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南美战争简介

美国内战(The American CivilWar)又称南北战争,是美国为制止南方分裂,维护联邦统一而进行的内战。

内战是南方和北方冲突的必然结果。

美国南北矛盾的根源在于南方极力庇护奴隶制。这个矛盾早在殖民时期就存在了。美国独立后,北方和南方分别走上了资本主义雇佣劳动制和奴隶种植园经济两条不同的发展道路。这两种不同的制度在一个国家的共存和发展,产生了很多矛盾和冲突,突出体现在奴隶、关税、西部土地、国会代表比例等方面。

在关税问题上,为了保护民族工商业,北方希望提高关税,反对自由贸易;而南方则因为产品大量出口,换来的是制成品,对本国市场的依赖度更低,所以和北方主张的正好相反。在西部争地问题上,一方面由于奴隶种植园原始落后的经营方式,棉花种植消耗大量土地,需要不断购买新的土地;另一方面,新开发的西部地区是以自由州还是蓄奴州的身份加入联邦,直接关系到南北之间在元老院的席位数量,直接关系到联邦权力的争夺,所以西部的土地自然成为他们觊觎的对象。关税、土地、国会代表比例交织在一起,但都源于奴隶制。这些矛盾和冲突的发展不可避免地归结为一个最敏感的问题——联邦权力之争。在这种情况下,奴隶制问题与联邦制的政治前途紧密相连。

南北发生争执时,南方多次威胁要退出联邦;而北部则以联邦统一的大局为重,一再让步,力图保住联邦。从以下主要的南北对抗中,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一条矛盾激化并最终导致战争的线索:

1823年密苏里妥协案:美国建国后,自由州和蓄奴州交替加入联邦。阿拉巴马州在1819年加入联邦后,北方和南方有11个州,在参议院同样强大,但在众议院,北方有65438个。南方不甘落后,竭力与北方争夺参议院席位。密苏里问题的出现为其提供了难得的机遇。密苏里是美国在1803年从法国购买的路易斯安那购买地的一部分。1819年,拥有6.6万人口的密苏里州向国会申请建立新州并加入联邦。但是,对于密西西比河以西的地区,联邦政府对于奴隶制的存废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围绕着密苏里州的入盟地位问题,长期存在的南北矛盾迅速激化。最后在1823通过了密苏里妥协案,规定密苏里作为蓄奴州加入联邦,同时在北方划出缅因州作为自由州加入联邦,以维持南北在参议员人数上的平衡。但是,在路易斯安那州购买的其余土地上,北纬36度30分以北永远禁止奴隶制。这一妥协案是南北两种社会制度冲突变得清晰尖锐,奴隶制问题引起全国关注的第一件大事。当然,密苏里妥协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危机,只是推迟了危机。此后,南方在与北方争夺路易斯安那购买土地的其他部分的同时,还将目标对准了北纬36度30分以南的古巴和中美洲,试图在加勒比海建立奴隶帝国。

1850的妥协案例:到1848,南北会有15个州。当时,在美国在美墨战争中获得的土地上,相继开发了加利福尼亚州、新墨西哥州和犹他州等几个领地,要求加入联邦。经过激烈的竞争,南北双方最终通过了一系列法案,统称为1850妥协案。其内容为:1,加州以自由州身份加入联邦;2.新墨西哥州和犹他州加入联邦时,由居民决定是否废除奴隶制,实行“人民主权”(也可翻译为“居民自决”);3.哥伦比亚特区禁止奴隶制;4.联邦政府应该协助追捕逃亡的奴隶。可见,第一条、第三条有利于北方,第四条保护南方。但值得注意的是,“平民主权”原则开创了一个危险的先例。从此,是否保留或废除奴隶制可以由当地居民决定,而无需经过联邦立法机构。这样一来,一旦新州居民选择奴隶制,联邦政府就无法干预,相当于让奴隶制从南部的地方性制度变成了全国性制度。

堪萨斯-内布拉斯加法案1854:内布拉斯加州的领土,位于路易斯安那购买的北纬36度30分以北,应建立为自由州。但在民主党参议员道格拉斯提出的《堪萨斯-内布拉斯加法案》中,再次确认了“平民主权”原则。这等于否定了密苏里妥协案。

