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剪辑视频是否侵权?
法律分析:是侵权,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对享有著作权的视频进行剪辑、拼接的行为也会构成侵权,需要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法律依据: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网络视听节目传播秩序的通知1。坚决禁止非法抓取、剪辑、改编视听节目。各视听节目网站不得制作、传播歪曲、恶搞、丑化经典文艺作品的节目;不得擅自对经典文艺作品、广播影视节目、网络原创视听节目进行重新剪辑、重新配音、重新字幕,不得截取若干节目片段拼接成新节目播出;不得传播经过剪辑篡改产生歧义的作品节目片段。严格管理网民上传的类似改编节目,不为存在引导问题、版权问题、内容问题的剪贴视听节目提供传播渠道。节目版权方、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影视制作机构对此类节目的投诉应立即下线。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侵权行为之一的,应当根据情节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作为自己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三)未参与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署名他人作品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剽窃他人作品的;
(六)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音像制品等方式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
(八)未经著作权人、表演者或者音像制品制作者许可,出租音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和音像制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九)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出版者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
(十)未经表演者许可,直播或者公开传播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
(十一)其他侵犯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