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退出公司有哪些手续和流程?

1.股东退股需要什么程序?

你应该先在公司股东大会上通过决议,同意你转让股权;然后你和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然后办理股权变更和股东名册变更的工商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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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股权变更登记需要向工商部门提交以下材料:

(一)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企业申请变更登记的授权委托书(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三)股东大会决议。

(四)章程的修改。

(五)股权转让协议或股权交割证明;

(六)转让给原股东以外的人的,应当提交新股东的资格证明;

(7)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原件1份)或复印件(原件)。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份。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同意其股份转让。其他股东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转让的股权;不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在同等条件下,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注意税收条款

1)自然人股东股权转让缴纳个人所得税是股东工商变更登记的前置程序。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的通知》第一条规定,在股权交易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完成股权转让交易后,企业变更股权登记前, 有纳税或代扣代缴义务的转让方或受让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代扣)申报,缴纳税务机关出具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或免税或不征税证明,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2)股权转让完成后,由于股权转让的个人所得税尚未缴纳,不存在变更工商登记的法律风险。

《公司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出资额;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1.转让双方履行《股权转让协议》后,股权受让方依法取得股东资格,即使因未缴纳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而未办理工商登记变更。

2.股权转让后未依法变更工商登记的,转让股权的原股东不能以股权转让对抗第三人。也就是说,对于第三方来说,转让方仍然是“股东”,应当对第三方承担股东责任。即使股权已经按照约定转让。

但在转让方和受让方之间,转让方已丧失股东资格,受让方取得股东资格,不受是否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影响。

3.股权转让后依法变更工商登记的,转让方不再具有受让方或第三方的股东资格。

因为公司是一个复杂的利益体系,任何一方的退出都会影响到其他人的利益。首先,股东退股会减少公司的资产,影响公司的其他业务,甚至出现股东串通公司逃废债务的现象。所以公司股东退股有很多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