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堕落的人们,这一串消失在历史长河中的鄙视链,到底怎么了?
这些堕落的人,也就是老百姓中的贱民,世世代代居住在浙江省的宁波里和绍兴,江苏省的常熟和赵文县以及上海的部分地区。他们的社会地位很低,甚至低于最后一个商人阶层。他们被当地人排斥和嫌弃,只能住在冰冷的祠堂和偏僻的农村。
这些堕落的人是谁?有很多猜测,或者是勾践把寡妇送上山,和当地人生下后代;春秋战国时期投降他国的人的后代;西汉初年,项羽战败后,各地跟随他的将士后代;唐朝安史之乱平定后,他们被送到江南附近的梨园子弟中。投降金人的大宋朝将军焦光赞的陆军中士后代等等。
目前最可信的说法是,堕落的人是蒙古战败留下的俘虏后裔,最早出现在元末明初。明朝建立后,统治者将这些人定义为“乞丐”,并严格规定绝不可与“知识分子、农民、工人、商人”四个阶级同等对待,地位卑微。
在古代封建社会,人们的职业和社会定位是非常明确的。你只能从事你是哪个阶层的职业,而不在秀才、工商业的堕落之人自然不能涉足这些圈子。
所以,如果我们暂且抛开堕落者的出身,可以发现当时的社会对他们的要求是严格的,比如不能读书学习就只能是文盲,不能随大流考科举改阶级,没有自己的田地就只能流浪谋生,不能嫁给当地的老百姓,不能从商到工。
一般来说,堕落的人只能做学者、农民、商人不愿意做的行业。
堕落的人中,男人一般是打鼓唱歌,或者帮大户人家抬轿子,进戏班唱大戏。有些人要结婚,婚礼需要乐师打鼓,或者丧礼要敲锣打鼓,有些大户人家会请戏班到家里演出,甚至包括腊月哀祭等社交活动,这些都是他们的日常收入来源。
堕落的女人大多选择做媒人或者为女人接生。他们经常穿着青衣蓝裙,发型像蝉,耳朵是空的。如果他们想出去,他们必须背着一个有方块的蓝色袋子,手里拿着一把蓝色的雨伞。
他们上门帮普通女人修眉,或者帮父母送别新娘,给新娘换衣服化妆等等。如果哪个女人要生了,他们就会上门接生。这些工作没有固定的收费标准,多少取决于主人家的心情和经济状况。他们的女人没有其他的生活来源,没有土地的堕落者只能靠这些不正规的收入维持日常生活,不至于饿死。
一些技术娴熟的堕落者还会做一些竹灯、打棕绳、帮人打铁、杀猪之类的工作。堕落者的工作依附于知识分子、农民、工人、商人,有些工作甚至是社会不可或缺的,但实际上是大多数人不喜欢的。
这里我们就来解释一下“乞丐”。我们对“乞丐”的理解,一般认为是沿街乞讨,居无定所,朝不保夕的乞丐。堕落者和普通乞丐的区别在于,他们有一个有服务的主屋,日常衣着干净体面。
退化的人不能随意离开居住地,因为被大多数人嫌弃,所以一般都是同居,互相交流或者结婚,繁衍后代。他们更像一个家庭,而不是同一个阶层。他们姓氏不同,甚至出身不同,但在社会上的政治地位是一样的。
堕落的人住的房子比平民住宅矮,外表光鲜。就算家里有钱住更好的房子,也是不允许的。上世纪40年代,浙江绍兴有关部门对当地的堕落者进行了一次普查,数据显示堕落者有3万多人。
至于服装,堕落的人也有严格的规定。男人戴狗头式的帽子,穿水平的裙子和长袍,这些都是被禁止的。女性一般穿蓝色上衣,袖子禁止卷起来。搭配蓝色横裙,禁止红色鞋子。她们头上的发髻一定比其他女人高,头发只允许用骨角做。耳朵上不能戴首饰。在外面走的时候,一定要手里拿一把长长的纸伞,夹在腋下。
外表如此光鲜的堕落之人,走在外面都能看到,只要眼睛和视力没问题,而且人们认为在外面看到堕落之人是不吉利的,自然更不愿意嫁给他们,如果非要骂他们的话。
明朝朝廷明文规定,凡是堕落的人都不能担任地方官、粮长、村长等基层职务,更不能指望进入中央政府担任高级职务。
