并求退路》,其中痛骂王安石:安石与平举之间,口高笔高;当你很有前途的时候,你会身心经营和做生意。最重要的是故事讲给老祖宗听,故事被海内外嘲讽,只有我一个人开心。把主当恶霸,把同僚当无物。
秋、丹指孔子、周公,关、商指关、商鞅。这就意味着王安石说的写的是儒家的仁义道德,但他想的和实际做的是法家的霸道政治。在富弼看来,王安石刚愎自用,傲慢自大,欺骗皇帝,玩弄同僚。他是一个肆无忌惮、恶意和奸诈的强人。
王安石眼中的富弼是什么样的?他对宗申说:陛下认为富弼是什么样的人?我只看到他迎合世俗,事事追名逐利。天下太平,富弼可以收买人心;如果天下有事,以他的智商策略是绝对不可能力挽狂澜,帮助危楼的,也必然会错过天下大事。
对富弼的评价,王安石毫不留情。在他口中,富弼是一个平庸、庸俗、腐朽的人,只知道爱惜自己的羽毛。
总理的位子不容易坐,富弼自然愿意离开这个麻烦的地方,但他的内心并不平静。
这个案子很清楚。
北宋地方行政分为州县三级。亳州属淮南路,离都城开封不太远,辖乔县、成府、蒙城、罗县、陆毅、永城、威镇七县。富弼到了亳州后,大部分时间呆在家里,跟禅师学习佛学,偶尔处理政务。
亳州青苗案发生在熙宁四年年初。青苗法是王安石新法中最重要也是最有争议的一部法律。它颁布于熙宁二年九月,以农贷为主要内容。此时,距离青苗法全面实施已有一年。当时,淮南路常平部副经理赵霁正在各县巡视。当他经过永城县(今河南商丘)时,有人阻止他向青苗借钱。原来,由于富弼的命令,亳州县不敢借钱给青苗。
王安石晋升长平司,是专为新法实施而在道路层面设立的主管机构。熙宁二年底,青苗法实施后,王安石向各地派出40多名青苗官,官至升官,副官为管钩,均为“青苗使者”。这些官员大多是小字辈,有的甚至连知府都没当过,但正如王安石所说,他们是奉朝廷之命来的,享有监察郡县的权力。
淮南路青苗使者赵霁,开封封丘(今河南封丘)人。他的祖父是著名的大臣赵贺。他的父亲赵宗道和韩琦都是工部侍郎崔莉的女婿,韩琦是赵霁的叔叔。按当时人的说法,是典型的“新少年”(宋人所说的“少年”是比较老的、成熟的,大致相当于今天所说的青壮年)。他作为候选人被提拔为昌平赛区晋级。宋代公务员可分为选官、京官和朝廷官员三个阶层。最低的候选人属于官场中的“吃苦”阶层。不久之后,赵霁改变了他的官职,被任命为左郎。
得知亳州的这一情况后,赵霁感到事态严重。他立即赶往开封府,前往朝鲜会见宗申。陈说了的罪行,并对说:“是朝廷重臣,他连新法都废除了,法律界起步贵。你不问,朝廷如何号令天下!”
有趣的是,根据历史记载,当宗申听到赵霁的报告时,他的反应是“嗨”!
谏官胡璋也说:“大臣不守法是不可原谅的,法律应从大臣开始执行。”
2月5日,宗申下令江淮海运署派官员成立调查所(相当于特别法庭),调查亳州县官员阻止民众自愿申请青苗贷款的情况,并启动了此案的审理程序。
据查,富弼曾责蒙城县官散青苗,处罚县吏,派人到各县小信,命其不要遵从推广署的文件,并署名徐公义给各县写信,使其不能遵从诏令。
当时,李青改革的先驱都是反对新法的保守派,但富弼的对立情绪最为明显。虽然韩琦在大明府上书朝廷,严厉批评青苗法,但在政策定下来后,又转而追究。欧阳修虽然一度在青州停止了青苗钱的借贷,也曾上书朝廷说明情况。不像富弼在亳州那样直接无视朝廷命令。
玉玺不是国家的,这还了得?宗申对大臣说:“最近大多数郡都没有严格执行诏令。”亳州,一个县,拒绝分发青苗的钱,并提出官员质问他。他甚至说,‘虽然有朝廷的遗嘱,但是相公不让我们借钱,我们也没办法。这太不像话了!"
