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国际航空运输史是如何发展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际航空运输始于7月,1950。中国与前苏联合办的中苏民航开通三条国际航线,从北京出发,经沈阳至前苏联赤塔,经乌兰巴托至前苏联伊尔库茨克,经Xi安、乌市至前苏联阿拉木图(均于6月交由中国民用航空局运营,1955)。截至1990年底,中国民航已开通至26个国家的36个城市。
香港空运:指从中国大陆城市到香港的空运。由于历史原因,中英两国政府在谈判两国政府间的航空运输协定时,就涉及到了香港问题。1979 165438+10月1日,中英正式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政府民用航空运输协定》,即日起生效。同年7月26日,双方签署了中国民航飞香港和总部设在香港的英国公司飞上海的协议。英国贸易大臣诺特在下议院公开声明:“中英之间的航空协定是两国之间的航空协定,港台航线是基于民用安排。”从那时起,中国和英国相互开放了航空服务,指定的航空公司飞往香港。
经过多次讨论,中英民航当局于3月2日达成会谈纪要,1990。中方同意国泰航空公司撤出北京和上海,注册于香港的港龙航空公司作为英国指定企业经营香港至内地七点的定期航班。英方同意三家中国民航企业的定期航班从内地八个点飞往香港。截至1990年底,中国民航国际、东方、南方航空公司已开通北京、天津、大连、上海、杭州、广州、昆明、厦门至香港的定期航班。此外,还有西南航空公司和西北航空公司从成都和Xi安飞往香港的包机。
香港的航空运输在运行中应视为国际航空运输,民航飞机在该航线上运载的旅客、货物和邮件应办理联检组的出入境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