彝族三族史

我们经常在电视剧和一些历史书籍中看到关于朱利安九大家族的故事。我相信很少有伙伴不知道这里的“九大家族”的范围是什么。今天就来说说吧。

杀九族源于秦变法后的“伊三族”法,夷族的目的是拔草。历史上,少康中兴、伍子胥攻楚都是回潮的典型代表。因此,秦朝创造了彝族的残酷刑罚。秦末,李斯和赵高都被判为夷人,父、母、妻皆斩首。后来,它们被延伸和发展,形成了对九个民族更加残酷的惩罚。

这里的九族指的是父族四,母族三,妻族二。

这四个父系家族分别是:犯人本系的人(祖父和儿子孙全清),已婚的姑姨和表兄弟,已婚的姐妹和侄子,已婚的女儿和孙女和孙子。

三个母亲家庭分别是:爷爷家、奶奶家、母亲、姐姐、哥哥和他们的孩子。

二奶家庭是:公公家和婆婆家。

说这话的时候你可能没什么感觉。参考秦末彝族三族,父母、继父、继母、公婆是三族内部的亲属。九族是什么概念?我举个例子,就是这个人可能从生到死都没见过犯人,然后因为犯人被九族惩罚而被拖到刑场。封建统治者避免后患的手段可见一斑,包括嫁出去的女儿和女婿,都被认为是近亲,必须在惩罚之列。

历史上被判“杀九家”罪的人很少。不像影视剧里,皇帝不爱听,就要被九族惩罚。这种刑罚不仅对受刑人极其残忍,而且在刽子手一方也非常难以实施,因为很难逐一核对涉案人数。严格来说,历史上执行过两次。有一次,隋朝苏阳的长子杨玄感造反,被隋炀帝杨光命令去杀九族。还有一次,燕王朱迪杀死了明朝一位伟大的作家方孝孺。

其中杨玄感乘杨迪远征朝鲜之机大打旗仗,杨迪撤兵辽东平反。最后杨玄感大败,让手下砍了头。杨迪皇帝勃然大怒。他把杨玄感肢解后暴露在阳光下,然后把他切成几段,放火烧死。杨玄感和他的父亲的义兄都被杀了,最后杨玄感被剥夺了杨姓,改为萧氏。

然而,虽然《隋书》记载杨玄感被判罚九族,但隋朝在罚九族方面做了很大的调整。除了这对父子,其他人都免于死刑,被判流放或成为奴隶。退一步说,杨玄感毕竟是弘农青年,而且这一脉贯穿隋唐,他是以大臣的身份执政的。据推测,杨迪皇帝没有勇气将他连根拔起。

而另一个方晓茹就惨了。方孝孺在朝廷上拒绝被明收编,公然发动谩骂之战,并在圣旨上大笔一挥写下“燕贼篡位”,骂狗血。朱迪忍了一次又一次,最后以牵连九族的方式威胁方孝孺,把方孝孺的嘴撕到耳朵根。方筱茹仍然没有从血沫横飞中回过神来,对朱迪说道:

“要杀就杀了我,那又怎么样?”

一怒之下,朱迪清点了方孝孺所有的学生和朋友,凑了十个家庭。与方孝孺有关的亲友有2000多人,其中870多人被判死刑,1000多人被判流放。

那么套餐是否将已婚女性纳入杀九族的惩罚中呢?

秦汉时期,无论是第三族还是第五族,都更加重视包括女性在内的左联刑法。包括结婚的所有算计,很多女人都被砍得稀里糊涂。汉朝比秦朝宽松一点,有皇帝特赦。

曹魏时期,统治者开始改革“杀九族”的刑法,女性不再受父母公婆的多重盘坐。在这方面,对法律进行了特别修订:

“未婚女子只犯陪父母坐的罪,婚后只犯陪老公坐的罪。”

也许大家都觉得没什么大的变化,但要知道这是统治者对自己人性反思的开始,难能可贵。

西晋时期,这部刑法又进行了改革,规定女性无论结婚与否,都不再被处死,而是取其原有身份,成为奴婢。南北朝隋唐时期,只剩下“朱九祖”一个名字。隋朝的“黄恺律”规定:

“大逆不道,父子皆斩,家中无一官。”

这也是杨迪皇帝没有触及深处的原因之一。到了唐代,唐律进一步明确规定“宗族刑”的范围是:

“父子满十六周岁一并执行,其他亲属免于死刑。”

然而好景不长。到了明清时期,九族复兴。朱元璋的《大明法》规定,“谋反”的祖先、父亲、儿子、孙子、兄弟、同居者,不论姓氏、叔伯、兄弟之子,一律斩首。朱元璋凭借此法基本消灭了开国功臣。当朱迪掌权时,他来到了历史上的十大家族。只要你知道了,你就会为所欲为的去坐牢。

到了清朝,更是将杀九族的刑罚与宫刑挂钩。《大清律》规定,凡犯“谋反”或“大逆不道”罪者,主犯处以死刑当年,三代以内共同生活的父亲、儿子、兄弟、叔伯、兄弟,以及子女中16岁以上的男子,一律斩首。阉割后,不满16岁的未成年男孩被罚为官奴,母亲、妻子、姐妹、嫔妃等妇女,无论年龄大小,都被罚为官奴。

如果生活在古代,不仅要照顾好自己,如果有亲人犯罪,也会给你一个惊吓。就算你一辈子勤快善良,坐下后也会突然被拉走,然后哭都不哭。

当然,杀九家的话只是吓人而已。毕竟整个历史上只有两个有记载的案例,而且还有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