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正祛邪的应用(一)——中西医结合的中医基础理论

1.扶正祛邪可以单独使用。

扶正祛邪治疗原则的单独使用适用于单纯的虚证或实证。

(1)扶正法适用于以正气虚弱为主要矛盾的虚证。此时邪正力量的对比是,正气虚弱的病理机制是疾病过程中的主要矛盾或矛盾的主要方面。此时邪已很轻微或已被消除,不能再对人体造成伤害,从而形成身体机能衰退的一系列虚弱综合征。因此,治疗应抓住正气虚弱的主要矛盾,给予正气以支持。虚证一般分为气虚、血虚、阴虚、阳虚四种,以及各种脏腑虚损。因此,益气、补血、滋阴、壮阳等方法应分别与补益脏腑的方法相结合进行治疗。利用扶正的原理来治疗虚证,最常用的是药物疗法。此外,还可根据疾病的特点选择其他疗法,如上述针灸疗法、饮食调养等。

(2)祛邪原则适用于以邪实为主要矛盾的实证。此时邪正力量的对比是,邪过盛的病理机制是疾病过程中的主要矛盾或矛盾的主要方面。此时人体正气充盈,能积极与邪作斗争,从而形成了一系列邪正激烈斗争的正面事例。因此,治疗应以原有的医学教育网为基础,抓住邪气过盛的主要矛盾,摆脱邪气。实证的具体证候往往因致病因素的性质和强弱,以及致病因素侵犯的部位和影响人体功能的情况不同而不同。因此,我们要注意选择相应的方法来消除邪恶。也要考虑让恶有出路。是引导局势,驱除附近邪恶的参考因素之一。

2.既扶正又祛邪

扶正祛邪相结合,适用于正虚邪实的虚实夹杂证。根据正能量不足与邪气过剩的矛盾,扶正与祛邪同时使用时也有主次之分。

(1)扶正祛邪就是扶正的同时也要祛邪。适用于正虚为主,邪实为辅的虚实夹杂证。比如肾阳虚弱,水饮内停,所以要治疗温补肾阳,利水利湿之邪。

(2)祛邪扶正,即祛邪扶正。适用于以实为主,虚为辅的虚实夹杂证。比如暑热伤津耗气,暑邪是致病的主要原因,所以治疗要以清热祛暑为主,同时要生津益气。

无论是扶正还是祛邪,都要注意“扶正不留邪,祛邪不伤正”的应用原则。

虽然扶正有扶正会让邪物轻易离去的一面,但是如果扶正的药物使用不当或者用量过大,就有可能留邪(爱邪)。比如热病,治疗后已经走凉,脉象平静。如果此时将体寒误认为阳虚,往往容易导致余邪萦绕,使病情加重。

虽然有祛邪气的一面,但是祛邪气的药物如果用的时间太长或者太久,往往会造成损害人体正气的弊端。因为致病药物多为苦寒之品,容易伤精。比如外感热病,热盛伤津液。如果苦寒清热、发汗祛邪运用不当,甚至会损伤人体的阴液和津液,导致身体长期无法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