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提出了非正义应该被审理的观点?
韩愈。
韩愈在《送孟冬野序》中写道“万物不平时声”。
文章第一段论述了“世事不公平”的道理。草、木、水被迫发声,人的言、唱、哭,皆因不平;
第二段引用了许多自然现象来论证“不平则鸣”的观点。用乐器、鸟鸣、雷声、虫鸣讨论“大自然的寂静”;
在第三段中,论述者也是如此,若有不义,必声。列举了历代众多历史人物的事迹,论证了“事不平则声”;
第四段,陈子昂、李白、杜甫、孟郊等诗人都擅长用诗来表达自己的感情(委屈)。
韩愈的论述让“不平则鸣”显得非凡而深刻。
个人资料:
韩愈(65438+768-824年2月25日),河南合阳(今河南省孟州市)人。他自称“郡王昌黎”,被称为“韩昌黎”、“昌黎先生”。中唐时期的官员、作家、思想家和哲学家。
韩愈是唐代古文运动的倡导者,被后人尊为“唐宋八大家”之首。他与柳宗元并称“刘汉”,被誉为“文章大家”、“百代文宗”。
后世与柳宗元、欧阳修、苏轼并称“千古四大文学家”。他的“文道合一”、“雄健言适”、“做好事”、“循言而行”等散文写作理论,对后世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有一本韩昌黎代代相传的文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