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王安石先生在宋神宗时期的强制改革

1.历史上被称为“熙宁变法”的王安石变法,在中国传统史评中基本被否定。

比如南宋的吕中说,如果范仲淹的庆李新政“应验”,就不会有“Xi宁之急策”,“若用钟繇之言,安史之口可塞...神宗野心勃勃,但王安石非范仲淹所遇,天下兴亡,身有得失,所以决定(《宋代大事记讲义》卷一)。又说熙宁时期“引安史小人之法...盖安世还是出了他所学的东西。张子厚之法(敦)托安史报怨私,蔡京托邵为民(惠宗)时,愈演愈烈,祸及中原”(同上,卷二十一)。再比如明清之际的王夫之,他说:“宋之乱,始于神之治。怨天尤人者,讥笑后世者,非奢靡暴虐,而急欲自上求治,自下说治者,累矣。”(《论宋》卷四)王夫之还谈到了西宁变法,以及引用小人的问题。他说:“人民之间的友谊也是从暴政开始的。暴政的兴起足以使国家生病,人民生病,但不足以致死...但正是暴政的兴起,这是舆论所不允许的,而鼓吹它的人在势中求胜,他们渴望帮助和他们在一起的人,而群体又小,应该有所回应……”(同上,卷六)“安史之法不足以在宣传和政治上造成灾难,而只是吕惠卿、邓万、张盾的杂引。按照传统的评价,首先是王安石变法的“急政”或“苛政”本身有问题,其次是引起了激烈的“党争”。王安石的“急于吸引和他在一起的人帮助他,小集团要有所响应”,甚至王安石的新党“越来越差”,导致北宋灭亡。

对王安石变法评价的转折点出现在近代。当时中国人民渴望改革和“富强兵”,这使得商鞅和王安石得到了积极的评价。对王安石评价最高的是梁启超的《王安石传》。他说:“要想三代完美,只有大众就够了。”.....那些在世界上并不出众,却被世界诟病,却没有改变世界的人,有太西的克林威尔,有我们国家的龚景。”(《王安石传》,海南出版社2001版,第22页)

1949之后,王安石变法也得到了正面评价。比如侯外庐先生主编的《中国思想史通史》第四卷(人民出版社,1959版),有一章“王安石新学、改革思想与唯物主义哲学”在非常显著的位置。本章之外的北宋思想,除了李觏作为“王安石之先驱”之外,都作出了基本的否定评价。商鞅和王安石是文革时期中国历史上“正确路线”的代表。改革开放后,在“改革就是解放生产力”的大背景下,王安石的变法仍然得到高度肯定(见邓光明《北宋政治改革家王安石》,河北教育出版社,2000年)。

本人对王安石变法并无研究,但近年来研究范仲淹思想,著有《范仲淹与宋学精神》(本文初稿写于2003年,三万余字,最近发表于《中国儒学》第一辑,商务印书馆2006年版),其中涉及西宁变法问题。本文第一部分讲“范仲淹与庆历新政”,第二部分讲庆历新政与西宁变法,第三部分讲“范仲淹与儒学复兴”。后半部分以《范仲淹与宋代儒学复兴》为题发表于2003年《哲学研究》第10期,前两部分简写为《庆历新政与熙宁变法——兼论二程洛学与两个“变法令”的关系》发表于2004年《中州学刊》第10期(后来我认为范仲淹才是真正的宋学精神的开创者,宋先生初三(胡瑗、孙福、石在宋代哲学史或思想史上占据主流地位的道教(或称理学),是在庆历新政和熙宁变法的正反两方面影响下形成的。虽然道教也有历史局限性(部分原因可以归结为西宁变法的刺激),但我对道教持基本肯定的态度。

宋代儒学复兴,本来是针对佛老的,但宁变法后,程程把王安石新学视为超越佛老的“大祸”(《程遗书》卷二:“今施氏已不重视,大病人是之学...如果在今天,要先整顿符节研究,那会毁了后来的学者”)。可以说,对、、李道学欲望的区分,主要是针对王安石新学、道学与新学的对立以及南渡后“道学派”与“官僚派”的对立(参见著《朱的历史世界》三联书店2004年版第627页),这是宋代政治文化发展的一条主线。如果我们还把占据宋代(以及元明清)主流的道教视为“保守派”,代表“豪族地主集团”的利益,视为“思想史上的浊流”,那么自然要高度评价王安石新学。但如果学术界的主流观点对道家基本是正面的(虽然也有历史局限性),就很难对王安石新学有如此高的评价。当然,对宋明理学的评价还是可以讨论的,但如果忽略了这种讨论,片面地高度重视王安石新学,那么这种评价就只是偏颇的了。如果对理学和新儒家都高度重视,一视同仁,那么也只是为了避免矛盾。

