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的选官制度有哪些方式、标准和影响?

夏商周:“世袭制”

秦国:论功行赏打破了奴隶主贵族世袭爵位的制度,有利于新兴地主阶级的壮大。

汉朝:汉朝建立了一整套选官制度,包括检察制度和征收制度。

魏晋南北朝:实行九品中正制,重视家世。

科举制度:从杨迪到清末。

1.在中国封建社会的长期发展中,为了巩固自己的统治地位,历代统治者都非常重视培养和选拔人才,逐步建立了考试选官制度。虽然在不同的历史时期,统治者选拔人才的标准、方法和途径不尽相同(主要分为节操和门第),但它们有着相同的历史作用,即对于维护地主阶级的统治地位,促进封建社会的发展有着巨大的作用。2.汉代,封建大一统的实现迫切需要一个选官制度来使中央集权正常运转,汉代就产生了检点制度。但由于汉代还处于封建社会的初级发展阶段,检察制度作为选拔人才的制度是很不完善的。经过长时间的分裂,隋唐统治者为了长治久安,实行了科举制度。这一制度的核心是选拔人才,为后世所沿袭。3.科举制度创立于隋朝,完善于唐代;宋元时期有所发展;明清时期,各种弊端日益暴露。我们必须从两个方面评估它的作用。积极的方面有:彻底打破了官僚贵族家庭凭借辈分选拔官员的垄断,开辟了在更大的社会范围内做官的途径,扩大了政权的社会基础;它将选官制度与教育制度结合起来,非常有利于提高官员的整体文化素质,更加巧妙合理地履行管理国家的职能。它不仅在中国,而且在世界上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朝鲜和越南长期实行科举制度,英美建立的公务员考试制度也受到了科举制度的影响。科举制度在西方传到了欧美,影响了世界,这是中国对世界文明的一大贡献。消极方面有:这种制度发展到明清时期,八股出现后走向极端,极大地抑制了知识分子的创造性,压制了科技的发展,阻碍了社会的进步。4.人才是国家的宝贵财富。完善考试制度有利于选拔人才。任用德才兼备的人是好的,任人唯亲,纵容会导致国家的衰落。要树立科学正确的人才观,尊重知识,尊重人才。政府和郡县有权选择自己的官员,被排挤的官员不是朝廷任命的,可以留,也可以留,随他们的便。不该开的,不能强行开;否则会被舆论诟病。特别是州县召集令,在当时是一种比较自由的做官方式,去掉之后,长官们要重用;否则,正直的人就会辞职。另一方面,大臣、牧师可以自行罢免,他们为了发展个人权力,竞相拉拢士人;为了做官,士人也不得不依靠权力门。这样就发展成了私恩相结合。西汉时,被放逐的人还是国家官员,到了东汉,实际上变成了首席官员的私有制。导致朝廷中央集权被分割,地方割据势力发展,东汉末年的割据局面与用人权转移到私人手中有很大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