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审美悲剧的基本理论
美学的一个重要范畴。悲剧是不可调和的社会矛盾和冲突的必然产物,也是人类在改造自然、改造社会、改造自身的历史实践中必然会经历的挫折和磨难。通过丑对美的暂时压倒,高举美的进取精神,展示人类实践的伟大力量,给人以崇高而悲壮的美感。此外,还有一种狭义的悲剧概念,是指悲剧是戏剧的一种。悲剧最能集中体现在充满冲突的戏剧中。
早在古希腊,悲剧艺术作为一种戏剧就出现了,人们开始重视对悲剧的理论研究。亚里士多德奠定了西方悲剧理论研究的基础。他认为,悲剧描写的是“与我们相似”的、有一些弱点的好人,通过他们不应遭受的毁灭,唤起观众的同情和恐惧,净化或陶冶人们的情感。黑格尔认为悲剧是最适合表现事物矛盾和冲突的艺术形式。他充分强调悲剧的历史必然性,认为悲剧的本质是两种对立的伦理观念之间的冲突和调和。黑格尔指出,悲剧中矛盾的双方是两种伦理力量的代表,它们本身是正确的,具有伦理普遍性,但从历史的角度看,它们都有各自的片面性,即都坚持自己片面的要求,否定对方同样合理的要求,构成了不可调和的悲剧冲突。黑格尔用两种片面的善的冲突来解释悲剧,抹杀了正义与非正义、善与恶、革命与反动之间的不可调和,混淆了悲剧冲突中善与恶的历史标准。后来,车尔尼雪夫斯基对黑格尔的悲剧观进行了批判,指出“悲剧是人生中惊心动魄的事件”,“悲剧是人类的巨大痛苦或伟人的灭亡”他充分强调悲剧的积极和崇高品质,但对悲剧的历史必然性缺乏认识,否认必然性在悲剧冲突中的重要作用。在现代西方美学思想中,悲剧概念与悲观的世界观密切相关。在他们看来,悲剧的使命就是向人类展示世界的无意义。
马克思恩格斯从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出发,科学地阐述了悲剧的社会历史必然性。马克思和恩格斯认为,悲剧性冲突本质上是“历史的必然要求和这一要求不能实现的事实”之间的矛盾。悲剧冲突的根源在于新旧两种社会力量的尖锐矛盾。因为这种矛盾在一定的历史阶段是不可解的,必然导致进步势力遭受挫折,构成震撼人心的悲剧结局。他们对悲剧的论述,与过去一切旧的悲剧观念划清了界限,第一次把悲剧思想牢固地确立在历史唯物主义的基石上。
悲剧是激烈的社会冲突的产物,但并不是所有的社会冲突都能构成悲剧冲突。悲剧表现了一定历史阶段善与恶的社会力量不可调和的斗争。在这场冲突中,邪恶的力量暂时压倒了正义的力量。在善的毁灭中,人们可以看到善的力量在历史实践过程中必然要付出的历史代价,从而显示出人类实践斗争的艰难、曲折和伟大。只有这样的冲突才能构成悲剧性的冲突。悲剧和我们日常生活中的悲伤、苦恼、难过、悲痛这些概念并不一样。它必须反映社会历史发展的深刻必然性,具有强烈的善恶伦理道德倾向,表现人类不屈不挠进步的崇高行为。因此,崇高美在悲剧艺术中可以得到充分、集中、强烈的体现,悲剧的审美效果也不同于一般的审美效果,往往给人以强烈的情感震撼和道德感召力。悲剧感处于碰撞、运动的高度兴奋状态,与美感形成鲜明对比。悲剧通过悲悯和恐惧净化灵魂,从而激励人们完成伟大而艰巨的历史使命。
悲剧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有不同的表现形式。有人把悲剧分为:命运悲剧、英雄悲剧、伦理悲剧、人格悲剧、社会悲剧等等。命运悲剧和英雄悲剧是古希腊悲剧的典型,反映了人们与自然盲目和社会邪恶势力的英勇斗争。古典时期盛行伦理悲剧,集中表现为个人需求与社会伦理义务的冲突。以文艺复兴时期莎士比亚戏剧为代表的人物悲剧,通过对人物性格内部矛盾和冲突的展示,曲折复杂地表现了社会矛盾和冲突。社会悲剧集中表现了个人与社会的尖锐矛盾和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