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婚的历史

鬼婚在汉代以前就存在了。因为冥婚在社会上耗费人力物力,毫无意义,所以一度被禁止。《李周》说:“禁止迁葬,禁止嫁丧。”但是这种趋势一直没有消除,甚至有些直接表现在统治者身上。比如曹操最宠爱的儿子曹冲,十三岁死的时候,曹操就把死去的甄小姐雇为曹冲的妻子,一起陪葬。

宋代,鬼婚最为盛行。根据康的《昨日之梦》记载,每当未婚男子或女子去世,他的父母都会请一个“鬼媒人”来做媒,然后进行占卜。当占卜获准后,他们将各自为鬼魂制作寿衣,举行婚礼,并将男女合葬。

《元女传》云:“子死无妻者,或求以亡妇骨葬之。”《明女传》还载:杨□死,未婚妻殉国;刘伯纯死了,他雇的女儿也死了,都葬在一起。

到了清代,随着贞操的加强,这种女殉的习俗还是很流行的。直到西方精神文明的冲击,封建礼教才在晚清逐渐消失。

明末清初北京仍有冥婚习俗的残余,也有个别家庭举行死人与死人结婚的“喜事”,称为“尸骨”,男女两亲家称为“尸骨亲戚”。早些年,这种“婚礼”仪式大多在晚上举行。有时候,人们在安详地睡觉时,突然被街上的鼓声惊醒,原来是一具“尸骨”。抬着纸轿子,领头的是单鼓、单号、单唢呐。其他的不用这种形式,还是用八抬轿子和所有的金灯当执事。原来,他们只娶了一个女人的照片。30年代以后,有一个“文明结婚”的仪式,由一个西方乐队领舞,后面四个人抬着一个电影棚进行葬礼,里面挂着“新娘”的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