唐嫣伯又说:“大臣们见诏令不便于民,自然要写下来议一议。他们怎么能只是搁置而不实施呢?”虽然他是富弼推荐的宰相,但他也谴责富弼的行为违反了纪律。
这个案件涉及像富弼这样的高级官员,审讯过程是不寻常的。所有被胁迫的同案犯——亳州各级官员——都被拘留审问,主犯却没有被审问。
富弼的态度很明确:坦白。他打了三次,说对所有指控都供认不讳。如果朝廷想借此事达到威震天下的目的,单单惩罚他就够了。
四月,邓宛弹劾、亳州为许签判,发函邓宛到亳州土坎所,却只命坐案后。于是第四次出场,说许、石等人只是执行了自己的命令,自己背了所有的黑锅。而且,他说许和石也反对,他当场就骂了他们。富弼一再强调,这是他自己“独占的,而且情况非常清楚”。
当然,富弼也为自己辩护。他说,如果他公开下令各郡不执行,那就是朝廷的新法了。如果按照朝廷法令借给青苗钱,将来必然导致穷人逃亡,青苗钱收不回来,县官也要一起赔钱。这是一个两难的选择。所以他先接受圣旨,到时候执行,以示对圣旨的尊重,再暗中要求县里不要马上贷给青苗钱,以免以后贫困户出逃,县官亏本,一举两得。
“青苗,天下人,无论聪明还是愚蠢,都知道时间越长,危害越深,可是朝廷不知道。这真的很无奈!”富弼生气地说。他声称自己愿意受到严惩,“虽然死而无憾”,并希望他人得到原谅。
富弼
王安石并不满意
在处理这个案件的过程中,很少有官员敢说情。只有新任命的监制刘智写道“听说亳州地方官员及相关人员已被关押,成了大监狱,人心惶惶”,请求尽快结案。然而,他不敢赦免富弼。他只是说:“亳州的地方官员,如总簿记员和县令,都被指控犯有不分发青苗的罪行。这实际上是前总理做的。这些人能控制吗?”
刘智被认为是这一时期台湾谏臣中最大胆的人,但也只能说到这种程度。因为亳州青苗案很清楚,关键在于皇帝处置前丞相的决心有多大。
宗申认为亳州青苗案是改变政治氛围的一个机会。他对王安石说:“比如富弼的案子,以前是查办,现在是复查。这种事情做得多了,官员的态度也逐渐转变了。”
王安石认为宗申的态度不够强硬。他说:“从我看到的情况来看,这个反派似乎仍然拒绝改过自新。我傻傻的想,如果陛下真的能看清大臣们的虚伪,用利益控制他们,那谁还敢作恶?只要朝廷的人不敢作恶,那么文人的风气马上就会改变。哪里有必要担心纪律缺失?”
经过四个多月的审理,最终的判决是:富弼退位为使,带着左仆从判决汝州(今河南汝州);亳州的唐逸、、许、史、永城等七县县令共十八人全部被撤换。急于求成,也就是罢免,必须马上离开。
被贬为使臣后,富弼仍然很强硬,他将去汝州说:“我现在老了,我的视力模糊。我已经被朝廷指责无能,现在又是知府,难免又要废掉圣旨。我希望所有新的法律文件不要由部长们签署,而是直接交付法院执行。”他还是表现出不合作的态度,很快就当官了。
后来征免钱时,河南知府李很积极,带头在各州实行。退休回家,李据等户。,让他和富人们在一起。富弼不仅不能再阻挠新法,而且还成为新法的直接目标。
这是第一次法院把亳州的青苗关进监狱,以处理当地停止借给青苗钱的问题。虽然以前也有过类似的情况,但宗申往往并不深究。这一次,不仅富弼被降职,一州七县的官员都受到了惩罚,这在以前是史无前例的,表明了朝廷推动青苗法的坚定决心。这与王安石的主张密切相关。
王安石曾劝宗申:“朝廷驱邪和战场杀贼匪没什么区别。贼匪众多且彪悍,盘踞时间越久,越需要勇敢、坚强、执着。讨伐多了,自然就臣服了。这是事实。”在他看来,为了铲除新法异己,朝廷必须像在战场上杀敌一样打一场持久战,以达到“移风易俗,立法立法”的目的。
大兴监狱正是王安石消灭强奸的方法。早在仁宗嘉佑年间,王安石在《万艳疏》中阐述其变法主张时,就提出“罪轻加重刑”。“左右富者皆顺其欲,有一不帅者(即不顺者,与外貌无关),加法从此开始。”
富弼说王安石“身心管事”,真是知人论世。王安石对商鞅树立树信任,惩罚太子老师树立威信的精神印象很深。他在《商鞅》一诗中写道:“今之人必是商鞅,商杨灿使政治势在必行。”王安石的儿子王侃经常称赞商鞅为“英雄”。商鞅是王安石父子的精神偶像。
王安石对宗申说:“富弼虽然被迫投降,但他仍然过着富裕的生活。这如何能震慑奸臣?”他还说,“在处理富弼的这一案件时,法治确实没有得到实施。枪因违抗命令被斩首,* * *工因通奸罪被流放,富弼两罪并罚,却只是被革职为使!”在他看来,富弼确实有罪,对他的惩罚太轻了。
据记载,王侃甚至说:“在闹市区把韩琦和富弼的头砍下来,新法就要实行了!”有人认为这是裴的玩笑,而王安石的儿子也是一个读过很多诗书的儒雅之人,所以不会放出如此狠话。但是,如果我们看看王安石对富弼从轻处罚的强烈不满,就知道王佩说这样的话并不奇怪。
