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书店总店的历史渊源
新华书店于4月24日在延安成立,1937,毛泽东主席曾三次为新华书店题词。2012全国新华书店系统举行纪念新华书店成立75周年活动。新华书店总店继承了新华书店的光荣传统,按照党的指示,随党中央从延安、西柏坡进京。1949年6月3日,中华民国诞生3天后,中央在北京召开了全国新华书店出版工作会议,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召开的第一次全国会议。毛泽东主席和朱德总司令在中南海颐年厅会见了所有代表。会议通过了关于统一全国新华书店的决定,随后于3月25日发布了关于统一全国新华书店的决定,1950,在北京成立新华书店综合管理办公室,下辖出版、发行、厂务三项业务,承担新中国出版物出版、印刷、发行的重要工作。1951年1月1日,根据国家实行专业分工的决定,新华书店综合管理办公室出版部成立为人民出版社;总局厂务办公室成立新华印刷厂总局办公室;总局机关发行部成立,作为新华书店的总公司,是负责管理我国新华书店的领导机构,同时承担专门从事图书进出口业务的国际书店的领导工作。新华书店总公司在近36年(截至1987)的历史中,在国家出版局(后为文化部出版局、国家出版局、新闻出版署、新闻出版总署)的领导下,为新中国出版物事业的发展和社会主义文化市场的繁荣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同时,在1979-1982期间,总公司还从北京、天津、上海新华书店留存的利润中,支持内蒙古、新疆、云南、西藏、青海、宁夏的发展资金(包括北京出版社和总公司直属储运公司支持的153万元)。为贫困地区新华书店的发展做出巨大贡献。
1987 10根据同年成立的新闻出版署的指示,总公司与其在北京的北京出版社和储运公司合并,名称仍为新华书店总公司,为独立法人,自负盈亏。放弃对全国新华书店的指导权,同时承担部委托的干部培训和教材编写工作;编辑和出版出版物;调查和反映情况;制定规章制度;负责全国经销统计;总局委托的对外国际交流等事项。1994,以上六项工作全部交给总局。总公司作为大型国有图书批发企业,独立开展经营活动。总公司作为全国图书批发中心(全国图书发行中心),自成为企业法人以来,业务一直在增加。直到1997年,图书出货和销售总额为18亿元,是国内最大的图书批发企业。并连续五年进入全国销售企业500强。
在此期间,总公司也为全国新华书店系统做了许多协调、配合和组织研究,反映情况,争取行业优惠政策(增值税先征,县以下农村所得税返还等。),对中国新华书店协会的筹建和行业发展起到了引领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