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保险发展简史
1949: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在北京成立。
1952:外资保险公司完全退出中国保险市场。
1955:全面取消保险经纪人制度。
1958:国内保险业务全面关闭。
1980:财产保险业务恢复,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恢复营业。
1982:回复寿险业务。
1984: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获准设立投资公司,可以用部分保险准备金进行投资。
1986:交通银行成立保险业务部(中国太保前身),打破了PICC在中国的垄断。
1988:首家股份制保险公司平安保险公司正式开业。
1991年: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前身为交通银行保险业务部。
1992:首家外资寿险公司友邦保险上海分公司成立,引入寿险代理人制度。
1994:中国平安保险公司引入外资入股。
1995:《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版颁布。
1996:开始分业经营,将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业务分拆,组建PICC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PICC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再保险公司。
第一家中外合资寿险公司洪钟保险在沪成立。
1998:中国保险监督阅读管理委员会成立。
成立了太平洋安泰人寿、安联大众、金盛人寿等中外合资寿险公司。
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人身保险中伤残程度和保险赔付比例表》,规定所有新业务条款中伤残程度和保险赔付比例的定义,必须从199年7月1起按照《人身保险中伤残程度和保险赔付比例表》执行。
1999:允许保险公司通过证券投资基金间接进入证券市场。
中国大陆首次保险经纪人资格考试。
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经国务院批准成立(前身为1949成立的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和1996分立的PICC人寿保险公司)。
光大永明、信诚(广州)等中外合资寿险公司相继成立。
平安保险推出首款投连险商品——世纪金融投连险。
2000年:中保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在香港交易所上市。
民生人寿、东方人寿、生命人寿、恒安人寿等中资寿险公司相继成立。
成立了鲍忠康联人寿、恒康天安人寿等中外合资寿险公司。
中国太保推出首款万能寿险产品——平安盛世长发。
2001:内地获准加入WTO,纽约人寿、大都会、日本人寿三家外资公司获得营业执照。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成立。
2002年,保监会取消了保险公司投资证券和基金的资格,以及保险公司境外资金运用等行政审批事项。
泰康人寿推出首款“保障型产品”——银保“放心理财”投连险。
2003年,保监会允许外资寿险公司提供健康保险、团体保险和养老/年金保险业务,取消了外资保险机构设立分支机构的地域限制。
2004年:首家专业年金保险公司——太平养老保险有限公司获批筹建。
平安保险在香港证券交易所上市。
2005年:保监会和证监会联合发布《保险机构投资者股票投资管理暂行办法》,保险资金获准直接入市。
新生命表获保监会批准。
截至2005年底,中国有近65,438+000家寿险公司,其中外资公司40家,外资保险机构在中国设立的办事处65,438+092家。
平安银行在附件开业,标志着平安名下金融控股集团雏形的开始。
2006年,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6年第5号)》,对外汇管理政策进行了重要调整,允许保险公司以自有人民币资金购汇进行境外投资。
2007年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发布了2007年重疾险疾病定义使用标准,对重疾险涉及的疾病做了统一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