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的历史演变
秦属辽东郡。公元前195年,西汉建立辽东郡18郡,营口地区南部平果郡,北部安石郡。
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营口先后被汉族公孙政权、鲜卑族慕容政权和高句丽政权统治。平果县、安石县被废,文县(东汉改为文县)于240年被曹魏政权迁至齐县(今山东省),房县改为辽东。
后燕政权于385年将平洲郡迁至平果县。
唐朝末年,北方有契丹、女真、蒙古三个民族政权,并在营口设立地方政权。
辽国灭渤海后,其部分郡县迁至营口。在这个熊岳镇,泸州领熊岳县,在这个汤池镇,周铁领汤池县,耀州领盐源县,还州,还盛县。此外,苏代馆王宓和郴州领建安县也相继成立。
晋朝时,郴州改盖州,领建安、熊岳、汤池三县,豫州废;设置女真的百里麦、奔德山、迎春、苏迪亭四个孟安,并在孟安下设置若干丘。明朝废弃州县,设立卫生院。营口南属盖州卫生院,北属海州卫生院。营口市叫粮坊口。
1621年,后金占领营口地区,在耀州(今大石桥北越州村)周边驻军。
从65438年到0644年,清朝分别统治汉族和满族。海城郡位于营口地区的北部,盖平郡位于南部治理汉人;在熊岳设副总司令,管辖辽东半岛全境的满族人;在熊岳、盖平、牛庄等地,设立防尉或城防尉,管理八旗事务。
顺治八年(1651),清政府为不致荒芜,将山东招远等地的人招至营口城。
1861年,清政府在营口设立金峰山海关驻防道。
1867,65438+10月,设立营口海防同知堂,负责沿海地区的治安。
1895年3月6日,侵华日军占领营口(即日本第一次占领营口),设立民政署,任命石田区镇为民政官,统治营口。
(1900-1904为俄军占领营口时期)
1900年8月4日,俄国以消灭义和团运动为借口,占领了营口,成立了营口民政署,任命俄国驻营口领事安德烈·季姆连科·奥斯特罗夫霍夫为营口民政官,并向社会公布了《民政规则》第十二条。主要内容是“凡是历来由清官管理的事情,完全由俄国当局管理”。民政部门管理营口的一切,下设四个部门:警察、税务、审判和卫生。营口被军事殖民统治了四年,营口进入了外国占领时期。1900年7月,金峰山海关警备厅、营口海防同知厅被迫临时迁至金州、田庄台。
(1904-1906为日军占领营口时期,即日本第二次占领营口)
1904年7月25日,日俄战争爆发,日本打败俄国,占领营口。对营口商埠区和港湾进行军事占领,成立营口军政署。在营口进行了两年半的军事殖民统治后,光绪三十二年十月二日(1906 65438+2月5日),中日双方就日本归还营口问题进行了最后的谈判(从165438+10月16至27日共进行了九次谈判),签订了《租界及租界条约》六条。金峰山海关军事指挥所和营口海防同知馆由金州、田庄台迁回营口。但日方没有履行谈判条件,只归还了营口的一半,新市街、二本镇、牛家屯没有归还,一直占领到1945。
1909年,清政府设立营口直隶厅,将海城县三个乡镇和盖平县1个乡镇划归营口直隶厅管辖。
中华民国成立于1911。因为当时长江北岸还在清政府的统治之下,营口的直隶会馆还在清政府的管辖之下。
1912二月,清帝宣彤退位,营口直隶厅归中华民国管辖,故改为民国年号。1913年2月,根据中华民国北洋政府统一各县地方行政公署的组织命令,营口直隶公署更名为营口县行政公署,辖区南至兰琪,东至大石桥,西至渤海,北至大洼。与此同时,金鑫警备道被取消,南路观察员进驻营口。
1914年,民国政府将南路观察员更名为辽沈道印署,仍设在营口。辽沈路辖营口、盖平、海城、辽阳、沈阳、铁岭、开原、镇安(今黑山县)、北镇、新民、进贤、锦西、兴城、绥中、盘山、泰安、绥中。
5月1923,1,营口县府变更为营口县政府。并在营口商埠区设立市政办公室。是东北第一批试行市制的城市。
1929(民国18)1年6月,东北易帜后,南京国民政府废止道制,道印署改为营口市筹备处,营口市公署废止。
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营口第三次被日本占领,沦为殖民地。165438+10月31,废除中华民国营口县政府,成立营口县自治执行委员会。
1932年,满清帝国成立,营口归满洲国管辖。撤销营口县自治执行委员会,成立满洲国营口县政府办公室。
1938年(康德五年),满洲国中央政府将营口县改称营口市,营口市公署实行区建制。
8月1945,15日,日本投降,撤出营口,苏联红军进入营口。总部设在青林阁。营口当地组织“维稳会”控制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