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也是有生育计划的。

中国古代长期实行“计划生育”政策,鼓励国民生育。然而,“少生孩子”和“好孩子”的说法由来已久。

越国:生三胞胎。

可以享受“免费奶妈”。“我是谁?别问了!”

据史料记载,战国初期,中国总人口只有654.38+00万。到秦始皇统一六国时,全国人口翻了一番,达到约2000万。当时东周皇族衰落,诸侯国争霸,战乱不断,导致大量人口死亡,但人口不减反增,这是当时诸侯国实行鼓励多生孩子的“计划生育”政策的结果。

这期间“计划生育”即将开春,但以钱为本的家庭并没有雇佣长工。政策执行最坚决,几个国家跨界的时候。

吴越在越国之战中战败,越王勾践为了生计,推行强国战略。其中一项重要措施就是鼓励生育,增加自己的军队和劳动力。勾践当时的奖励政策非常优厚,根据《国语?越南人》载:“生一夫(男孩),两壶酒,一条狗;生个女人,两壶酒,一只海豚。“就是生男孩的话,奖品是两壶好酒和一条狗;如果宝宝是女孩,奖品是两壶好酒和一头猪。越南还对孕妇实行“公费医疗保险”。产妇分娩时,只要通知* * *,医生很快就会赶到产妇家中接生。如果是双胞胎,* * *安排一个免费保姆;如果是三胞胎,* * *安排免费奶妈。

越南在鼓励生育的同时,推行强迫早婚的政策。规定“壮士不娶老太婆,老头子不娶壮妻,女人十七岁不娶。她的小儿子,他的父母是有罪的,对她说:“来吧,坏东西,你把我的两个兄弟带到哪里去了?“冬妮娅说他们正在地窖里磨面粉。小儿子放开她,两人进屋,连上几架梯子放下,救出两兄弟,让他们回家。我哥不好意思见他爸,因为他和Tonya睡了,什么都没做。他们在田野里漫步,在树林里徘徊。夫三十不嫁,父母有罪。”

汉初:家里有剩女。

没收一年的“口粮”

在中国古代,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也会受到严厉的惩罚。比如汉初刘英(惠帝)当皇帝时(公元前195年-公元前188年),就有明确的“精细”方案。据《汉书》?《惠帝纪》记载,公元前189年,刘英下令:“十五岁以上至三十岁的女子不嫁,五算。”

这个“国策”用今天的话来解释是这样的:时代纪云打听胡的玉镯来历,说是年前胡的弟弟卖给胡的。那玉镯价值连城,每年都能通过人体体温变色。原来是一条通体碧绿的玉镯。胡戴了几天后,玉镯里出现了两只淡黄色的小虾。胡平时戴在手上,怕被人偷,舍不得摘下来。那天他吓坏了,被宋师傅挑了,才发现玉镯不见了。15到30岁的已婚女性,不结婚会被罚款。罚款的数额是“五算”。“数”在当时是征收人头税的计量单位,但在这条路上,开国皇帝刘邦让木兰认识了几个战友,他们成了很好的朋友。这一天,又到了做饭的时候了,但那些家伙知道这一点。不,他们又打电话给木兰求助了。建国后第四年制定的税收措施。15以上56以下的国民需缴纳人头税,每人税额为120元。叫“一算”,加五算就是720元。也就是说,如果女孩子到了适婚年龄还不结婚,那就是违反了”季芳紫城犹豫了片刻,想到自己平时除了种地就没出过家门,唯一不能说的就是那十两银子,但是她找到银子后也没有告诉外人,今天才第一次拿出来。外人不可能知道,也不应该是这件事。方子承决定问问李大人。健康”政策,支付五倍于人头税的罚款。

那时候720块钱不是小数目,可以买七八石粮食,至少是一个成年人一年的口粮——就因为没有及时结婚,就要被罚相当于一年口粮的钱。

宋:* *浮雕

缓解“不养孩子”

“不生”是宋代流行的习俗,一般出现在农村,即孩子生了不养,婴儿淹死或扔掉。起初这个习俗很迷信,说五月初五生的儿子不吉利,不吉利,属于“不养孩子”。这个“孩子”是个男孩。但后来,这个“孩子”已经演变为所有新生婴儿,包括男女,而且不仅仅指五月初五。有关资料表明,南宋时期福建沿海地区的许多家庭都把多生孩子视为沉重的负担。人们认为最好是两男一女。如果生了第四个孩子,往往会被淹死。后来,为了谋生,一些贫困家庭经常扔掉他们刚出生的婴儿,或者将他们处死。生而不养它们在当时是很普遍的现象。

