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思维的基本内容
法律思维的基本内容如下:
法治思维的基本内容:法律至上、权力制约、公平正义、人权保障和正当程序。法律思维方式是一种特殊的思维,是法律人在决策过程中按照法律的逻辑来思考、分析和解决问题的思维方式。
法律思维是法律职业者特有的思维方式,也是法律人在决策过程中按照法律的逻辑去思考、分析和解决问题的思维方式,或者说是一种思维方式。一个普通人看到这个表不走了可能会说“这个表坏了”,但是法官或者律师看到这个表不走了只会说“这个表不走了”,从来不说“这个表坏了”。这就是普通人和法律人的思维差异。
我国法学界对法律思维的研究还是一个薄弱环节,即使在正规的法学教材中也很难找到这样的提法。然而,在法治背景下研究法律思维具有重要意义。既是法律职业者对自身工作方法的反思,也是彰显法治本身张力的积极尝试。从逻辑上看,法律思维因为“法”字作为定语,所以属于思维的概念,法律思维不能脱离思维的一般规定性。
因此,要界定法律思维的概念,首先要从普遍意义上的思维研究入手。思维作为人脑特有的功能和人类特有的活动,是逻辑学、哲学、心理学、生理学等多门学科科学研究的对象。由于研究角度和学术语境的不同,思维不可避免地具有多义性。
法律思维方式是一种特殊的思维方式,是指职业法律群体根据法律进行的思维。
人物是对人的思维趋向进行抽象概括而形成的思维定势,是受法律意识和操作方法影响的理解社会现象的方式。法律思维方式的特征主要包括:法律思维是一种规范性思维;它是一种站在人性恶的立场上思考一切行为的方式;是以谋取利益为目的的现实思维方式。法治思维的基本内容:法律至上、权力制约、公平正义、人权保障和正当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