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安全委员会建设刍议

农村安全委员会建设刍议

治安委员会是根据我国宪法在基层设立的群众性自治治安组织。是公安机关贯彻群众路线的主要形式和重要途径,是开展群防群治的骨干和助手。当前,随着面向基层、面向群众的公安派出所工作的改革,农村安委会的建设越来越受到关注。笔者认为,组织落实、制度落实、工作落实、经费落实是安理会建设的四个基本要素。安理会的构建过程,即四要素的实施过程,在具体实施中应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找到合适的人选,以正式的形式明确岗位和职责,增强自信

农村治安组织的工作人员几乎全部来自农村和农民。一个共同特点是基本素质差,表现在:一是文化知识水平低,思想政治觉悟低,自私自利,安于职守的小农意识强。因此,不能忽视寻找安全理事会组织的候选人,应该谨慎对待。原则上应选拔那些文化素质高、思想进步、有政治觉悟、有工作经验和能力、能响应周围一切人的号召、威望高的中青年人担任警卫处主任,主持警卫处工作;二是消极颓废,观念陈旧。他们一直认为农民打工没有风险,没有责任,丢不起工作。他们的工作好坏并不重要。种一块责任田是他们的老本行。一些农村治安主任认为自己只是临时受聘在村里,满足上面的工作需要,却没有得到群众的认可和上级的重视。他们在家乡,在村里都默默无闻,何苦辛苦?甚至他们的工资也不一定有保障。所以工作被忽视,拖延被拖延,导致工作脚手架,不能彻底执行。上述作为人的主观因素束缚了安理会应有的职能,不利于工作的开展。对此,我们采取了以下解决办法。首先是更换保健组织,淘汰老、弱、病、残、质差、无效的保健主任。二是以乡人矫正文件的形式明确村保健主任,发放工作证,明确岗位职责。三是让医保主任享受副科级待遇,实行乡镇财政统一拨款,派出所根据其工作完成情况综合评定工资的高低和级别。上述措施的实施,充分调动了医保主任的工作积极性,有效解决了医保人员消极自尊、基金兑现难等实际问题。

二、落实责、权、利,激发工作主动性。

如果建立了一套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让社会保障人员也能知道自己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并不意味着制度得到了落实,他们需要一种积极履行职责的动力。这种动力本身就存在,要靠我们采取措施去激发。笔者认为,建立互利关系,将责、权、利挂钩,是一种可行的方法。权力就是给卫生局长一定的权力,让他们在工作中敢说敢做,做事更有力,在群众中产生威信。比如我们院根据每个安全主任的工作表现,给他们申请一定数量的人减免户口证照的权利,这样老百姓就会转向他们,他们也会信任和服从他们,这样一种多层次的互利关系,方便了他们的工作。效益就是把工作业绩和个人收益挂钩。作为一个不脱离生产的群众性治安组织,治安会的工作完全依赖于他们的觉悟,所以需要以条件来交换,以利益来诱导,以实施奖惩制度来约束。20xx年底,黄四港镇党委、政府通过安委会年终考评,根据其表现给予不同程度的物质奖励,我院优秀公安局长每年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真正让他们感受到只要干得好,就会得到公安机关、党委、政府的鼓励和认可。

三、坚持定期培训,逐步提高医务人员的专业素质。

农村治安协会的建设应与治安形势的发展和派出所的改革同步进行。因此,必须不断提高保安组织的整体素质,重点提高其专业能力和法律知识,以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对此,我采取以会代训的方式,坚持在保健主任月会上将法律和业务的学习作为例会的主要内容。主任和指导员轮流给保健主任上课,解答工作中的疑难问题。此外,将过去每月定期在派出所召开例会的方式改为流动现场会,每月轮流在各村召开主任会议。一方面保证了领导能及时了解基层安全工作的进展情况,另一方面也促使他们走一走、看一看、互相学习,增强了相互竞争、监督和鼓励的意识。

四、灵活运用工作方法,讲求便捷性和有效性。

我们不应该以单一和僵硬的方式对待安全理事会的工作。要结合实际情况,从方便、有效、可操作的角度不断改进工作方法,为安全主任降低工作难度,往往事半功倍。否则,如果他们在工作中觉得当主任太难,就会觉得压力大,不知所措,无能为力。为了避免医务主任的这种心理,针对大部分医务主任对文字书写比较挑剔的情况,我院专门设计了医务委员会工作月报,取代了以往月度工作总结的文字材料。除了做好保安室的各项工作记录外,其他非特殊情况只做口头汇报,只做月度工作情况,如民间纠纷调解、巡逻、“四防”工作、不稳定因素排查、暂住和流动人口变动、常住人口出生死亡等。,都要求在例会上以数字形式汇报,简单明了,丰富了信息内容。类似的方法还有很多。只要我们愿意尝试并灵活运用,效果是非常明显的。

五、充分发挥安全理事会的职能,推动和平杯的创建。

发展农村用保协会的目的是依靠他们来维护社会秩序。随着当前社会形势的发展,创建安全文明社区已成为农村地区的根本目标。然而,作为基层单位群众自卫自治的主要力量,安全委员会在“和平杯”建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发挥着内部作用。要正确引导他们积极协助派出所创建“平安杯”。首先要明确两个任务。良好的社会秩序和少发案件是社区建设的前提和保障,这就要求一方面社区内的各种治安防范措施能够落实,自我防卫能力强,另一方面居民的思想观念和法律意识普遍增强。这也决定了整个安理会的两大任务:一是预防任务。要从治理混乱、净化治安入手,认真落实各项管控防范措施,组织群众开展。

群防群治,夜间巡逻,落实“四防”工作,不断提高自身防范能力,使大的可防案件得到控制,小的民间纠纷不出村,实现了事件少、秩序好,为“平安杯”创建活动奠定了基础。二是宣传教育任务。利用治保会联系群众的纽带,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教育村民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自觉履行村规民约,维护公共秩序,积极开展与违法犯罪的斗争和对未成年罪犯的帮教工作。教育村民不从事赌博、封建迷信等丑恶的社会活动,不断提高村民的法制观念等精神文明意识,在社区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

其次,要建立完善的监督、约束和竞争奖励机制,促进工作的落实。我们经常谈论巡逻和自愿轮班,但很难让它们发挥作用。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我在实行责、权、利挂钩的工作奖励机制的同时,加强了工作监督机制。举个例子,类比一下,治安巡逻工作也实行了回执制度,以增加透明度,便于群众监督。而且在对安理会工作的评估中,民意调查也是主要形式,注重调查社会效果,咨询群众意见。通过制定一系列工作监督机制,使安理会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为“和平杯”的创建发挥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