古时候经常说捐钱买官位。对于一些不太重要的官职,明朝也不例外。但是这个规定是允许商人参与的,绝对不能堕落人,即使有钱也不行。当时浙江有一个叫甄的博士,准备离开家乡后捐钱买个小官位,改变家里的堕落者身份。但他运气不好,在当地被老乡起诉,无法上任。
清军入关建立清朝时,皇帝决定免除乞丐的户籍。而堕落者转行后要等到第四代,那些亲戚朋友也没有堕落者的身份,才能开始学习,才有资格参与科研。
圣旨的改变——清统治者废除乞丐户籍,允许堕落者改职业病。
堕落的人普遍被排斥的社会现象不可能在一夜之间形成。在历代统治者的政令推动下,同时当地民众也逐渐形成了习惯的观念。直到清朝雍正时期,堕落者的社会政治地位才有了实质性的改变。
公元1723年,上级终于屈服于压力,选择向堕落之人稍作妥协,下令浙江的堕落之人免除乞丐户籍,成为良民。七年后,常熟堕落之人获准改门楣。
堕落的人成为平民后,不能再从事以前的工作,不得不换一份体面的工作。在这期间,没有人能阻止堕落的人选择。堕落者成为良民后,也要按照国家规定按时纳税,不得拖欠。
这个法令最后的效果并不好。堕落的人要想改变身份,就必须放弃目前的收入来源。但成为平民后,他们没有生活来源,也没有钱交税吃饭维持生活开销。他们只能饿死吗?在地位和吃饱饭之间,许多堕落的人选择了后者,不愿放弃自己的工作。
人民群众歧视堕落者的思想不是一朝一夕可以改变的。即使堕落的人换上一成不变的服饰,成为好公民,当地人也会下意识地排斥他们。根深蒂固的观念和习惯,不是上层一句政令就能改变的。
这两个群体之间有一条巨大的鸿沟。即使这个战壕被法令消灭了,也不代表它就消失了。可想而知,恢复了平民身份的堕落者是很难找到工作的。
此外,媒人、助产士等职业都是当时的必备职业。尽管他们地位低下,被人们瞧不起,但这些工作的重要性是不可否认的。在那个通讯不便,男女处于守势的年代,一个值得信任的媒人直接影响了两家的婚姻。
一个有经验的助产士对于一个即将分娩的孕妇来说也是非常重要的,生活在一个医疗水平并不发达的时代。所以他们一旦转行,从厅堂到小家庭都难免不习惯,很难找到替代人员。想来也不希望这些堕落的人改变身份和职业。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和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深入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思考——压迫和歧视堕落的人是否合理?有些人甚至为堕落的人设立堕落学校,为他们提供教育。
到公元1904年,两万多堕落之人得以正式变更户籍。但是,我们要明白,相比形式上的变革,思想上的变革才是最根本的变革。直到民国革命前夕,堕落的人依然不愿意嫁给普通人,或者坚持通过大户人家的帮助获得收入,维持日常开销。
从堕落的人的历史可以看出,封建社会的等级制度是很不合理的。它压迫人性,奴役普通人。在统治者日复一日的不公平待遇下,人们的思想逐渐被等级制度所说服,以至于从心底认同不合理的等级制度。这是非常可怕的。
人人生而平等,没有谁比谁高贵,也没有谁比谁低贱!但是现在,还是能看到一些莫名其妙的歧视。甚至你用什么牌子的手机,穿什么牌子的衣服,说什么地方口音,喜欢什么样的明星,都有可能被另一个群体歧视。
虽然堕落的人已经消失在历史的长河中,但歧视会伴随着人类文明史继续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