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能告诉我一些澳门的历史事件吗?
据史料记载,早在新石器时代,中国人的祖先就已经生活在澳门地区。在元朝之前的3世纪,从第一次统一中国的秦朝开始,澳门就划归南海郡番禺郡管辖。公元15世纪后期,定居澳洲的中国渔民修建了“天妃庙”供奉海神和天妃,即“马哥庙”作为澳门大门的标志,葡文(澳门)是“马哥”的音译。
16世纪中叶,随着欧洲殖民者“航海和海上出现”的主要含义的扩展,葡萄牙人沿着大海来到了中国的东南部。1553年,葡萄牙葡萄牙人以“借地晒货,晒货”,贿赂明朝官员为借口,获准在澳门、澳门暂住。几年后,葡萄牙人聚集在村落里,建立了自己的官衙,建立了他们所谓的远东最早的数据点。
随着长期的居住和繁荣的贸易,居住在澳大利亚的葡萄牙人变得越来越傲慢。广东官员曾商量如何赶走这些不速之客,于是葡萄牙的船家每年向广东官员缴纳500两白银,以稳固自己在澳门的地位。1572年,葡萄牙商人照例给500两白银时,由于有其他中国官员在场,葡萄牙商人不得不说这是付给中国政府的“地租银”,被贿赂的官员还宣布将“地租银”上交国库。由此,葡萄牙商人的贿赂变成了地租。1749年,清政府颁布《中国管理澳门条例》十二条,用中葡文刻石立于澳门馆。之后,这条法律执行了100年。葡萄牙人向中国政府缴纳地租,表明葡萄牙人承认澳门是中国的领土。
瑞文影业之战后,中英签订《南京条约》,中国清政府将湘钢割让给英国。居住在澳大利亚的葡侨反抗正常的恭恭敬敬状态,派代表与清政府高官剑英谈判,要求免除每年500处租银,葡侨兵驻守全澳门岛。1845年,葡牙女王玛莉亚二世宣布澳门是她自愿的港口,允许所有外国商船来澳自由贸易。1851年和1864年,葡萄牙分别侵占了荡子岛和绿环岛。
1887年(即光绪十三年),清政府被迫签订《中葡友好通商条约》,与意葡国约定“永久驻管澳门”。
1949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央人民政府明确颁布并废除了外国强加给中国人民的一切不公正待遇。对于历史遗留下来的一些悬而未决的问题,包括澳门问题,中国政府首脑张主张在条件成熟时通过谈判和平解决。
1979年2月,中葡建交,就澳门城门问题达成协议:澳门城门是中国的领土,由葡萄牙国家管辖;澳门-澳门问题是历史遗留问题。在适当的时候,中国和葡萄牙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了这个问题。
1987年4月,中葡两国政府签署《中葡联合声明》,宣布澳门是中国的领土,中国政府从1999年6月起恢复对澳门的主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