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艺曲艺在中国文艺发展史上的地位

曲艺作为中国最具民族和民间特色的表演艺术,在中国整个文艺发展史上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

首先,曲艺是中国民族历史和文学的特殊载体。中国历史上各少数民族的史诗,以及许多民歌和叙事诗,都是通过曲艺艺术的“说唱”得到传播、弘扬和保存的,如中国三部举世闻名的民族史诗——《格萨尔王传》、柯尔克孜族史诗《玛纳斯》和蒙古族史诗《江格尔》的最终完成、定型、保存和传播,客观上主要是通过民族民间“说唱”艺人的搜集、整理、加工和“说唱”表演而得以传承的。其根本标志是这些史诗的传承体制和机制,实际上是由其传承形成的史诗“说唱”体裁的生存和发展所体现的。至于汉代叙事诗与民间艺术“说唱”的血肉联系,更是这一现象的有力注脚,自不必说。

其次,曲艺是中国古典小说和很多戏曲的桥梁和母体。换句话说,曲艺在其历史发展中诞生了中国的古典小说,也诞生了许多戏曲。中国古典小说《三国演义》、《水浒传》、《西游记》、《封神演义》的完成,都是曲艺的直接结果。从北到南,中国包括地方剧种,如吉林吉剧、北京曲剧、山东吕剧、浙江越剧等。尤其是其曲牌的形成,还直接来源于当地的民间艺术流派,如二人转、弹弦、山东秦书和嵊州唱本等。因此,曲艺成为孕育其他艺术的“母体艺术”。

最后,曲艺以其自身的存在,不仅为其他艺术提供了文学题材,而且深刻地影响和陶冶了中国人的艺术审美情趣和精神气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