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代新疆垦荒的历史意义

新疆的农业始于汉代。公元前101年(汉武帝第四年),西汉在总结了李光礼第一次伐大宛失败的教训后,意识到西域活动的后勤保障十分重要,于是“立校尉,耕田”。西君公主嫁给乌孙后不久,西汉也在乌孙北部的宣雷地区定居。公元前89年(汉武帝第四年),苏姓桑弘羊根据汉代河西地区大规模垦荒的经验,上书韩q会“将三校驻(今伊塞克湖附近)”。辛庆吉,曾陪同常惠在赤古城开荒,后被提升为校尉,带领士卒在焉耆开荒,成为掌管焉耆开荒的官员。公元前48年,随着汉朝对西域统治的不断加强和巩固,汉廷将垦荒中心从渠犁转移到车工,并在此设置了乌鸡校尉,负责西域的垦荒事务。东汉时期,汉朝以西域为中心东移,主要集中在楼兰地区,也就是前面提到的义勋地区。

汉代垦荒规模的不断扩大,对西域的政治、经济和交通产生了重要而深远的影响。

首先,垦荒的发展在物质上保证了国家的统一,改变了过去士兵出征时,因为吃不饱饭而“强者食畜,胜者死千人”的局面。同时也没有增加当地百姓的负担,从而赢得了民心,成为汉朝打败匈奴势力,不断加强和巩固其在西域统治的根本因素。

其次,随着垦荒的发展,士卒把内地更先进的生产工具和技术带到了西域,从而促进了当地生产的发展。考古学家不仅在伊犁河谷塞尔维亚人或乌孙人的昭苏土墩墓中出土了铁刀、铁剑、铁锥等器物,还在长安、关中等地出土了与汉代同样大小和形状的铁犁铧。在孔雀河下游的营盘古城遗址中,也发现了同样形状的铁犁。公元123年,敦煌知府张骞向东汉朝廷建议“四郡五百兵耕牛粮,出征刘中”(1)。可以认为,农耕技术在汉代就已经传到了新疆。此外,民丰县尼雅遗址和洛浦县山普拉墓地也曾出土过铁锹、铁镰刀、警用斧、铁刀等工具。铁制工具的广泛使用使更大面积的耕作成为可能,这必然会促进当地农业生产力的提高和社会经济的发展。此外,据朱记载,东汉大将索力在义训定田时,“酒泉、敦煌数千兵,往楼兰定田,置白家。