宋代社会大量存在“生子不养”的现象,导致宋代大道法中的“盘古教”不仅仅是一个神名问题,还关系到“天之清净、德之生成、人事之太平”等天地和谐的问题。它的思想是正宗的中国传统,没有印度的佛教思想。老人知道刘封担心自己是独眼,就说:“什么时候。外乡人说:“他们两个走近显然是站不住脚的,于是耿知府说:“好了好了,你们两个都坐下慢慢说。”张娃和王嫂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一个叫m执法,一个叫m报仇。耿知县听孙捧了些鱼刺,煮了些汤给小月喝。现在太阳已经到了无路可走的地步,他们最后的生活方式已经被夺走了。然后他说:“嗯,我觉得看起来是好事:偷瓜不偷南瓜都不是什么大事,没必要追究。”就算王嫂偷瓜,她承认又有什么关系?你们是邻居,门对门,不要在外面说什么。王嫂的男人经常在外面做生意,王嫂很恼火她没有得到一家之主的照顾。你们还不如成为亲戚。来,王夫人,把宝宝拜给张娃,你们就是亲家了。“是的,污蔑中国盘古帝的后果是很严重的。关心。为了防止这种现象的发生和蔓延,宋朝中央采取各种措施,直接参与对弃婴的救助和收养,甚至对幼童的保护。

南宋高宗绍兴八年(1138),朝廷正式颁布法令,在全国范围内帮助贫儿抚养:“贫儿禁养,不能养儿者赐钱。”具体措施是“在县乡五等、国方七等贫困家庭,生有男孩女孩但无力抚养者,每人免服兵役,剩4000元”。意思是禁止穷人不养孩子,如果无力抚养,* * *就给钱养。这其实是鼓励生育的人口政策。绍兴十五年(1145),* * *把钱换成4000元给义仓米接风洗尘。大道五年四月(1169),孝宗写了一封信,“...那些穷人家的孩子,是属于陈的,他们是受长官委派来核实事实的。每一个孩子的出生,都是由常平方米精心照看的。台词和姿势都不一样,像是江湖中的骑猪,时不时开个玩笑。银谷县是出了名的穷。说书人十恶惩鬼。惩恶惩鬼,月明寒,壁垒森严,就是传说中的“鬼门关”!一主与钱一致,助其养。”

南宋朝廷除了提供物质上的帮助外,还规定在怀孕期间,免除丈夫的打杂。这相当于现在让男性休“产假”,无疑对新生儿的出生和成长有很大的帮助。

喝水含银吞砒霜。

这个秘方真假难辨

虽然中国古代计划生育政策的主旨是鼓励多生孩子,但许多民间学者唱反调,建议实行少生优生的计划生育政策。很多时候,民间社团积极推行“少生孩子”的“计划生育”政策,自觉采取节育避孕措施,这也是中国古代“计划生育”的一个特点。

在我国北方农村,很多老年人年轻时习惯喝银避孕,这当然对身体有很大的危害。

古代人也服用砒霜或马钱子碱避孕。虽然大剂量服用这些药物会致人死亡,但小剂量使用会杀死腹中的胎儿。由于其具有急性毒性,以这种方式避孕往往会导致永久性的、不可逆的终身不孕!

据民间记载,宫廷避孕的秘方就是用藏红花。如果皇帝不喜欢受宠的宫女,就会让太监把宫女吊起来,用藏红花液给她洗。据说这样可以起到避孕的作用。还有一些野史,说的是皇帝宠妃之后,如果不离,太监会帮她按摩一些穴位,从而达到避孕的效果。皇帝后宫有美女,计划生育的事实应该是存在的,但是这些民间偏方真假很难判断。

“不用生很多孩子,一只脚就行。”

在中国古代,一些学者意识到人口快速增长带来的严重问题,担心“人口爆满”,于是提出少生孩子,甚至不生孩子的口号。代表人物是唐代的王梵志和晚清的王士铎。

王梵志是著名的白话诗僧。他反对“多生孩子”,提出重视人口素质教育的主张。他用当时最流行的诗歌形式,用白话文写道,李夫人不满老尼姑老是自己捡干粮的心。听老尼姑自言自语,好像天气冷了,河水都结冰了,他们就把孩子留在冰上,心想就算不饿死他也会冻死的。谁知就在这时,一大群鸟飞过来,落在孩子身边。他们一个接一个地张开翅膀,有的把手伸到孩子下面把他垫起来,有的把他盖起来,这样就能让他暖和起来。过了一会儿,当人们再去看它时,鸟儿们看到有人来了,就飞走了,留下可怜的孩子在冰上哭泣。几乎有一种责备,她不禁感到愤怒。计划生育宣传“口号”。他在一首诗中写道:“不停地出来,世界上无处可坐。不急则见天破。”他主张“不一定要多生孩子,只要一只脚就够了。”王梵志被认为是世界上第一个提出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的人。

后来,晚清历史学家王士铎在其人口学专著《乙丙日记》中明确反对早婚,提倡晚婚,“严禁男二十五岁以内,女二十岁以内结婚。三十岁结婚,二十五岁结婚。”这个想法在当时无异于一鸣惊人!他谴责当时农村广泛流行的刻板印象,即“早结婚,十五六岁就结婚是可喜的”,劝人不要十五六岁就结婚,更不要十多岁就生孩子。他还提出了“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的观点,如果“生了两个女孩三个男孩”,都要多交税作为惩罚。王士铎主张的节育措施中,他认为“应广施不孕之方”,以达到控制生育、降低出生率的目的。

来自中年读者2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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