在撰写《庆历新政与西宁变法》副刊的过程中,我想起了列宁对王安石的一个流行的评价,即“王安石是中国11世纪的改革家”。我对此作了考证,先作为本文的注释,后因为正文太长而另作文章,即2004年8月《光明日报》历史版10发表的《关于列宁评价王安石的一个误引》。在我看来,文章已经考证清楚了,肯定是引用错误。普列汉诺夫将其作为反对列宁的论据,而列宁则否认“20世纪的俄罗斯可以与20世纪的中国相提并论”(《列宁全集》,第二版,第12卷,第226页)。

思想史评价中的矛盾和错误引用列宁对王安石的评价,只是说明了重新评价王安石变法的必要性,如何重新评价,必须根据史料实事求是地分析。

第二,我认为以往对王安石变法的研究有两个致命的缺陷:一是没有将范仲淹的庆李新政与王安石的熙宁变法进行比较,二是没有对王安石本人的思想转向进行分析。

范仲淹颂扬李灿的新政策在这里不作详细描述。简而言之,崇李新政是建立在整顿吏治的基础上的,这种吏治是建立在削尖吏治、改革科举、兴办学校、鉴经育才以及军事、经济等领域的基础上的。正是由于李青新政建立在磨砺文风、改革科举、兴办学校、认识经学精髓、培养人才的基础上,宋代的学风发生了变化,“学以致用”在全国得以确立和推广 而经学史在之后进入了“经学转古时代”(见皮《经学史》,中华书局,65438)在范仲淹身边,有韩琦、等同道之士,有欧阳修与他共进退,有宋先生、李觏、等一批“智者”,范仲淹“尤积极导横渠入圣室”(《宋元学案? 序言》)后,三苏叔学、王安石新学、二学等都是在庆历新政的氛围的感召下逐渐形成的(参见我的随笔《宋学与朱的历史世界——评著《儒林外史》,第一辑,山东大学出版社,2005年)。

宁变法与庆历新政的区别在于,它以功利或理财为先,也就是所说的“当今理财之当务之急”(《宋史》全文第十一卷),王安石所说的“我应以理财为先”(《资治通鉴》长版第二百二十卷)。暂且不评价以“理财”为当务之急的得失,先描述一下王安石本人思想的转向。

范仲淹于祐四年(1052)由山东青州迁至安徽颍州,夏、五月赴出生地徐州,病逝。王安石在《祭范瀛洲文》中说:“唉,我的丈夫是我一生的老师。从头到尾,名节无瑕。”“上贾悦,副枢密...遂丞相李,臣常。扶贤扬善,杜绝浪费。官员多在朝,士多在乡。可见,王安石和当时的许多学者一样,把范仲淹视为“我一生之师”。他说范仲淹的一生“在荣誉上无可挑剔”,这也是后世对范仲淹的普遍评价(如“宋元学例?《序》云:“高平一生无瑕”);而且,他还高度评价了范仲淹对新政的庆祝。然而,到了熙宁九年(1076),在“党争”的压力下,王安石甚至当着宋神宗的面批评范仲淹“有好名声,广交朋友,以为党助,是极坏的风俗”(《资治通鉴长版》卷275)。这是王安石评价范仲淹的一个转折点。可想而知,王安石当时是把范仲淹当成假想敌的,而如果范仲淹还活着,他很可能也会像儿子范纯仁一样加入“旧党”。这并不奇怪。范仲淹在天盛三年(1025)写的《奏时事》一书中劝仁宗“论用人,不要好高骛远,不要把太浅薄当作急事”。他还在临终前的“遗愿表”中哀叹新政陈之死。(同上,卷十六)宋神宗、王安石的当务之急是管钱,这正是范仲淹所批评的,违背了范仲淹“兴才赋民”、“抑末”的改革思想(范仲淹主张发展农工商,其所谓“抑末”即“滥赏革,省冗官”

