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教育系统招聘61教师公告
根据《深圳市事业单位招聘在编人员办法》(任申社规[2012]16号)和《关于公布2013年深圳市事业单位人才紧缺岗位和特殊岗位目录的通知》(任申社发[2013]30号),经宝安区人力资源部门审核,具体岗位详见2014宝安区教育系统优秀教师岗位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人的条件和要求
(1)基本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并符合本公告和职位表规定的资格条件:
1,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并在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上任职不少于2年,年龄在50周岁以下。
2、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并在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上任职不少于2年。
3、通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获得博士学位,且年龄在40周岁以下。
4、本市认定的高层次专业人才或海外高层次人才中的归国留学人员,距法定退休年龄不少于5年。
5、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获得下列个人荣誉称号之一:
全国模范教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全国优秀中小学班主任、全国优秀中小学德育教师、全国优秀中小学德育工作者、国务院授予政府特殊津贴证书的教师。
省级: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特级教师”称号,省级以上(含副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评定的久负盛名的教师;南粤优秀教师和教育工作者;
市级:深圳市优秀校长、深圳市十佳青年教师、深圳市十佳师德标兵、深圳市优秀班主任、深圳市优秀教师、深圳市先进教育工作者、获得深圳市政府特殊津贴的教师。
6.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中专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高级技师以上技术资格,具有5年以上相关企业和行业工作经历,且仍在岗位上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近5年内获得省级及以上技术能手称号,且仍在岗位上;2.近五年在省级以上人力资源、教育部门组织的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得技术型、多技能型高技能人才前三名;3.五年来帮助学生获得全国职业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主教练。
(2)相关要求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2.广东省外协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备案时由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并出具专业技术资格审核证明或换证证明。
3.报考中学教师必须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职业学校除外),报考小学教师必须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备案时需提供深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出具的毕业证验证证明。
4.报考中学教师岗位,必须具备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报考小学教师岗位,必须具备小学教师及以上学历。
5.落实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6.除第一条第(一)项基本条件第1、3项外,其他要求为本人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8年8月1日以后出生)。
7.年龄和年限的计算及资格条件截止到7月31,2065438。
8.就业后需要在用人单位工作满5年。
(3)不允许申请人申请的情形。
1.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涉嫌违法正在接受司法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2009年8月起,参加本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被查出有作弊行为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申请的其他。
二。注册和资格考试
(一)注册时间和地点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时间:2065438+2004年8月13(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3.地点:宝安区教育局C2会议室
(二)申请材料
现场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初审。申请人需要提交以下信息:
1.宝安区教育系统优秀教师选拔任用申请表2014(原件,空白表格见附件2)。
2.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验原件)。
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验原件)、学历、学位证书须同时提交(报名时来不及提供的,最迟须在备案时提交)。
4.职称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5.教师资格证(复印件,验原件)。
6.教学学科证书(原件)。
7、个人学历相关证明和文件(复印件,验原件)。
(三)资格审查
区教育局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发放面试通知。
第三,考试
考试由区人力资源局和区教育局统一组织。考试采取面试方式,成绩100。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拟聘用岗位数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面试及格线60分。
四、成绩公布
区教育局根据考试情况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并在区教育局网站上进行公告。
动词 (verb的缩写)组织体检
组织入围体检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方可入选。体检时间和体检医院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2013修订)执行。体检医院会在体检表上签署体检合格与否的意见,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不及物动词调查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由用人单位在30日内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进行考察,包括资格复审和考核。考察结束后,用人单位出具考察报告,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七。宣传
通过考试、考察、体检的考生,在宝安区人力资源局网站公示7天。
八。雇用
用人单位应当为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并在公示后3个月内准备好所需材料报同级人力资源部门备案。对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人员,用人单位应与其签订为期五年的聘用合同。聘用期间,被聘用人员拟调离单位的,视为违约,单位不得办理调动手续。员工必须服从组织的统一部署。转岗后的职称聘任、工资待遇等按照深圳市相关政策规定执行。专业技术岗位因学校专业技术岗位数量或其他原因不能聘用的,按高职院校低聘(含初级岗位)执行相应工资待遇。
九、工资福利和退休福利
工资福利待遇按深圳市相关规定执行。
根据《深圳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障试行办法》(任申社规[2012]12号)规定,在职人员实行基本养老保险、地方补充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养老保障模式(市外原机关事业单位在岗且未实施养老保障制度改革的人员实行原退休保障模式)。
十、聘用人员提供的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违反纪律或弄虚作假的,按市、区聘用人员的有关规定处理。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深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常设工作人员办法》(深人社经[2065 438+02]16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教育局电话:27750517
附:1。宝安区教育系统2014年优秀教师评选工作表
2.宝安区教育系统2014评选优秀教师报名表
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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