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溪镇的历史渊源
民国元年(公元1912),当时鲁西属13都城管辖,15属圣仁乡管辖。19年(公元1930年),鲁西实行武宁五区联保制。民国37年(公元1948年),撤销区建制,设立大乔乡,同时设立夏乔乡。
1949年5月,随着武宁的解放,合并后的大桥和夏乔乡的行政区划为武宁四区(县内设七区),区属鲁西。辖贺州、刘溪、南充、官塘、大雁、龙口、岭北、芦溪、小源、北平、莲花等10个乡镇和100个自然村。公元1956年,区乡范围扩大,桥辖西麓、龙岩、小源、何伶、北平六个乡。1958,10实现人民公社,取消区级建制,统一乡镇和社区。全县将56个乡镇改为16个公社,5个农场,一个镇(新宁镇)。为此,桥区改为桥公社,管辖桥公社和河州公社。桥公社驻扎在洞口,辖关连、龙岩、西麓、小源四个乡镇。贺州公社位于党里,辖何伶和北平两个乡。1961恢复区建制10,县委决定设置8个区,50个区属合作社,1个直属合作社,1个镇。此时贺州、西麓、双溪、龙岩、官联五个公社并入桥区,至9月1969。同年5438年6月+10月,撤销区建制,成立大乔人民公社革命委员会,下辖16旅。经土改委1972批准,增设关连公社,西湾、官塘两个大队划归关连公社管辖。公元1983年9月,更名为大桥河人民公社。1984年5月,社会镇完全分离,全县23个公社全部改为乡(镇)制。大桥河公社改为大桥河乡,同年8月改为芦溪乡,直至1993年2月28日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