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

关于公司档案保存期限的规定:

企业档案的保管期限设置为永久和固定,固定期限一般分为30年和10年。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结束后的第一天起计算。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根据企业资产关系,负责对企业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的编制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企业归档范围内的所有文件材料,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向企业档案部门移交,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据为己有或者拒绝归档。

一、企业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是:

(一)反映企业在研究开发、生产、服务、经营管理等方面的活动和基本历史面貌,对企业的活动、国家建设、社会发展和历史研究有利用价值的文件和资料;

(二)企业在维护国家、企业和职工权益的各种活动中形成的具有凭证价值的文件材料;

(三)需要本企业执行的有关机关和上级单位的文件、资料,以及需要从非所属单位执行或检索的文件、资料;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与企业有关的文件和资料;关联企业和控股企业提交的重要文件和资料;

(四)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应当归档保存的文件、资料以及对本企业活动有参考价值的其他文件、资料。

二、定期保管的企业管理档案主要包括:

(一)企业资金管理和资产管理的一般性文件,涉及职工权益的企业一般性文件;

(二)企业部门工作或专项工作规划、半年度、季度、月度计划和总结等文件;

(三)本企业召开的会议、活动的一般性文件资料和发布的一般性公告;

(四)企业经营管理的一般文件和资料;

(五)本企业生产技术管理的一般文件和资料;

(六)本企业行政工作的一般文件和资料;

(七)本企业党群工作的一般性文件材料;

(八)企业就一般性问题向有关机关和上级主管单位的请示、报告和陈述,有关机关和上级主管单位的答复和回复,有关机关、上级主管单位和行业协会出具的需要企业执行的一般性文件和资料,向企业出具的一般性证明文件,企业与其他单位和个人形成的一般性合同、协议;

(九)直属单位、下属及控股公司对一般性问题的请示、报告和函件,以及公司的批复、回复等文件;

(十)企业参加国家和社会活动的一般文件材料,企业职工参加党、团、工会、人大、CPPCC等省级以上代表大会形成的一般文件材料;本企业接待重要客人的工作计划、方案等一般文件材料。

法律依据

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

第七条_ _企业档案分为永久和固定两种期限,固定期限一般分为30年和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