内战前的几次妥协延缓了南北矛盾的全面爆发,但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到20世纪60年代初,矛盾和冲突几乎达到白热化。南方试图脱离联邦已经成为公开的秘密,并且已经招兵买马,进入内战的实质性准备阶段。在这种形势下,北方迫切需要解决的不仅是奴隶制问题,还有南方的现实分裂威胁。

维护南方国家政权的实质是否定联邦的最高权威。

在与北方摊牌的过程中,南方始终打着维护国家权利的旗号。换句话说,国家政权是南方脱离联邦,发动内战的理论基础。

在美国历史上,国家权力的观念根深蒂固。国家权力和地方自治的概念往往是互利的,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可以说是在二元联邦制框架内发挥地方积极性的形式之一。但在南方分裂分子那里,国家权力成了他们分裂联邦的护身符。他的理论的形成有一个发展过程。1787宪法本身就是国家权力与中央集权妥协的产物。它不可避免地在联邦权力和州权力的关系和边界上留下一些模糊的措辞,这将在未来带来隐患。早在1798年,肯塔基州和弗吉尼亚州的立法机构就起草了一份决议,由这两个州的立法机构通过,宣布当时的国会无权通过《外国人和叛乱法案》等四部法律,其内容也违反了美国宪法,因此无效。其中有一些政见不同的因素,但它开创了一个州解释联邦宪法,利用州权力否定联邦立法的先例。30年后,南卡罗来纳州著名政治家约翰·卡尔霍恩(john calhoun)进一步发展了这一理论,正式提出“联邦法令作废”,以抗议国会通过的《关税和消费税法案》1828所谓的“可恶税率”。他声称,任何州都有权宣布联邦议会的一项法律行为无效,并禁止其在该州实施,理由是联邦制下主权在州。在这方面,时任总统杰克逊毫不示弱。一方面,他宣布全国,抨击南卡罗来纳州的做法;另一方面,军事力量使用法的签署迫使南卡罗来纳州重开国会,并撤销了废除联邦法律的公告。在给南卡罗来纳州人民的建议中,他一针见血地指出了这种笨拙伎俩的本质。又过了30年,在南卡罗来纳州的领导下,分离主义者再次举起了州权的旗帜。这三种州权力对联邦宪法的挑战有着内在的递进继承关系,但也有着程度和性质上的差异。第一次只是口头上说联邦法律违宪;第二次,发展为暂停实施违宪的联邦法律;第三次,进一步发展到可以退出联邦。南卡罗来纳州分离主义者的逻辑是,既然州政权本身得到了宪法的认可,那么“分离权”就属于州政权的应有之义,所以分离也是符合宪法的。但是,联邦宪法毕竟是国家的根本法。联邦宪法承认各州保留一定的权力,联邦政府不能随意干涉这些权力,但这些权力是非主权的。联邦的权力来自全体人民,而不是某一个州。南方分离主义者重申“有权废除联邦法律”的主张,将国家权力延伸至主权,从根本上违反了联邦宪法。

时至今日,在谈论南方脱离联邦的理论基础时,仍有少数学者振振有词地声称,在内战之前,大多数美国人都信奉《独立宣言》中确认的原则,即政府的权力来自被统治者的同意。因此,强迫南方留在联邦是专制和不道德的。实际上,这是对南方国家权力至上原则的一种变相借口和辩护,以此来否定内战的正当性和正义性。事实上,南方标榜的国家权力已经发生了质的变化,成为挑战联邦最高权威、发动内战的工具。

林肯政府把维护联邦统一作为内战的首要目标。

1860的总统选举是内战的导火索。美国共和党总统候选人亚伯拉罕·林肯(Abraham lincoln)性格温和,但柔软而坚定。他的政治态度非常明确,维护联邦统一和最高权威的立场毫不含糊。

林肯的当选让南方分离主义者如坐针毡。南卡罗来纳州是第一个大惊小怪的。2月20日,1860,1860,宣布退出联邦,狂妄地宣称:“南卡罗来纳州将恢复其在世界上的地位。”接着,密西西比州、阿拉巴马州、佐治亚州、佛罗里达州、路易斯安那州和得克萨斯州等6个南方州于186165438年10月初退出,并于2月4日成立了ConfederateStatesofAmerica,选举临时总统和副总统。后来,弗吉尼亚、阿肯色、田纳西和北卡罗来纳在内战后加入。这样,在当时南方的15个州中,有11个州脱离联邦,加入“南方联盟”与联邦抗衡。只有位于南北边界的肯塔基、马里兰、特拉华、密苏里(西弗吉尼亚于65,438+0863年从弗吉尼亚成为新的州)等四个边境州没有脱离联邦。