王安石是李青二年(1042)进士,在地方做官十余年。嘉祐三年(1058),奉召赴朝,撰《仁宗言书》。这本书长达数千字,但以往对王安石变法的研究大多只集中在这本书的一段话上,即:“我在赚钱方面是个大臣,但我没学过,但我偷取了上辈子理财的大意。”因为世界的利益,使世界的财富;以天下之富为天下之本。.....如果你能以自己的方式管理你的钱,改变它,虽然我很傻,但我知道增加我的工资不足以伤害我的资金。”(《王安石全集》卷三十九)这段话符合后来西宁变法的精神,但只是《语录》中的一个小点。这本书先讲改革的必要性,再讲“先王之治”要“依法”,再提出当时要“变东西,变东西”,因为“党今缺人才”,所以“必然不可能”。以官员贪腐为例,“朝廷每下一道命令,其用意虽好,在位者不能执行,以致膏加于民,官员以其罪扰民。”因此,“现在急需的是人才。”因此,他向仁宗提出人才要“教、育、取、任”。上面这一段,说到“养”,只是一个程序。颜氏书的精神是改革必须以治官于治序,“当下之急用在人才”,这与庆历新政的精神是一致的。

宋仁宗死于嘉祐八年(1063)。他的继任者英宗在位不到四年就去世了,他的儿子宗申继承了王位。熙宁元年(1068)三月,宗申向文彦博等大臣提出:“当今理财为当务之急,国库不可或缺。大臣们要注意节约开支。”(《宋史》全文第十一卷)之后,熙宁变法实际上继承了宗申的这一遗嘱,但这一遗嘱没有得到大臣们的认可,是新王安石逐渐向这一遗嘱低头。同年四月,“翰林学士王安石越招越多”,宗申问:“今当先治何?”王安石答:“从择术开始。”此时他所谓的“择术”,就是希望宗申“以尧舜为法”(同上)。在《本朝百年无大事》一书中,王安石劝宗申趋利避害,做一个“有为之王”。他先列举了科举和吏治中存在的问题,然后又谈到“理财几乎不可能,故民不富,虽忧勤而国强”(《王安石全集》卷四十一)。同年8月,王安石与司马光就“理财”问题发生争论。安史说:“国家用得不够,也是因为那些没有管理好的人。”光说:“善于理财的人,只会节衣缩食,把人民的财富发挥到极致。如果这样的话,人民就会贫穷,就会成为小偷。对国家有好处吗?”安石说:“这不是一个好的理财经理。善理财者,民不加而国用之。”光说:“这是桑弘羊欺负汉武帝说的……”(《宋史》全文第十一卷)此时,宗申口头上说“我也是和司马光一伙的”,但在他心里,已经决定了王安石。

熙宁二年二月,宗申以王安石为谏大夫参政权,设三部议新法。宗申问,“你的设计首先应该是什么?”王安石答:“移风易俗,立法刻不容缓。凡是要美的习俗,都是君子小人。以礼义为耻,也是君子。”(同上)这时候王安石的问答还是以“习俗”和“法度”为依据的。同年3月,宗申显然想加快部署“财务管理”。他问王安石:“编制上的规定怎么样?”安史答:“我已阅文,略窥伦虚。但是,如果你今天想理财,你必须启用它。但世人见朝廷以启用为先,不以仁贤为先;但看到朝廷以理财为业,还不如礼义教育的时候。怕坏的习俗克服不了它的弊端。陛下应深研国体,有轻重缓急。”(同上)此时王安石对理财已有计划,但仍考虑“国体”和“轻重缓急”的问题,即认为“仁贤”、“礼义”为先。

同年4月,“派八人检查农田、水利、赋税”,其中不仅有胡元家的师兄刘一,还有程颢。宁元年,程颢向呈上《论杂子》和《杂子十事》,主张变法。正如朱后来评论的那样:“新法之行确实是由公众策划的。尽管明道先生不认为它不是,但它也是一个变革的时代。但是后来,当人们愤怒的时候,明道开始劝说他们不要做违背人类感情的事情。且王一行人议论甚大,众皆退之。”(《斋藤优子流派》,第130卷)

