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中国家贸易保护政策理论的代表人物是

发展中国家贸易保护政策理论的代表人物如下:

除了上面提到的斯穆特-霍利关税法,李斯特的幼稚产业保护理论基于三个理论:国民经济学和社会经济发展,分五个阶段讨论生产力理论。其中,生产力理论是核心。基于这三个理论,他提出了以下基本观点:

1,提出发展阶段理论,批评比较成本理论忽视各国历史经济特点。李斯特认为,虽然斯密和李嘉图的理论有其优点,但它只适合英国的情况,或者说它只是基于全世界的共同发展,而没有考虑到不同国家的不同情况和利益。这不是一个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理论。?

李斯特特别强调每个国家都有自己特殊的发展道路,并从历史的角度,把每个国家的经济发展分为五个阶段:

原始未开化时期,畜牧时期,农业时期,农工时期,农工商时期。他认为各国在不同的发展阶段应采取不同的贸易政策,经济发展的前三个阶段必须实行自由贸易;当处于农业工业化时期时,贸易政策必须转变为保护主义;当经济进入发展的最高阶段,即农业、工业和商业时期时,自由贸易政策应该再次实行。

这样才有利于经济发展,否则对相对落后国家的经济发展不利。李斯特认为,既然英国已经进入了农工商时期,实行自由贸易政策是正确的,但永远不能否认保护性贸易政策在英国经济发展史上发挥了重要作用。至于德国,由于它仍处于农业工业化时期,必须采取保护性贸易政策。?

2.提倡生产力理论,指出比较成本理论不利于德国生产力的发展。李斯特认为生产力就是创造财富的能力。一个国家的财富和力量来自于其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提高生产力是强国之本。

他说:“财富的生产力比财富本身重要许多倍;既能保证原有的和增加的财富,又能补偿已经消失的财富。李斯特从保护和发展生产力的角度出发,主张处于农业工业时期的国家必须采取保护贸易的政策。

李斯特认为,在当时,如果英国的自由贸易理论不加区别地适用于所有国家,先进的英国商品将会涌入落后的国家,包括李斯特的祖国德国。短期来看,落后国家可以买到一些便宜的商品,看似占便宜;但从长期来看,落后国家的工业得不到发展,社会生产力得不到提高,因此将长期处于落后和从属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