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关系形势和政策文件

随着全球化的深入和发展,全球化引发的许多国际关系问题日益受到政界和学术界的关注。以下是我推荐给你的2017国际关系形势与政策论文。希望你喜欢!

国际关系形势和政策文件第一部分

国际关系中的道德

摘要:不同理论流派的学者对国际关系中的道德问题有不同的看法,同一理论流派内部也存在分歧。通过对语义学中道德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国际关系中的道德问题并不在于“有”与“无”的“道德存在”,而在于如何对待和运用它们的“道德选择”。各国在应对气候变化和减排问题上的共识和分歧,反映了国际关系中道德现实和道德选择的多样性和复杂性。

关键词:国际关系,道德,国际伦理,气候变化

关于国际关系中的道德问题,“无”与“有”通常是学术争论的焦点。一种流行的分析方法是给现实主义贴上“非道德”的标签,将其与“道德主义”相提并论,作为对抗的两端。这是Own Harries [1]采用的方法,国内学者史斌也认为以“非道德”著称的现实主义和法理-道德。在讲究科学方法和价值中立的美国,很多学者也把理性主义和道德主义作为不可调和的矛盾来反对[3]。更多的中国学者强调国际关系中道德的复杂性和伦理传统的多样性,认为应该采取更加灵活和宽容的态度[4]。

本文首先列举了国际关系中关于道德问题的流行观点,然后从语义的角度分析了上述论点,即道德概念的内涵以及国际关系中的道德作为这一概念的延伸。它认为,国际关系中的道德问题与“有”与“有”的“道德存在”无关,而是如何对待和运用它们的“道德选择”。第三部分将以应对全球气候变化为例简要说明这一观点。文章的结论是:道德选择,从根本上说,只有观点的分歧,没有绝对的对错,只有“两害相权取其轻”或“优中之优”,而不是绝对的善恶比较。

1.争论

谈到国际关系中的道德问题,不同理论流派的学者观点不一,同一理论流派内部也有分歧,但能被学术界普遍接受的观点大概有六种。下面简单列出的观点,前四种通常被认为包含在现实框架内,后两种可以概括为唯心主义的论点。

最极端的立场可以定义为“不道德主义”。这种立场认为,在国际政治中没有道德立场,国家考虑道德义务不仅是不必要的,甚至是危险的,这也意味着“不道德”的行为有时是必要的[5];“国家外交政策没有道德”“外交政策和国际政治本质上是不道德的活动”[6]。

第二种观点主张“道德相对性”理论。这种观点怀疑道德原则的普遍性,或者虽然不赞成道德的相对性,但仍然认为具有普遍性的道德原则是极其有限的,比国内的政治领域更没有约束力。例如,卡尔认为:“这些所谓的绝对的、普遍的原则根本不是原则,它们只是特定时期根据对国家利益的特定解释而制定的国家政策的潜意识反应”[7]。凯南指出:“你不能认为你的道德价值观对任何地方的人都是必然正确有效的”[8]。

另一种流行的观点是“国家原因”。它强调“个人道德”与“国家道德”的区别,把国家作为道德诉求的对象,把国家人格化,赋予国家利益以道德内涵[9];认为国家本身是价值的源泉,而不是达到其他目的的必要手段。国家本身就是道德力量和高级善[10]。由此看来,“不战而屈人之兵”并不是基于“不战”或“不杀”的道德观念,而是基于成本收益分析中国家利益的需要。

更温和的观点可以称之为“有限道德”。这种观点认为,国家及其政治代理人可以发挥有限的道德作用,但必须有利于促进国家利益,或者至少不损害国家利益[11]。

第五种观点是“情境伦理”或非完美主义。这种观点从坚持道德原则出发,既强调实用性,又坚持道德伦理的应有指导作用,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政治中的道德伦理问题,确定道德伦理态度。

最后一种立场可以称为理想主义或道德主义。“坚持任何政治手段在任何情况下都必须符合根本伦理”[12]。“适用于个人道德的共同原则——同情、慷慨、宽恕、善良和宽容——也适用于国与国之间的相互关系”[13]。康德创造永久和平的思想是一种建立在普遍道德基础上并受其影响的“民主和平论”,它也把民主作为一种可以推广到全世界的价值取向。

在图1中,不道德主义和道德主义被视为两个不可调和的派别,是国际关系中道德争论的焦点。广义范围内有各种温和派、左倾派或右倾派。为了不被繁杂的标签所迷惑,有必要从语义学的角度厘清国际关系的道德概念。

