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太宗,史上最花架子的皇帝:吃蝗虫,出书赦免死囚。

如果我要选一个中国历史上最会演戏的皇帝,我一定会选唐太宗李世民。据说这个皇帝是一代贤明之君,开创了一个整风的时代。与臣子可训可谏的例子成为千古佳话,但不可否认他是一个演技一流的皇帝,堪称影帝。我举几个例子,让你大开眼界,看看历史上最好的电影演员是怎么出镜的。

唐太宗演了一出戏,我觉得最有代表性的是《唐太宗吃蝗虫的故事》,在《资治通鉴·唐纪》中有详细记载:

贞观二年,几内亚发生蝗灾。上园的辛卯看见几只蝗虫,心想:“百姓以谷为命,你若吃了,情愿吃我的肺肠。”举手吞之,谏之曰:“邪物可能成疾。”夫子曰:“吾为民苦,何以避之?”那就吞下去。它已经有20年的历史了,但是蝗虫并不是一场灾难.

628年,史静地区发生了一场蝗灾。六月,唐太宗在御花园玩耍时看到许多蝗虫。他抓了几只,大骂:“人家吃庄稼,你们这些害虫却把庄稼吃了!”我宁愿你吃我的内脏,也不吃普通人的食物!举手欲吞蝗虫,侍从立即劝阻:“陛下,万万不可。这东西不干净,吃了会生病的。这对龙的健康很重要。”唐太宗说:“我要为民受苦,所以不怕生病。”于是他把蝗虫塞进嘴里,吃了起来。那一年,蝗虫没有造成灾难。

在古代农业社会,蝗灾的发生是一件非常严重的事情,意味着天下人民没有粮食,流离失所,沦为难民,甚至造反。在当时的科技条件下,蝗灾基本上没有什么好的解决办法,只能眼睁睁地看着灾难降临。

这种天灾,按照“天人合一”的理论,被认为是君主的统治,所以神发出灾难来惩罚他,被称为“天谴”。在“天谴”之下,皇帝要惩罚自己,思考自己,自责自己“麻木不仁,无知”,“不道德”,祈求上帝的宽恕。既然御花园蝗虫那么多,可以随便抓几只,说明蝗灾相当严重,唐太宗也相当着急,所以才会有这种惊人之举。

不过唐太宗真的做到了,让整个过程充满了表演。即使发生蝗灾,唐高宗也没有必要担心生吃蝗虫,而是迅速部署扫蝗工作。好吧,就算我想吃蝗虫,我也会吃,我会停顿一下,给左右侍从一个劝阻的机会,然后我会发表一番言论。最后我会不顾安危的吞掉几条龙。这件事被人民群众听到,怎么能不感动得流泪呢?获得贤明君王的美誉也是自然而然的事。至于“老了,蝗虫不是灾”,绝对不是因为唐太宗吃了蝗虫,功劳一定要归功于他的最佳演员,唐太宗。

还有一点,你也可以看到唐太宗高超的演技,那就是《唐太宗书的故事》,在《尚书·唐纪为镜》中也有非常详细的记载:

贞观十二年三月,辛亥,作品《左石龙》被邀采风。他说:“我的话对人民有益,历史是写出来的,是不朽的。如果没用,收藏有什么用!梁武帝和他的儿子陈后主,以及皇帝杨迪都收藏了作品。怎样才能让自己免于死亡?文章是什么?”那就不要。

据说638年三月初二,马屁精书左石龙要求征集编纂一套《李世民文集》,全国征购,让百姓学习,以深刻领会唐太宗武德治国的精神,励精图治。也许可以传到来世,影响深远。但唐太宗说:我发的言,有益于民,载入史书,可以永垂不朽。如果没有效益,出版文集还有什么意义?像梁武帝父子、陈后主、杨迪皇帝,都有传世的文集,对国家、对国家没有任何帮助,他们的国家很快就要没了。做君主要操心有没有道德政策,何必搞文章创作!