正是在同年7月颁布了双输法,9月颁布了青苗法。这两部理财新法一出,立即遭到司马光、范纯仁、曾公亮、赵辩、富弼、韩琦以及苏辙、苏轼、程颢等朝臣的反对,而王安石则“推己及人之事甚强”,“力劝同道之人以助之”(《宋史》全文卷十一:“为安史最德之人,屡被举荐。

熙宁四年二月,王安石对宗申说:“今日无所作为者,皆因缺钱。我急着先理财,但还没理财,事情就难办了。”至此,王安石在行动和言语上都与宗申达成一致,他的转折也就完成了。对于这一转折,吕中评价说:“傅安世只是想改变主意,不敢谈及此事。”这对年轻的庄稼有好处,也是有益的。”(《宋代大事记讲义》第一卷)王夫之评论说:“神有不可畅言之隐,国之臣不能达其愿时,足智多谋,王安石乘虚而入。文彦博在皇帝登基之初就说‘守军备边,国库必富’。此非安史所导,其志已定久矣。”(《宋论》卷六)吕中的评论不如王夫之深刻。宁变法以“理财”为当务之急,并非王安石的隐瞒,而是王安石的逐渐屈尊,迎合了的意志。因此,严格地说,宁的变法应该是和王安石的变法。可以解释为,在熙宁九年王安石被罢黜后,宗申仍在元丰年间执行新法,直至元丰八年(1085)去世,因此熙宁变法也被称为“熙丰新法”。

宋神宗和王安石的当务之急是管钱,不是发展经济或解放生产力,而是解决“国用不足”或“国库不足”的问题。如果说它重视农田水利,在范仲淹的《答陈十事》(见他的文章《开渠,或筑坝造塘》)中就已经看出来了,程颢等人也曾在西宁参与了两年的农田水利检查,不会引起朝臣纷争甚至党争。

引起争议的是等损法和青苗法。所谓“等损法”,主要是设立海运使节,负责东南六路的税收征收、购买和朝贡物品,“轻重货物的征收和分散权归公”,以缓解国家“财政急迫”的问题。“青苗法”是国家在春夏粮未熟时借钱给农民,收获后加万分之二的利息,用原来的夏秋税偿还。这被认为是“以利促利”,遏制兼并,但“实际上只是朝廷以当时通行的利率放高利贷”(见蔡美标等人《中国通史》第五卷,人民出版社,1978)。等亏法一出,知道谏院的范纯仁就呼吁他停止等亏法,说等亏“会笼住各种杂货,占商人的丝毫便宜”,并批评王安石:“欲得近功,忘其旧学。”放弃尧舜的“知人”和“慰民”之道,谈五富强兵之术。尚法叫商鞅,钱和利都是蒙克做后盾的。.....持不同意见的人指的是腐败,持赞同意见的人称之为有德。”苏辙还对两败俱伤的方法进行了批判,认为“魔不正,官为汉奸,民为其害”(《六安季承》卷三十五《论使三部规例》)。《青苗法》颁布后,总理富弼称自己生病并辞职。司马光和吕惠卿在朝鲜问题上争论道:“老百姓只要筹到钱,还可以一点一点地蚕食下一户。县官的监督力度有多大?”(《宋史?《司马光传》)韩琦也对青苗法提出了抗议,认为这是“官放利息钱,绝对违背最初抑制兼并、扶助穷人的本意。欲得民心者,不可得也。”(《续资治通鉴年谱》卷68)此为终结。

司马光在《乞罢》中批评青苗法的实施,造成了“贫富不问”、强行“分配”(摊派)的局面,也使得“贫富皆富”,穷人拿到钱后无力偿还,“急用官督”四面八方,“富者独付”。在《与王书》中,他批评王安石:“应设三司、规司,聚财利之人,使其谈利”,“多次不用人,常得美官之宠,故谈利之人喧宾夺主,眼花缭乱,奋发图强,斗智斗勇,以改变祖宗旧法”,司马光的警告后来在王安石身上真的应验了,“宋元学案?”《龚景新学略》曰:“王先生初知,忽得其权。岳先生再见面,能讨得王先生欢心,都是白搭。.....(龚景)退居金陵,开始后悔被惠卿误会。“宋史?《吕惠卿传》也记载:“惠卿反叛安史,凡能害王者,无所不为。"