2.国际关系中的道德与道义:概念内涵与外延。

《柯林斯英语词典》对道德有三种解释。a .道德是关于哪些行为是正确的和可接受的,哪些是错误的信念;b .道德是在一定社会或特定人群中普遍接受的关于人类行为的原则和价值体系;c .道德是指一个行为正确或可接受的程度。

从这个定义可以概括出道德概念的三个内涵:第一,道德是一种信仰,认为一切事物或行为都有对错,都有善恶美丑之分。人们必须从道德的角度看待事物和行为,在各种价值判断中做出选择。第二,道德是一个信仰体系。当一个群体(无论是个人还是社会)拥有某种或某些被广泛接受的信念时,就会形成一种普遍的或某种程度上普遍的道德观念。所谓物以类聚,人以群分,群体与道德认同互为条件:群体内的互动不仅形成和调整个体的道德信念,也为群体的维系提供基础。第三,道德是评价标准,个人或群体根据自己的道德观或普遍的道德观来评价一种社会行为。从历史唯物主义的角度来看,不同的社会存在决定了对不同的个人或群体的评价标准必然不同。从辩证唯物主义的角度来看,同一个人或群体,在不同的时代和环境下,评价标准可能是不同的。

我们将把这一概念扩展到国际关系领域。根据道德的内涵,我们可以这样扩展道德的定义。国际关系中的道德是:a .对国际行为的是非和可接受性的信念;b .一些国家或国际社会普遍接受的原则和价值体系;c .国际行为的道德评价。

首先,任何承认国际行为是可评价的人都承认国际关系中道德的存在。从这个角度来看,即使是“非道德主义”也有道德的概念,在实践中也是如此。马基雅维利否认君主应受道德约束,但同时又积极评价君主(国家)的行为,但他评价国家道德的标准与个人不同。同时,他一直没有忘记普世道德的影响。他认为君主不需要具备“善良、守信、诚实、仁爱、虔诚”这样的品质,但“有必要显得具备”[14]。为什么他要“看起来拥有它们”?显然,是因为人们认同这些品质,认为它们是好的、正确的、必要的。上面列举的所有观点,其实都承认不同程度上存在对错行为。“道德相对性”怀疑道德原则的普遍性,但不否认道德的存在;“国家理性”所强调的“国家利益”本身就是一种道德原则,认为坚持“国家理性”是好的、正确的;“有限道德”和“情境伦理”的原则也肯定了道德的存在。总之,与个体行为相比,在国际关系领域,国家行为也是有对有错的。

第二,国际关系中的普遍道德。家庭伦理是建立在中国大多数人认同的基础上的,所以成为社会普遍接受的价值取向。如果有国际道德,它应该基于国际社会大多数行动者的承认。那么事实上有这样的道德准则吗?哈里斯在文章中列举“国家道德”的观点时说,“国家存在的本质是提高和保护自身及其公民的利益,其道德必须与这一目标相协调。”“那些执行外交政策的人的主要责任不是解释他们自己的道德观点或偏好,而是确保他们客户的利益。”“一个政治领袖的责任是他的人民的福利和国家的健康发展,而不是他自己灵魂的纯洁,这两者并不一定一致。”“道德主义”立场与之有本质区别。“国家的行为没有错,因为适用于个人的道德判断标准也适用于国家”[15]。可见,他们所列举或解释的只是某个群体的价值体系,而不是多数人认可的“普世”价值体系。从这一方面可以得出两个结论:第一,虽然世界上有一些国家甚至大部分国家认可的道德原则和价值体系,但在国际关系领域并不存在严格意义上的普世道德。此外,不同国家对不同道德原则和价值体系的认可可能会相互冲突。更严重的是,这种基于认同的冲突远比基于利益的冲突更难调和。比如“人权高于主权”与“不干涉内政”的冲突,以及基于宗教认同的种族冲突等等。第二,不排除这样一种可能,随着人类之间交流的日益密切,国家提供个人道德认同的能力逐渐减弱,逐渐受到更广泛群体(国际社会或世界社会)的挑战。这个更广泛的群体有机会为更广泛的人群提供道德认同,而更广泛的道德认同又会为真正普遍的道德观念的形成创造条件,所以人类才有可能建造一座道德“巴别塔”。