太宗说得多么动听,他是在向大臣暗示:我开创了“贞观之治”,政治稳定,经济发展,人民安居乐业,我已经建功立业,立了一个德。即使《李世民全集》没有出版,我说的话已经被历史学家记录下来了。那不是等于“发表声明”吗?所以没必要给我什么书。看看历史上那些死去的君主。他们的文章写得那么好,那么花里胡哨,精力都花在这些摆阔气上了。国家治理的一塌糊涂有什么用?

但是,我们不要忘记,十年后,唐太宗把他说过的没有必要著书立说的话扔掉了,写了一本叫《帝范》的书,讲的是皇帝要注意的事项,包括君主的身体、立亲、求才、考官、纳谏、上朝、禁盈、崇尚节俭、赏罚、农耕、读书习武、崇文。但是,他是皇帝老子,谁敢把他那些年演过的戏、演过的戏挖出来?他想什么时候写就什么时候写,想出点子,谁也拦不住他。

关于唐太宗的作秀,还有一点是不能忽视的,那就是《唐太宗下狱的故事》,在《子同治简》中也有记载:

“歆帝亲录是末囚,见应死者,泯纵归家,自卒。他们还在世界死囚区,都被送到首都去了。”“去年,世界上有390名死囚,没有人负责。都如期上了法庭,没有一个人死。”

这个故事讲的是唐太宗亲自审阅一些死囚的档案时,想到年关将至,犯人却不能回去与家人团聚。他很同情他们,决定让他们回家过年,第二年秋天再回来等死。此外,他们把所有的死囚都放在乡下的家里过年,一共释放了390名死囚。第二年,所有这些死囚都回来等死,没有一个逃脱。唐太宗很高兴,被“赦免”了。

这个故事是为了庆祝唐太宗有明君、智者、王者之道,但显然是一场精心策划的表演秀。

首先,正如清代大儒王夫之所分析的:“(太宗之世),法度密集,界限分明,民亲相融。北方不能去胡,南方不能去广东。犯人虽然想逃,但谁能约束他们?”.....太宗尹在他回来的时候授予他赦之目的,使被密诏拘禁的犯人互相隐藏,互相装饰,现世与来世得以传承,或惊于治,或惊于不凡,都是君民所用之械所致。"

王夫之说的很有道理。不是犯人不想逃,而是“法网恢恢,疏而不漏”,逃不掉。如果唐太宗有勇气把他关起来,他肯定能把他弄回来,他可能已经安排下面的官员严密看守了。即使犯人逃跑了,唐太宗也不怕。没有坐法吗?和尚跑得了庙,犯人跑不了亲友。犯人与其说是仁者,不如说是唐朝的法律和社会控制。

即使如一些评论者所言,唐太宗的法律并不苛刻,法律规定死刑一再从轻,删除了“兄弟连坐即死”的做法,还制定了“议、问、减、赎、当、免”的制度。不是所有被判死刑的人都必须被杀死。如果是这样的话,犯人逃跑就更没有必要了。如果他们逃跑了,肯定会被处决,甚至会牵扯到亲戚朋友。如果他们没有逃脱,他们还有机会避免死亡。还不如回去,这说明唐太宗在作秀。

其次,无论惩罚是否严厉,囚犯们可能已经猜到了唐太宗表演这出戏的目的,以显示他的旷达、智慧和善良。如果犯人老老实实回去接受惩罚,也许皇帝会大发慈悲,免除他们的死刑。即使不能避免死刑,也逃不掉。还不如赌一把,老老实实回去。结果犯人赌对了,唐太宗果然赦免了他们。这种相互呼应可谓欺世。所以王夫之说:“古无此事,必有错误。”被人夸的人,会被人骗。“这是唐太宗为了博取贤士之名而做的一场大秀。

不是所有的皇帝都敢这样作秀。据史书记载,只有元世祖忽必烈做到了,元朝的历史呢?《始祖年谱》上说:“元朝十年五月,下令将天下俘虏,除杀之外,一律释放,八月如期准往大都。后果如期而至,得到原谅,共22人。”也就是死牢不竖,只赦免了22个人。相比之下,忽必烈就没那么肯干了,那么投入演戏,那么假真。所以,影帝的皇冠是属于唐太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