《平等机会法》和《青苗法》颁布后,程颢和新法“意见不一,凡事必议。几个月下来,几十章,尤其是那些极其挑剔的:辅臣有异,小臣有大计,民意不佳,青苗取息,卖祖宗书,差官多非自己人,不加阻拦。JD.COM交通部门不负任何责任地剥夺了人们最喜爱的东西,并提升了它们。所谓“侍郎心有异”,是当时新法引起政治纷争;王安石为了推行新法,“提拔违法的官员”,越来越多地提拔一些“急功近利的人”,意思是“小大臣、大计划不能公开讨论”。程颢认为,在“辅臣各怀心意,态度不一致”的情况下,很难达到“促治”的效果...中外人情不能交换”。他甚至指出“法令侥幸,有小成功,而促利之臣日臻进步,尚德之风日衰,尤有朝廷之福。"程颢反对新法,希望上帝"排挤民众,推开利益之仁",即主张撤销扰乱地方的"促官",停止"取利"的青苗法,代之以"取利"的仁政(见《程文集》第一卷《新法建议》)。当时程程、张载等人主张“恢复矿田”,这是一种道德理想主义的改革方案,具有土地均分或土地国有的性质。说是“幻想”可以,但说他们代表“豪族地主集团”的利益是没有根据的。

《列宁全集》第12卷中说:“王安石是中国11世纪的改革家,国有土地的实行没有完成。”这是普列汉诺夫《来自法国无政府主义者?引自Reclus的地理学著作,并以此为论据反对列宁的“土地国有”思想。他对王安石变法的误解显而易见。实际上,在思想上主张“土地国有”的并不是王安石,而是王安石反对变法。

第三,对王安石变法的评价,可以从思想传统和历史现实两个角度进行评价。

从思想传统来看,关于王安石变法的争论明显受到儒家“体而用”、“本末倒置”、“义利之辨”思想传统的影响。王安石也是这一传统中的一员,这可以从他的所谓“移风易俗,立常为上”中看出,现在最迫切的是...以礼义为耻,以君子为耻”和“忧国忧民,有轻重缓急”。但当他在行动上和口头上把“理财”作为当务之急时,他就违背了这一儒家传统。深受这一传统影响的朝臣大多反对西宁变法。从儒家的价值取向和宋代以儒治国的“国体”来看,“正义”显然不在于新党。这个传统太深刻了,以至于王安石自己都可以用熙宁二年三月之前说的话来反对自己。当他在变法过程中,用周官的精雕细琢的新义来为“理财”的合理性辩护时,也是徒劳无功。

从历史现实来看,庆历新政和熙宁变法都是为了解决当时宋朝面临的严重危机。这场危机最突出的表现是“用国不足”、不正之风和吏治腐败。范仲淹在《奏时务书》中说:“辞家不求大才,知经者不求大术。师道废,文风益。诏令虽多,为何要劝阻?君子没有理由不诚实。它的来源不清楚,我想波是清楚的,所以我不信。国家不思跳槽,则弊大于利,是国家之福。”在范仲淹看来,“今天的县令是按规矩授予的,大部分都不是头脑清楚的人。那些正在衰老的,是孩子的计划,却执意含苞待放,都是利己主义;年轻的以县县之职为耻,政治多的会接近功名。.....如果从一城来看,四方郡府如是者,有七八例,不难窥王者之盛!”他认为,“固本救民”首先要“下郡令,选郡卫”,“精选教化”。这样才能解决“差书、无惧官、徭役不均、刑不上、民利不为、民害不去”的问题(见《范文正公集》卷八《论治书》范仲淹的改革思想最初为王安石所接受,这是他在《给仁宗的话》一书中说的。那时候,他要想“改变事物,改变事物”,“那是必然不可能的”。在官员腐败的情况下,“朝廷虽用心良苦,令行禁止,在职者仍不能执行,以致膏加于民,官员成了汉奸扰民。”后来西宁变法的失败,也是因为“官当汉奸,民患疾”。推动青苗法的官员,以多贷为己任,不顾百姓之富,强行“抑配”。各级官员借新法之名徇私舞弊,与民争利,造成“纷扰不断,安居乐业”也就是说,当时的西宁变法至少要考虑如何协调“理财”与任贤赋权、礼仪教育。而宋神宗一味强调“理财为时下当务之急”,王安石也屈尊迎合这一意愿,从而激起朝臣之间的政治甚至党派斗争。