第三,国际关系中的道德评价是国际关系主体根据自己的道德标准对国际行为做出的价值判断。这种评价是主观的,不同的国家会做出不同的判断,甚至同一个国家在不同的时间也会有所不同。比如他们也持“国家原因”的观点,但不同时期国家利益的定义和国家需求的价值取向可能会有很大不同,所以国家对国际行为的评价也会相应变化(比如不同时期美国对阿富汗政府和伊拉克政府行为的评价)。中国对非援助采取不附加条件、不干涉内政的政策,在中非等大多数国家看来是正确的、道义的。但欧美等发达国家来评判,是不正确的,也是不道德的。道德评价中的主体性不仅存在于不同的层面,而且会导致严重的差异、对立和对抗。

综上所述,从其含义的第一个方面来看,道德在国际关系中的存在是毋庸置疑的。然而,关于道德同一性即普遍道德的存在,以及道德评价,由于国际关系的国家中心特性和道德标准的主观化,存在着各种相互竞争甚至相互冲突的观点。因此,国际关系中的道德争论不是一个简单的存在或不存在的问题,而是一个更加复杂的“道德选择”问题。正如肯·汤普逊所说,这“不是对与错的争论,而是权利与权利的争论,这使得问题的解决变得极其复杂[16]。

不可否认的是,国际关系中的道德痕迹总是缺席和隐约出现。重要原因是,道德与价值、经济与利益、政治与权力往往作为国际行为的各种属性混杂在一起,难以区分。当小布什宣布对伊拉克开战时,很多人认为他是为了石油而战,也有人认为这是美国争夺全球霸权的重要一步。小布什宣传的原因之一是“自由”。国际关系和价值判断的复杂性,使得人们很难对一种国际行为做出一定的评价。比如,很多学者从国家利益的不道德角度研究各国在应对气候变化和减排问题上的分歧,有关国家的举动也让人觉得在这个问题上很难找到道德解释的立足点。接下来,本文将简要分析这一问题,解释国际关系伦理的现实,并应用上面列出的六个观点解释这一问题。

3.应对全球气候变化视角下的国际关系伦理

人类对气候变化和减排的关注源于近200年前法国科学家提出的温室效应理论。1908年,瑞典科学家阿拉纽斯发表专著,首次提出人类活动将极大影响地球气候,未来几个世纪人类排放的二氧化碳比例将增加到显著水平[17]。然而,半个多世纪过去了,人们仍然对二氧化碳的大量排放采取了“可以接受”的态度,甚至给出了“道德”的评价[18]。

相比之下,减排几乎已经成为当今世界的普遍道德。就连一向无所作为的美国,也在2008年4月17日发起了第三次“主要经济体能源安全与气候变化会议”,提出了到2025年本国温室气体排放量不增加的目标。

虽然国际上对减排几乎有共识,但谁承担什么责任却没有定论。原因很简单:所有国际参与者都有自己难以放弃的利益。此时,“国际道义”让位于国家利益。欧盟占世界排放量的份额只占15%并且会呈趋势性减少,而门槛国家的份额自然会增加。换句话说,没有人能够逃避这一全球责任。“这种连带责任是基于‘情境伦理’,因为欧盟的排放量比较小(15%),而且随着未来新能源的使用,减排对欧盟国家自身利益的影响并不大。提出“共同责任”既没有削弱自身利益,又坚持了道德伦理,这也是欧盟国家积极倡导减排的原因之一。

一些发展中国家,如中国,采取了“有限道德”的态度。提出“总账”的“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总账”是基于排放时间和总量的计算,这就要求发达国家区别对待发展中国家。发达国家应率先减排,并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和技术援助。这个原则就是在保护发展中国家利益的基础上履行道德责任。

各国在应对气候变化和减排问题上的共识和分歧,反映了国际关系中道德现实和道德选择的多样性和复杂性。在共同的道德压力下,不同国家根据自己的价值判断、观念和原则,在“责任”、“义务”和“利益”之间做出不同的道德选择。他们的国际行为根本上只是观点不同,没有绝对的对错,只有“两害相权取其轻”或“孰优孰劣”,而不是绝对的善恶对比。在减排问题上是这样,其他国际行为也是这样。

参考资料:

[1]Own Harries,“权力、道德和外交政策”,Orbis,2005年秋季,第599-612页。

[2]史斌:《“非道德”政治理论的道德诉求――国际关系中的现实伦理思想分析》,载《欧洲》2002年第1期,第1-11期。

[3]Fred M. Frohock,“理性、道德和不可能定理”,《美国政治科学评论》,第74卷,第2期,1980,第373-384页,以及Viktor J. Vanberg和Roger D. Congleton,“理性、道德和退出”,《美国政治科学评论》,第86卷,第2期,1992,第418-431页。