南方不惜铤而走险,分裂了前辈和北方同胞用鲜血和生命换来的联邦国家。当然是受奴隶制巨大经济利益的驱使,但同时他们也有一个误区,北方不会轻易动武。因为当时棉花是南方主要的出口农产品,占全国出口总值的57%。从某种意义上说,没有奴隶制就没有棉花;没有棉花,北方纺织工业立即停止。事实上,林肯政府确实做出了让步。在就职演说中,林肯表现出极大的宽容和克制。但这种态度被南方视为妥协,于是他们在4月18612日厚颜无耻地瞄准了南卡罗来纳州的联邦萨姆特堡,打响了内战的第一枪。

历史证明,南方分裂势力低估了林肯争取联邦完整的决心。面对南北分裂的现实,林肯最终决定用战争来保卫联邦。

尽管林肯明确抨击奴隶制的道德基础,但他在实际行动中非常谨慎。内战开始时,他从未采取行动解放奴隶。林肯认为战争的主要目的是保护联邦,而不是消灭奴隶制。奴隶制应该废除,但应该在宪政的框架内进行。奴隶制只是一种地方性的制度,不应该无限制地扩展到联邦领地和新成立的州。但联邦应维护南方各州奴隶主的私有财产权,以民主和法治的手段对奴隶主实行逐步赎买政策,逐步废除有补偿的奴隶制。从当时的情况来看,林肯有所顾忌:第一,美国宪法禁止政府未经正当法律程序剥夺公民的财产。林肯无意也无权干涉当时法律所定义的南方奴隶主所拥有的所谓“财产”。北方大规模用兵的初衷是维护国家统一,镇压南方叛乱,与解放奴隶无关。这是林肯政府反复强调的。其次,北方有些人虽然痛恨不人道的奴隶制,但并没有认真考虑解放奴隶,更不愿意为此付出高昂的代价。至于北方一些与南方经济联系密切的人,态度就更暧昧了。第三,对奴隶制的干预会分裂北方的政治联盟。共和党是北方各种反奴隶制政治力量的临时政治联盟。虽然这些力量反对奴隶制的传播,但他们并不要求立即废除奴隶制。第四,尚未脱欧的四个边境州的态度也很重要。林肯当然不希望他们落入南方联盟手中。

但根据国会有权通过一切“必要的、适当的”(美国宪法第一条第八款)的弹性条款,林肯审时度势,成功实施了一系列重大举措,动员和团结了绝大多数美国人民,使这场正义的战争得以顺利进行,并以北方的胜利而告终。这包括以总统战时措施的形式颁布了《解放奴隶宣言》,解放了叛乱州的400万奴隶,使得这场维护联邦统一的战争更加崇高和具有革命性。

从当时的形势和林肯政府采取的措施来看,美国内战主要是一场团结与分裂的政治较量,何时以及如何解决奴隶制问题都服从于这一总体目标。1865年5月26日结束的美国内战,重新确认了联邦主权的至高权威,刺激了国民经济的一体化发展。据此确立了所有美国公民首先是美国的国家公民,然后才是各州公民的原则。松散的联邦变成了一个真正统一而强大的国家。美国内战也解决了自1776以来困扰全国的奴隶制问题。内战期间,奴隶获得解放,战后,通过宪法第13条修正案正式废除奴隶制。在南方的战后重建中,战争时期用刀枪砍下来的东西,都是用法律手段确认的。南方各州通过新的州宪法,确认联邦的最高权威,然后被重新接纳,回归联邦。内战也考验了美国联邦政府在非常时期维护国家统一和民主制度的能力,强化了联邦政府的权威和影响力。

然而,这场持续了四年多的战争却是空前的惨烈。总共有620,000人死于战场,超过了美国以往所有战争的总和。南方在战争中遭受重创:四分之一的白人青年被杀,五分之二的牲畜被杀,农业机械、工厂和铁路损毁一半,财产损失近三分之二,总计50亿美元。至于战争造成的政治和心理代价,很难准确衡量。奴隶主在美国南部一意孤行引发的分裂联邦的战争,不仅给美国留下了至今难以愈合的深刻创伤,也给全人类留下了深刻的教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