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中考采用“4+6”模式。

兰州中考采用“4+6”模式。

65438+兰州市教育局2月3日公布的《兰州市关于进一步推进中考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方案》)明确,从2018年级秋季入学的七年级学生开始,兰州市中考采取4门(语文、数学、外语、体育与健康)+6门(品德与法治)。

将艺术(音乐、美术)和综合实践活动(劳动教育、信息技术教育、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社会实践)纳入综合素质评价的相应维度,加强考核;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的主要依据,也是高中招生的重要依据和参考。

《甘肃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确定兰州市、嘉峪关市为试点城市,试点工作从七年级2018开始实施。兰州市教育局多次征求县教育局、学校校长、一线教师、学生家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CPPCC)、高校专家的意见和建议,通过实地调研,有效借鉴了全国其他省会城市的成功经验。经过几十次的修改和完善,形成了《方案》,从65438+2月3日采用到65438+。

各界人士可发邮件(lzsjyj_jjyc@163.com)和信件(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一专南街39号;邮政编码:73000)。

考试科目* * *有12科目。

2018年启动高中阶段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试点,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七年级学生开始实施。通过完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建立健全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改革招生录取方式,到2021,初步形成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基础,结合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中考招生录取模式和规范有序有力的管理机制,实现中考合理分流,促进高中特色化、多样化发展。

将现行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和高中会考规范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将作为学生初中毕业和升入高中的基本依据。同时,坚持“一考多用”,避免多次考试,减轻学生备考负担。

1.考试科目。教育部义务教育课程实验方案规定的所有科目均纳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范围,包括: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艺术(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劳动教育、信息技术教育、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 *

2.结果介绍。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以“成绩”形式呈现,高中招生计分科目成绩以“分数”形式呈现。

3.命题要求。严格按照义务教育课程标准,确定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内容,突出学科核心和骨干知识技能,渗透学科核心素养和思维方法,增强学习潜能的考核评价。适当调整试卷结构,减少简单记忆和机械训练的内容,加强与学生生活和社会实际的联系,注重考察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描绘四条最小准入控制线

高中阶段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基础的招生模式。

1.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按照“打好基础、保基本、一般起考、负担适度”的要求,确定录取计分科目,采取4(语文、数学、外语、体育与健康)+6(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物理、化学)的模式,根据考生实际成绩计算各科目总分,根据考生提供的信息自愿录取。

2.综合素质评价等。把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作为高中录取的重要依据和衡量学生初中毕业标准的基本依据。艺术(音乐、美术)和综合实践活动(劳动教育、信息技术教育、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应纳入综合素质评价的相应维度,并加强考核。

3.实行最低录取控制线制度。兰州市教育局根据普通高中年度招生计划和当年考试成绩,分别确定市区优质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线、市区其他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线、市区民办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线和郊区县(区)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线,实现生源合理分流,满足不同层次学生升学需求。

规范普通高中自主招生

1.资质审批。普通高中可根据办学特点自行申报招生资格。对取得自主招生资格的高中实行年检制度,实行动态管理。

2.计划归档。具有自主招生资格的普通高中应当制定各自的招生工作计划,报兰州市教育局备案,并提前一年向社会公布。自主招生工作方案要明确招生要求和条件,建立规范的招生工作流程。

3.范围和比例。自主招生范围与学校普通生一致。未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任何学校不得跨市(州)招生。自主招生人数在当年下达给学校的普通招生计划中执行,原则上不超过5%。

4.测试方法。自主招生学校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为主要依据,对学生的现实记录和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初审后,可采取面试、笔试、专业测试等方式,对考生的相关科目和特长进行测试和认定。

5.录取。坚持阳光招生,规范自主招生程序,公示各项工作计划、录取流程和各项预录取、录取结果。注重招生档案建设,使招生工作符合规律、有理有据,自觉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和询问。

禁止压缩综合实践活动科目。

各学校要合理安排教学进度,开办国家规定的全部课程,严禁压缩综合实践活动(劳动教育、信息技术教育、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体育与健康、艺术(音乐、美术)等课程的课时。

同时,完善考试招生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考试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录取结果等信息,接受考生、学校和社会的监督。完善违规举报和投诉受理机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和招生各环节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和招生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真实、不诚信的违规行为,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扩大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自主权。

实施“一、二段、两年分流”模式,鼓励有意愿接受职业教育的普通高中学生在高一结束或高一第一学期结束后转入职业学校。鼓励市内中等职业学校与省内高职、本科院校开展“五年一贯制”联合培养和“3+4”衔接招生,扩大兰州现代职业学院招生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