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正式提出纪录片的概念?
纪录片的概念是由约翰·格里森正式提出的。
纪录片是以现实生活为创作素材,以真实的人和真实的事件为表现对象,并对其进行艺术化处理和展示的影视艺术形式,其本质是展现真实,用真实引发人们的思考。
纪录片的分类
1,政治理论:用真实影像论证的纪录片。它充分发挥了电影的技术和艺术优势,用视觉素材进行论证,呈现出形象化和思辨性互补的特点。所用材料可以是现实的,也可以是历史的,不受时间限制。
2.历史背景:指再现过去时代历史事件的纪实照片。它所代表的人物和事件必须准确反映历史的本来面目,不能违背历史的真实,不能由演员来扮演。可以利用历史电影资料、历史照片、文物、遗迹或艺术品进行拍摄。
3.传记:指记录人物生活或某一时期经历的纪实照片。它和一般的时事报道或者历史纪录片的区别在于,它是以具体的人物为中心的,不允许由演员扮演,也不能有虚构的情节和人物。
4.生活:指记录人们现实生活的各种情况和状态的纪实照片。这和其他纪录片不同,因为内容根本不需要演员参与表演,而是反映真实的人和故事。
5.人文地理片:指探索某一地区自然条件或介绍社会风俗、城乡风貌的纪录片。如黄山奇景、柴达木漫步、土林探奇等。
6.舞台:指记录舞台现场表演的纪实照片。歌曲、舞蹈、戏剧、曲艺等的现场拍摄。舞台表演的可根据需要删减、删节,但表演内容不能改编或增加,这与舞台节目改编的舞台美术片不同。
著名纪录片作品
华氏911,帝企鹅日记,微世界,南京大屠杀,遥远的城市,心灵的和尚,候鸟,神经病,白色星球,瀛洲的孩子,幼儿园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