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状况怎么填
婚姻状况填写如下:1。未婚。任何公民不论是否未婚,即使已经订婚,或者有了孩子,只要没有进行婚姻登记或者没有取得结婚证,其婚姻状况就是未婚;2、已婚,这是指已经登记结婚的人,即使没有结婚仪式,但已经得到法律认可。具体还包括有配偶初婚、有配偶复婚、有配偶再婚;3、离婚,这个是指已经登记离婚的人,即使双方还在一起生活,但是只要已经登记离婚,就要写离婚。不是未婚;4.丧偶意味着婚姻中的一方因某种原因死亡。
如何解释婚姻状况
(一)写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籍贯、工作单位、住址。有诉讼代理人的,还应当写明姓名、职业、住址、工作单位、代理范围和与原告的关系。
(二)主要陈述婚姻状况、离婚原因和诉讼要求。
1.婚姻状况应明确何时结婚,在哪里登记;如何相识,是自由恋爱还是介绍,还是包办买卖婚姻,是初婚还是再婚;婚后是否有孩子,年龄等信息;现在是否分开,分开多久等。
2.离婚的理由要说清楚:婚姻的基础是什么,是好是坏,是一般;婚后的感觉如何;是否经常打架,打架的主要原因和过程,被告目前的态度;是否经过双方单位或居委会等基层组织调解,调解效果如何;你以前去过法庭吗?法院会处理结果的。如果是第三者插足导致的离婚案件,控方必须出示证据,证人的姓名和住址。总之,在这一部分,要提出充分的要求离婚的理由。
3.诉讼请求部分要写明他的离婚态度,离婚后如何抚养孩子,赡养费如何承担,家庭财产如何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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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法》第29条。
内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和户口簿。如果他们因某种原因无法提交身份证,他们可以签发有效的临时身份证。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和公民身份号码应当一致;如有不一致,当事人应先去相关部门更正。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应当与当事人的陈述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供法院的生效司法文书、配偶居民死亡的医学证明(推断)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其陈述真实性的材料;不一致且无法提供相关材料的,当事人应当先到相关部门更正。当事人申报的婚姻状况与婚姻登记档案记载不一致的,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供法院的生效司法文书、配偶居民死亡的医学证明(推断)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其陈述真实性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