熙宁三年,小官唐尧写道:“青苗不好,斩一两个不同意的大臣为宜。”由此,他深得宗申赏识,并被赋予了文人背景。他被任命为省正字法和崇文书院书的秘书。王安石也很赏识他,提拔他为御史。放出这种狠话的人能很快升职,可见当时的政治氛围。
好斗的青少年
老将富弼失势,年轻官员赵继志得意满。先是被神仙给了一件红色官服和一个银色的鱼包。本来按照等级只能穿绿色官服,这是皇帝特别给的礼物。没过多久,他就被提升为太子中允(朝廷里的官员,五品以下),有权送他去监狱,成为宋朝居高临下的官员。变法后不到两年,他实现了从“苦”到“凉”的华丽转身。
“发配权”是王安石变法时期广泛推行的一项新制度,主要是解决新晋官员资历太浅的问题。送前加“权”是资历较低,加“派遣权”是资历较低,这样可以扩大高级官员的选拔范围,把资历不足的低级官员提拔到新法掌管的关键岗位,做到年轻有为。
王安石实施青苗法,在朝廷引起很大争议。他把许多持不同政见的大臣赶到地方,消灭了朝廷以上的反对势力,但地方上又出现了各种反对势力。在地方上,王安石依靠的就是这些新提拔的昌平官员。他们中的大多数人没有让王安石失望,四十余人中有一半人后来担任了各种转运使,长期养监,成为朝廷执行新法的中坚力量。
比如,成都府路的第一任推广官李原宇就表现得很好。他原是彭州永昌县令,任推官后非常尽职尽责。三年后,宁被提升为右送,并派人到昌平监狱服刑。当时的成都府道监如转运使范纯仁、刑狱谢靖楚、转运使李高庆等对青苗法的实施持否定态度。李原宇与他们针锋相对,抓住机会指责他们过度灯红酒绿,还有艺妓陪同,尤其是谢静初和李高青,艺妓表现恶劣。当时,朝廷正在整顿官员的生活作风,宗申下诏下狱受审。谢荆楚和李高庆都受到了严惩,范纯仁也被调离。
大概是因为新法的实施太累,李原宇于熙宁四年六月死于任上,成为为新法而死的烈士。王安石非常遗憾,对宗申说:“李原宇在成都与范纯仁、谢靖楚、李高庆等人作战。范纯仁等人未能使他屈服,他们的党派和党派大多被李原宇揭发,并以妨碍新法处理。”那个时候,李原宇的级别,按照体制,不应该推这个人情。神特别下令用一个儿子来推这个人情,命太监护送他回老家安葬,还给了他三百匹帛。
此外,陕西省青苗第一使者苏涓弹劾永兴军大使司马光,也是一起典型的新少年试图动摇旧臣的事件。
刘智后来弹劾赵霁,说奖惩是皇帝控制官员的手段,而赵霁窃取了皇帝的权威,“舞官崇老,起狱追官。”这只是刘智的一厢情愿,赵霁只是皇帝的一颗棋子。
新法对年轻官员来说是一个机会,可以当小卒,也可以晋升为骑士。正因为如此,那些刚刚升官的“新少年”,比如赵霁、李原宇、苏娟,敢于抨击那些比自己年长很多的高官和地方官员,结果往往是一击即中,仕途荣归。于是,官场的权力斗争明显加剧。
官场成了战场,猎取权力和理想。少年登台,老臣让位,新门开,尊老权威落地。王安石变法运动,首先是一场官制更新运动,是一场官僚制度的大变革。年轻一代的野心和荣耀,让宋朝帝国热血沸腾,热血沸腾。
这很容易导致一个误区,就是把新旧党的斗争简单理解为老牌部长和年轻新人的斗争。其实反对新法的很多都是年轻的官员,比如苏轼、苏辙、刘智。就连那些积极参与新法的新党官员也会争取好感。
对所有官僚来说,新法律是一个考验。有的人选择抓住机会,有的人选择坚持自己的想法。他们个人选择背后的原因千差万别,没有统一的终极原因。归根结底,只是个人的选择。政改是一场运动,是一股浪潮,被浪潮裹挟的必然是大多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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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变法的时代,也是斗争的时代。亳州青苗案就是典型案例之一。正是通过激烈的斗争,皇帝的权威得以提升,政令得以畅通,新法的政策得以落地。王安石以商鞅为榜样,真正做到了“能使政”的目的。
但是,官场一旦成为战场,就不容易停止斗争了。士子的利益危在旦夕,士官和解成了奢望。不仅仅是神的统治,更是北宋最后60年激烈的权力斗争,直到靖康王朝的崩溃。
值得一提的是,近代“从贵开始”的改革思想仍有不少模仿者。戊戌变法期间,康有为被光绪皇帝召见,见到了荣禄。容闳问:“知识的规律是应该改变的,但一次一二百年完成,一次就能骤然改变?”康有为气愤地回答:“杀几个有一二素质的高官,法律就变了。”
校对:刘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