宁变法在财政管理方面也不是没有成效,特别是颁布了农田水利法和田赋法等。,这一点在邓广明先生的著作《理财为天下之效》一节中已有充分阐述(见北宋政治改革家王安石,p. 314-325)。但考虑到其对历史发展的影响、作用或“实践标准”(见同书第9页),我认为仍无法作出积极正面的评价。

首先,我认为很难把西宁变法的反对者都说成是“保守派”,“新党”与“老党”之争说成是社会发展中的“新旧矛盾斗争”(见同书第314页)。如果不作如此带有“阶级斗争”色彩的简单判断,那么在宁统治时期,“辅政大臣各不相同”、“罪不一致”,而、王安石强力推行新法,使得旧党“退众”,新党提拔了一些“人品和学问都不好的人”,使得政治家们在变法的时机、策略、用人路线上都有所忌讳。

其次,宁时期的党争本来是程颢所回避的。他和王安石虽然方式不同,但谈事心平气和,龚景更为感动。然而,“说话直的人会试图以武力取胜,所以他(龚景)是说话者的敌人”(明道先生的行为)。程颐后来反思说:“新政的改革,也是我们党奋斗的结果。若成就今日之事,必有罪两点。”程颢也说:“王无情,人人以为他不行,他就越强。”。君子去了,用的都是小人,斗的都是小人,所以害天下。如果君子不与他们为敌,一旦他们的处境缓了很久,受了委屈,有了臣服感,那么小人就没有了可乘之机,其危害也不会那么大。”(邵伯温《前见录》卷十五)这场党争的危害在于,旧党在宰熙和丰年间全部被放逐,其遗产是宗申死后,司马光上台,极力排挤新党;哲宗上台后,新党中的张盾、蔡京相继上台,旧党全部投入元佑党案。元佑党案开创了南宋清源党案的先河。这两起党案都是“宋朝存亡的关键”(“宋案?元佑党案”)。从宁党与党案之争来看,新老双方“肯定也是两罪并罚”,但新党的责任毕竟更大。

第三,曾经备受推崇的王安石说“天不怕地不怕,祖宗不守法,人言不体恤”,固然表现了王安石刚毅果敢的精神或“唯物主义观点”,但在君主集权的政治体制下和“异臣辅佐”的政治局面下,这种“三不足”论的作用并不全是正面的。例如,在开辟道路方面,吕中评价说:“熙宁之初,发言者众多;在西宁呆了四年,说话的人少了。当(西宁)七年大旱求真理...仍然有争取新法律的风...向彗星求实八年,安史首倡‘天远’之说,人不可入...真相被封锁了。”(《宋代大事记讲义》卷十四)宋元时期?龚景的新学习策略还包含:“金陵之三不足论...不仅是赵的灾难,也是世世代代的灾难。人在掌权,天下无能为力者,人臣欲归,必以为有比此更大者。现在我教他不畏天变,不做非法祖宗,不慈悲,那他能怎么样?”直到明清之际,王夫之仍认为“三不足”论是“害天下,得罪名教”(《资治通鉴》卷二十九)。

最后,我最遗憾的是,西宁变法从反面刺激了道教的发展,道教的历史局限性影响了元明清的发展。比如范仲淹在遗产表中希望仁宗“承天理,从人欲”,说明“人欲”在当时是一个积极正面的词,但后来道家严格区分王霸、义、利于理,以至于“存天理,灭人欲”变成了一个普遍的教条。再如,李青时期的“学而优则仕”,除了重视“用好文体”和“管好事务”之外,还重视“用好文体”和“管好事务”:“其教人之法,甚明,须立经之义,管好事务之道...管理事务,一个人要管好一件事,又要管好另一件事,比如管理人民安居乐业。(《宋元学案?随着“维稳案”的发展,中国不难产生一个“技术学院”性质的学校。但熙宁变法后,党争日益激烈,道家更注重王霸、义利、理欲之分,以“君之心之是非”作为治国平天下的根本或前提(见拙文《朱成关于“君之心之是非”的思考》,《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报》2006年第1期),于是作出“治事”。虽然这种对中国历史发展的负面影响不能直接归咎于西宁变法,但我对李青新政的夭折感到遗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