[4]何怀宏:“国际伦理的特殊性和必要性”,载《国际政治研究》2007年第3期,第5-7页;石:民族伦理传统与中国伦理观,载《国际政治研究》2007年第3期,第19-20页。

[5][意大利]尼科洛?马基雅维利。王子。反式。潘汉典。北京:商务印书馆,1985,第73-75页。

[6]自己的困扰,“权力,道德和外交政策”,第600页。

[7][英]爱德华·卡尔:20年的危机(1919-1939):国际关系研究导论,秦亚青译,北京:世界知识出版社,2005年。

[8]乔治·凯南(1954)。《美国外交政策的现实》,普林斯顿,新泽西:普林斯顿大学出版社,1954,第47页。

[9]储树龙,耿勤主编:《世界,美国与中国:新世纪国际关系与国际战略的理论探索》,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3年,第53页。

[10]杰克·唐纳利,“二十世纪的现实主义”,载于特里·纳尔丁和大卫·r·梅佩尔编辑的《现实主义》。,国际伦理传统,剑桥:剑桥大学出版社,1992,第85-111页。

[11]施斌:“非道德”政治理论的道德诉求――国际关系中的现实伦理简析,第2页。

史:历史?道德?好处?观念——谈国际关系的理论思想,载《欧洲研究》2003年第5期,第143-149页。

[13]自己的困扰,“权力,道德和外交政策”,第600页。

[14]马基雅维利:《君主论》,第74页,第84-85页。

[15]自己的哈里斯,“权力,道德和外交政策”,第601-605页。

[16]肯尼斯·w·汤普森,《道德价值观与国际政治》,《政治学季刊》,第88卷第3期,1973,第368-374页。

[17]徐在荣:从科学到政治:全球变暖的历史演变,《历史月刊》,2003年第4期,第115页。

【18】Alan ius还预计,二氧化碳比例增加导致的全球变暖将为人类带来更丰富的农作物,造福快速增长的人类。见徐在荣:前引,p. 115。

注意并释放:

1.秦大河:气候变化的事实、影响及中国的对策,《外交学院学报》,2004年第3期。

国际关系形势与政策文件第二部分

国际关系中的情感

国际关系中的情感问题已经成为当前国际关系理论中微观研究的焦点。目前研究情绪基本上有两条路径:一是动态分析,主要包括分析情绪是如何产生的,产生的机制有哪些,情绪如何导致合作与冲突,变量之间的因果机制是什么,情绪如何建构同一性或同一性;二是静态分析,包括情绪的类型学分析(即人与人之间或国际上存在多少种类型的情绪)和情绪的性质分析。本文认为有三种情绪,即作为交换资源的情绪、作为行为动机的情绪和作为互动结果的情绪。这三种情绪之间有着密切的关系。

关键词:国际关系;情感;交换资源;情感动机;交互结果

一.导言

情感是人际关系的维护者,也是一种可以分裂社会的力量。从面对面的人际交往到构成现代社会的大型组织系统,情感是推动社会现实各个层面的关键力量。然而,情绪研究并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著名情绪研究者乔纳森·特纳(Jonathan Turner)说:“情绪的研究至少在近几十年前还是隐形的。在这门学科(指社会学)的创始人中,很少有人对情绪的任何细节进行研究。”直到20世纪70年代,情绪研究才成为一门新学科。在此之前,“完全忽略了情感这个主题”。[1](1?2)国际关系中的情感研究状况更差。直到冷战结束,特别是2000年以来,才有少数学者探讨情感在国际政治中的作用,如内塔·克劳福德、安德鲁·罗斯·麦克德莫特、斯蒂芬·罗森、理查德·内德·勒博和郝托德。(1)近年来,中国学者在情感研究方面也取得了成就[2]。归纳起来,现有的研究成果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主流国际关系理论是有情感基础的,国际关系理论并不排斥情感成分。建构主义的集体认同理论、自由主义的合作主张、民主与和平理论、现实主义的均势联盟理论等。都含有情感的成分,所以用情感来分析国际关系主流理论是有道理的。[2]

第二,情绪帮助而不是伤害理性,理性决策需要情绪的辅助,即使在看似完全理性的状态下,情绪也在发挥作用。著名经济学家罗伯特?罗伯特·弗兰克指出,我们可以假设存在纯粹理性的人,他们的行动只是受私利的驱使,于是出现了一个新的问题:如果每个人都只关心自己,对他人漠不关心,社会秩序如何维持?弗兰克认为,情绪可以解决行动者对集体目标和社会价值的承诺,情绪会调节理性,培养助人行为。弗兰克还认为,人们在社会情境中通过各种微妙的线索交流情绪,这些线索在预测他们将如何行动方面发挥着重要的象征作用。所以理性甚至利己都要注意情感方面。[3]

第三,情绪对合作和冲突有重要影响。情绪诱导合作主要集中在情绪诱导下的群体认同和联盟的研究。[2]相比之下,情绪往往会导致冲突。著名的情感社会学家托马斯·舍夫和雷辛格。

上述研究丰富了人们对国际关系中情感的理解。本文试图从静态的角度来理解国际关系中的情感,这是对情感本质的界定。当然,这个定义并不是要列举国际关系中存在多少种不同的情感,而是从性质判断上概括国际关系中的情感形式。笔者拟先分析情感与理性的关系。这虽然是情绪研究中的老问题,但确实是所有情绪研究都必须明确和肯定的根本问题。然后分析了情感的三种形态,即作为交换资源的情感、作为行为动机的情感和作为互动结果的情感。

第二,理智与情感

虽然国与国之间的情感互动非常频繁,但对国际关系的整体研究排除了情感关注。深层原因在于国际关系的理性规则。情感被认为是非理性的,甚至是反理性的。情感和欲望、意志一样,被认为是国际冲突和战争的根源。因此,只有依靠国家和* * *的理性及其逻辑、审慎和推理,才能实现国家利益,维护世界秩序。不得不说,情绪确实有负面的国际政治效应。比如仇恨往往会带来不假思索的战争冲动。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尽管心理学家和情绪社会学家对人类有多少种基本情绪无法达成一致,但基本共识是:快乐(如愉悦、喜悦和满足)、恐惧(恐怖和焦虑)、愤怒(仇恨)和悲伤(悲伤和难过)构成了人类的四种基本情绪。【5】可见,人类的基本情绪大多是负面的。但是,负面情绪的数量优势并不能掩盖情绪的正面效应。一方面,负面情绪可以带来一些积极的动力,比如愤怒和悲伤,也可以带来努力。另一方面,积极情绪本身具有巨大的积极作用,如情绪信任是维持群体认同、凝聚力和团结的根本动力。

进一步分析,不难发现国际关系理论中理性与情感的绝对划分是有问题的。维尔弗雷多·帕累托强调理性是一个中性词,所以非理性不是一个贬义词。非理性是情感,不需要理性(即理智)的支持和确认,情感本身是自由自足的。换句话说,理性和非理性的区别,并不是人们简单理解的“好聪明”和“坏笨”,理性和情感可以各司其职。哈贝马斯(J?Rgen Habermas)认为,一个分裂的社会为人类理性和情感的分裂和发挥作用提供了前提。因为社会分为制度和生活世界,理性的原则支配着制度,而生活世界由情感支配,它以理性安排利益和效率,以情感给予我们协调和平衡[6](138)。

如果说以上只是说明感情有独立的空间和运作过程,更彻底的倾向是把理智和情感融为一体。事实上,情感和理性绝不是泾渭分明的。著名政治心理学家G·E·马库斯认为:“短语?情绪和认知?(情感和认知)可能会给人一种一方占优势的印象。但是,更有可能的是,没有情感评价和认知评价的对比,只有情感?只)评价和认知加情感评价。几乎不可能有一个缺少情感内容或情感影响的思考对象。”[7]马库斯的话实际上说明了,无论是行为者的心理(如认知、需求、态度、评价)还是行为,都必然包含着情感的成分,而且情感的作用相当重要和明显。这告诉了我们另一个道理:有情感能量的人和国家②不要只是严格按照事实或逻辑行事,无论什么情况,即使是理性的行动也掺杂着情感因素。事实上,目前人格心理学、社会心理学和情绪社会学之间有一个基本共识,即情绪是行动动机中一个非常强大的因素。情感发动理性,支持理性,帮助理性找到目标。只要有目标行动,总会伴随着相应的情感付出和回报。卢梭认为,人类的理性和情感是互利的。一方面,人的理性可以通过情感活动来完善,所以很难想象“既无恐惧又无欲望的人会费心去思考”;另一方面,情感的发展受到人的知识的影响。对于任何事情,人们有了概念之后,才会想要或者害怕。“不然纯粹是本能冲动。”[8](82?83)培根表达了类似的观点:“人的理性不是干光的,而是意志和情感浸泡在其中的。”

猜猜你有兴趣:

1.关于形势与政策2016-2017

2.2017形势与政策文件

3.形势与政策文件

4.2017形势与政策范文

5.2017形势与政策的体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